第一章 楔子
这是我到达中国四川西部的第十个落脚点,今天我和女儿玛丽通了电话,她和外孙卢卡斯一切都很好。我将川西的照片发给他们看,他们都觉得太美了。
这里的天似乎伸手就可以触摸,这里的风似乎都带着的金色的阳光,无孔不入地刺激着肌肤的每一个角落。
我叫威廉·恰克,我是一位卢森堡退休警官,60岁了。我是个幸福的人,我有一个儿子和女儿,儿子杰克逊在十二岁的时候就患上了重病,二十岁不到就被残忍的凯撒带走了。
我永远都不能忘记他在临终的时候告诉我,他最大的幸福是拥有我这样的父亲,唯一的遗憾是不能到到处走一走看一看这个美丽的世界。
我退休后,便开始这场全球的旅行,第一站就是中国,因为我儿子最爱的国家就是中国,我儿子常说,中国是一本永远都读不完带着惊喜的神秘书籍,他说的时候眼里有光。
我决定写下这些文字,告诉儿子,我所接触到的中国是个什么样子。
当然,这也是我的作家梦,我的女儿女婿都很支持我,我想到处看看,记录下我的语言,回卢森堡的时候,我搞不好真能写一本书籍出来。
到时候我会去杰克逊的墓前,读给他听,和他一起讨论,这是不是他在书上看到的中国。
这个地方叫高岭,是个半原始的村落,经济情况不是很好,至少我看不到什么大型超市,但藏族人都很热情,我用憋足的普通话和他们交流还是很吃力。
这里很美,我拍了很多张照片,但实在是太不方便了,我决定再多住两天就朝色达方向前进了。
色达是杰克逊喜欢的地方,我要替他看一看,看完就直接去西藏了,西藏毕竟是个大都市,我想我呆得可能要久一些。
威尔逊,喜欢你能喜欢我这个糟老头眼中的中国,希望能完成你的遗愿。
第一章 失火
3月5日 天气晴
威尔逊,高岭是由好几个村落组成的城镇,昨天我去的是镇上,住在唯一的招待所里,至少道路两旁都有人烟,今天我到的地方叫下雄村。
我亲爱的威尔逊,我的普通话有了进步,我去了这个村落唯一可走走看看的地方,叫做求雨山。
多么神奇的名字呀,我觉得这里的山肯定是有灵性的,我想到中国的图腾说和神话传说,哈哈,你会不会欣慰,这些都是你曾经告诉我的。
你是我们家的骄傲,我的儿子,如果不是无情的病魔带走你年轻的生命,我有理由相信,你会成为一位中国通。
不过我亲爱的威尔逊,这个求雨山和想象的有点不一样,当然,它的确是一座山,只有稀稀疏疏的树木,我猜应该是日晒太大了,这远远看去,感觉是一座没有穿上绿色衣服的糟老头,带着死气沉沉和荒诞不羁之感。
我知道你又会笑我自以为是的幽默了,伙计,作为父亲,我不得不提醒你,我就是靠着我这种厉害的风趣与幽默度过了漫长的一生,当然,不可否认,也是我这样可爱的性格,成功让你的母亲爱上了我。
你的妹妹也深受我的影响,包括你的小侄儿,我们是一个积极快乐的大家庭。
哦,看我,我又说了一大堆废话是不是?我们接着说求雨山。
我在半山腰的时候发现了一株很可爱的植物,真的很可爱,我觉得你的妹妹玛丽肯定会很喜欢,我去拍照片了,我承认,我当时太入迷了,那个地方,太危险了。
我一不小心就踩滑了,上帝呀,我当时没有想到那看上去坚硬的泥土竟然是软的,我如果掉下去,我觉得会吓走羊群的,我的肉应该不怎么好吃。
不过我亲爱的孩子,你不需要太担心,我并没事。一位年轻的小伙子救了我,就在电光火石之间,他用他强壮有力的胳臂将我从边缘处救了过来。
我的天爷啊!
“谢谢你,小伙子。”我必须十分的有礼貌。
在我总算是放松下来后,这才真正看清了这个小伙子的样貌,和高岭其他藏族男同胞的确不一样。这里的男人们,头发浓密卷翘,不管扎小辫还是短发都很有特色,让人能联想到绵羊身上的绒毛。而石铁,肤色也是小麦色,但那寸头形象很是突兀,但又很精神,可抽着烟来,又觉得几分的颓废之色。
这个人,从外表开始,身上就有一股子拧巴感。
他就是和这里不一样,格格不入。
明明一看就是高岭人,却总给人一种不和谐的气息。
寸头,皮夹克,迷彩服,马丁靴,高个子,一根接着一根的烟,不像政府人员,倒像个不学无术的街头混混,哦,威尔逊,我知道你肯定又会说我了,我不应该这样评价我的救命恩人,但你知道,我是个诚实的警官,哪怕退休了,我也会将我这份诚实发扬光大。
我又说了一句感谢的话。
这次我是用普通话,我想我的表情已经表现的很是诚恳了,他就算不懂语言也应该感受到我的感恩了。
他却用一种很是流利的英语与我对话,我震惊到不行。
想不到在如此落后的小村落里,在这样一个贫瘠的山脉上,我竟然碰到了一位会说普通话的小伙子。
我与他简单的交谈了一下,他手中提着水果,还分给了我一个,非常美味,威尔逊,我保证,你只要吃上一口,你会彻底爱上的。
“我是土生土长的高岭人,高中就考到了四川一所名牌大学,毕业后入伍当兵,现在回来建设家乡。”他说他叫高绒石铁,是个表情看起来很严肃,却心中有理想的人。
“你是我见过最帅气的藏族小伙子!”我赞叹道。
至于他的梦想,建设家乡,我不知道他要如何建设,这个地方,太落后了。
在我的教育里,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在建设家乡。
或许这个小伙子所谓的建设家乡,就是作为当地的士兵吧,我很敬佩这样充满着热血的年轻人。
我与他交谈甚欢,他告诉我天黑前最好下山,这算是一座废弃的山头了,我与他握手告别。
一路上,我走走停停,在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我才达到了求雨山的山顶。
石铁说过,这里曾经是块放羊放牛的好山头,几年前的一场大火,让这座山变成了秃顶山头,只好作为墓地的集中点。
我一直都听说藏族是天葬,说这座山是这个地方人死后去的地方。结果我错了,这里不是天葬的地方,不过是一般的坟墓。
不过我遇到了一个年轻姑娘,是一个个子不高,有点瘦弱,清秀无比的姑娘,齐耳的短发卡在耳朵后面,露出了好看的额头,和一双澄明的眼眸。是,我敢保证,那是一位瘦弱又美丽的中国姑娘,不是藏族姑娘,她在山顶处呆坐了许久,很是悲伤,我也不好去打扰。
我觉得她是在缅怀故人,那浓烈的悲伤与忧愁,有着薰衣草的幽兰花香。
我听从了高铁的建议,在蔚蓝的天空玩起了变脸,淡淡黑晕之时,我不得不很是遗憾的收起我的相机,下了山。
不幸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在我下山没多久的时候,我分明看见山顶的一户人家……起火了。
我忘记了自己已经是个退休的警察了,我的本能反应就是必须冲上去帮忙,威尔逊,你知道我不可能坐视不管的。
那是一所破旧的老房子,火势比较大,蔓延的速度也十分的快,那红黄色的大火摇曳着鬼魅的欲望,彻底在黑夜中发出了狰狞的笑声。
我提到过,我的儿子,这是一座荒山,如果不控制住火势,消防车也开不上来,如果这个穷困的地方有消防措施。
我立即丢掉我最宝贵的相机和背包,奔赴了过去。一个一看就是军人出身的藏族小伙子已经在灭火了,那是我才认识不久的小兄弟,高绒石铁,我当然是加入。
我好歹也是警察出身,我与他旗鼓相当,我们一人拿着水枪,迅速的将火势慢慢扑灭。
上帝,好久没有这么的惊心动魄过了,那滚滚的浓烟快要将我的整个五脏六腑都过滤了一遍,我与石铁小伙子十分有默契,我们成功了。
当我们相视一笑后,我才发现空地上还有人。
那位短发姑娘,一直在照顾一位已经昏迷的藏族妇女。
那姑娘的眼神带着怨恨,又裹挟着震惊,她好像对我的朋友石铁很有意见。
“你对这一切都很熟悉?”小姑娘用普通话问着。
石铁不回答。
“你比我更清楚这场火是怎么来的!你不解释几句吗?”
女孩儿又问了一句。
我彻底懵了,我觉得这是一对刚吵架不久的情侣,剑拔弩张的气氛让我很是局促。
“我觉得……还是先把人先送下去吧。”我提议着。
于是,小伙子背着那位昏迷的藏族妇女,我帮他们拎包,小姑娘打着应急手电筒,我们下山了。
一路上,没有人多说一句话,我觉得很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