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恋爱的都是神经病
书名:唱起一首笑忘歌作者名:傻子星云的奇异猫本章字数:3583更新时间:2024-12-27 17:07:39
我的生活在那次月考过后又恢复了波澜不惊的节奏。
每天早上从家到学校,傍晚时分再从学校回家,周六早上在学校补课,晚上会熬夜做作业,周末睡够懒觉后去去网吧,这依然是我这普通生活的全部。
只是从同班女生们又厚又可爱的手套里,从车窗上一哈就出的窗花里,我知道冬天已经来了。
枝桠脱光的梧桐树们终于没有了夏末秋初的精力。
它们褪掉了亮丽的树冠,有序地罗列在柏油马路的两边,深沉地仰望着天空,等待冬日将微不可觉的温暖赐予它们。
12月里日复一日的,树影一直从西移到东,它们欢呼着迎接晨光,戚戚地挽留夕阳。
而这样的光景,也只有穷极无聊爱抽旱烟的清洁工大叔才能够察觉。
清洁工大叔失望的摇了摇头,将熄灭的烟头掸到垃圾箱里。
他在等着一场冬雪的降临,来断了这些枯树们作无用功的念想,免得它们少得可怜的盼望也掉落了大地,被无情地打扫。
而在学校的我们,除了感到日渐寒冷以外,依然是要和试卷们斗得难解难分。
伴我严寒酷暑,日月轮转。有时候我真想承认试卷们的确够义气。
而在越来越严苛的条件下,学校也相应地放松了政策。
上课时间向后推了半个小时,这对于我们学生而言意味着很多。
就男女两方而言,男生可以在早读之前多打半个小时篮球热身,女生们则多了半个小时可以一起出校门买早饭。
往往是我们拿着个脏兮兮的篮球浑身是汗的跑到教室门口时,买好早饭优雅而至的女生们就会与我们不期而遇了。
但是我们谁都不会嫌弃谁,因为门口站着的老唐已经无声地宣告了我们属于同一战线。
“都跑哪儿去了?”老唐面色很正经。
“正经”一词并非严肃,但也绝对不是纵容,这很能代表我对于记忆里唐老师的印象。
我和班上的朱嘉威人畜无害地嘿嘿一笑,指了指篮球道:
“打篮球去了。”
这样的说辞太简单了,但是我和朱嘉威都不是简单的人。
因为我作为一个“无为而治”的体育课代表,在运动会时却能拿下初三年级中长跑项目的所有冠军,这很能说明那句话的分量。
而朱嘉威自小学就是我在田径队的队友,所以在校运会上对于班级的贡献老唐是看在眼里的。
尽管朱嘉威平时学习上的表现实在令人忧心。
“老师我们是去锻炼身体以备这初三最后一次校运会的超常发挥啊!”
这才是原话!
在老师默许的眼光下,我和朱嘉威又笑嘻嘻地溜回了座位上。
后面紧跟着进来的女生也呼啦啦地归位了,还在宽大的校服里藏了各色早点。
老唐看着我们这班鬼灵精欢快的窜回了座位,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于是,在我记忆里的早读时间,“ABCD”和“先天下之忧”里便有了各种奇奇怪怪的早餐味道。
有朱嘉威的菜夹馍、阿桂的八宝粥、君齐的夹心饼干、麋鹿的牛奶加威化,当然还有我最爱的豆沙包子。。。
许听雨的?我记不清楚了,她好像不喜欢在别人面前肆无忌惮地吃东西。
我记得她说过她家里家教严苛,吃饭都禁忌许多。
所以在我们初一军训时,我才会看到她吃饭都吃得规规矩矩,顺带还批评了我吃相太不上镜。
当时军训分配,在一圆桌的十个人里,有八个都是女生。
那时我也很好奇女孩子吃饭会不会很矜持,所以我将每个人的吃相都看了一遍,结果我发现有一个人也在盯着我。
那就是许听雨。
我眨巴眼睛看着她,她也这么直直地看着我。两人 你看我我看你,一点儿要避让的意思也没有。
最后我受不了了,决定吃口饭再看她。然后我第一次在气势上输给了她,以至于后来她看我时,脸上都挂着一种胜者的自矜。
当时我也够笨的,和她对视却没怎么仔细仔细看她的脸,只知道她眼睛还真是傻逼透了,好像个色狼。
后来她告诉我,说我不仅吃相难看,眼神还鬼鬼祟祟的,给她的印象糟透了。
拜托,这能怪我么?我长了五颗虎牙,那就意味着我是上帝派来吃肉的啊。。。尽管军训的青椒炒肉里只有青椒,没有炒肉。
但是这并不影响我热爱肉食的心!
“只吃肉的人没脑子。”许听雨对我说。
“谁告诉你的歪理?”热爱肉食怎么没脑子了?
“我爸。”许听雨底气十足,表情淡定。
“。。。”我刚到嘴边的话又噎了回去。
叨叨谁都不能叨叨许听雨的家人。
这是每个暗恋的人都明了的,叨叨谁都不能叨叨自己喜欢的人的家人。因为这是爱屋及乌。
不过话说回来,自从那次实行赌约之后,都没怎么和许听雨说话了。
我隐隐觉得是自己单方面的毁约让我们关系僵硬了。
但是我也没想好要怎么和她说清楚。毕竟在我们的赌约之间,还隔着一个我怎么不欢迎的人。
我也不是那种粗神经的人,还没傻到可以忽略某人不计。
所以我很在意她在意着我和刘剑宇的关系。
已经十二月了,天黑得特别早。
晚自习在七点半结束后,天空已经黑了,虚假的霓虹点燃了满城的怠惰。
我和阿桂走在回家的路上,看着汽化的二氧化碳飘散在夜空中。
“你在吃她醋啊?”阿桂笑容古怪地看着我。
我把自己心底所想,都告诉了阿桂。阿桂是那种值得我说透心事的伙伴,所以我喜欢向他诉说自己。
我看着头顶的行道树,它们的枝桠都被昏黄的灯光渲染。过往的车辆拖曳着刺眼的红光,连同着车里的人一起奔向了他们的归宿。
“嗯,好像是。”我答得似是而非。
其实当时的我心里还在猜测:明天吧,或许明天她就理我了。
只是我后来才明白,我只是死要面子不肯自己去问明白而已。在感情上男方若是不主动,那就注定孤独终老。
“至于么?就为了那么个女生,把自己搞得这么逊?”阿桂也在看着天,只是城市的夜空根本没星星看。
“是啊是啊,哪能跟你比?‘感情观二婚’的大叔。”我不爽地嘟嘟着。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许听雨一定值得我这般如此”的独断定论,只好在话题上反攻。
别看阿桂平时低低调调,初二时还被两个女生倒追过。
阿桂的初恋是初一时班上公认的萝莉,她叫南悦歌,是真真正正的轻音柔体易推倒,也是真真正正地钟情于成熟男生。
于是外表大叔、思想大叔、无处不大叔的阿桂毫不意外地与南悦歌产生了爱心乱冒的恋情。
两人的缠绵恋情也成为了我初中时代“十大无法理解事件”中的一件。
就在我以为阿桂要辣手摧花时,他却是百分百动了真情。他们看向彼此的眼神是那么真诚,他们在一起显得那么开心。。。原来大叔也一直爱着萝莉的啊!
阿桂,看来我误会你了。
当然了,对于“桂歌之恋”我是震惊之中不掩羡慕的。
只是我没有阿桂那样猥琐深沉到招人喜欢的程度,没有办法结束单身。
所以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阿桂一直都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来卟啦卟啦我的感情问题。这种情况在他和年级第一的王雷婷暧昧不清之后变得更加严重。
当然,与王雷婷关系得以进展的前提是南悦歌的突然转学。桂歌两人间看似无疾而终,实则暗伤永留的初恋,就此画上了句号。
“嘿,不是我打击你,许听雨和王雷婷比都差太远了。”阿桂甩甩手,作出“相距十万八千里”的表情。
他刚和王雷婷分手了,但却俨然是以“这段感情我不吃亏”的姿态在给我说这些。
我不知道阿桂这个高情商和王雷婷这个高智商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甚至不知道他们两人是怎么开始的?所以我现在连他们怎么变得淡漠了也不清楚,更别说分没分手这种事情了。
谈感情而已,拜托你不要搞得跟地道战似的。
“切,少说我,王雷婷这么好你怎么没和她继续下去啊?”我反嘲讽回去。
“因为,她和南悦歌比起来,也差太远了。”阿桂抬头45°看着头顶的冬季枯枝,那里有昏黄的灯光和扭曲的树影。
这样的话往往是最不好接的,像我这种没有过恋爱经历的人是不可能把阿桂从暗自情伤的气氛里开导出来的。
我不说话了,我现在得思考“谈过恋爱的人是不是都这么沧桑”这个问题。
但是这个问题的回答却超简单,那就是“只要谈过恋爱的人,在感情处男/处女的面前,是绝对沧桑的”。
他们的沧桑基于已恋爱者对于未恋爱者的“前辈关怀”思想,也有一点要证明“我的感情经历是高深的,至少比你高深”的想法。有点儿类似于“傻了吧?爷/姐可是谈过恋爱的人!”的表现方式。
这和已婚者对未婚者的情况大致相同。
当那些爱到深处谈婚论嫁的人满眼羡慕地看着那些早已比翼连理的璧人时,他们的憧憬和光棍们渴望“脱光”是一样强烈的。
光棍们羡慕情侣,情侣们则或羡慕已婚者或渴望重新光棍,而已婚者很干脆,他们只想单身。
当然,也不能一棍子全打死了。还有那些情深意重义无反顾的人,他们绝对超出了此伪科学定论。
所以,已婚者们会暗示恋爱者“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道理,而已恋爱者则会告诉单身者:“其实单身才是王道”。
两种不同境界的沧桑理解,也需要两种不同境界的人去分别领悟。
而彼时的我,还在满地图地找恋爱新手任务呢。。。
当然,现在还在找。。。
“谈过恋爱的人都会沧桑,这是必然的。”麋鹿权威十足地拍了拍手里的草稿纸。
我眼睛都要瞪直了:恋爱这玩意儿也能计算?!我感觉脑袋里的某条逻辑被打爆了。
但是当我仔细看着麋鹿手里那张数字纷杂轴线乱飙的草稿纸时,却只看到一个。。。海绵宝宝?!
什么意思?
麋鹿你是要说明“爱情就像海绵里的水,挤呀挤得就有了”这种道理么?
我去,不用这么晦涩难明吧?谈恋爱又不是在闹间谍战,没事别乱画暗号啊。。。
我想我永远无法理解谈过恋爱的人的思维了,除非。。。我也恋爱一次。
俗话说的好:若想了解神经病,你必先成为神经病
同理可得,若想了解恋爱,你必先谈一次恋爱!
我微微握住拳头,心里的某种想法开始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