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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满分作文

书名:唱起一首笑忘歌作者名:傻子星云的奇异猫本章字数:4091更新时间:2024-12-27 17:07:39

  敢于单挑汪范,在班上其他男生看来也许是勇气可嘉的,只是我在许听雨的面前却得意不起来。

因为我知道许听雨和很多别的女生一样,讨厌用暴力解决问题。

不管是自己还是别人。

当然,那些被社会闲散人员所关注的女生就不一样了,她们巴不得那些追求者为了自己头破血流。

经常是外校的某混混看上我校某朵败絮花了,然后我校的败絮花的花主不爽了,找到了外校那位。先是客气会谈,话里话外无不是“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的意思。

说的两方都好像是失散多年的兄弟一样,而双方争抢的那位败絮花就好像过了季的阿迪达斯。

而就在谈完之后,花主就找来了一票人,准备去杀那个外校的威风,却不想被对方占了先。

外校的那位带着一堆穿着窄脚裤,发型夸张的混混堵在了我校门口。

都是两面三刀,都会两面三刀。

可总是有一个会慢半拍,然后着了道。

花主的弟兄们被堵在外面进不来,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往日风光,尽被此刻狼狈代替。

“如此一来,唯有献美人以和亲了。”阿桂和我看到过很多次这种好笑的事情。

身在高等院校都会遇到这种事情,更何况在闻名全市的混混学校,能少见都是奇迹。

而就在他自诩“现世策神”自作主张推测混战结局时,我则在看着天。

天空上晚霞如酒,夕阳似血。流云千里,就像是最耀眼的烽火被点燃了。

我总是想:如果古代的褒姒有这么多,周幽王会不会很累啊。。。

摊开算,让每个褒姒都笑一次的话,那周幽王就算答应禅让王位,那诸侯都得先把他和N多的褒姒一起浸猪笼了才解气。

而就算所有的败絮褒姒都笑了,最后也肯定是周幽王被累死。

如果他还有身为一国之君的智商,那他应该会把那些褒姒一个个刺面毁容,然后自己终生戒色,遁入空门。实乃国之幸事。

可惜他没有,他只是用自己的未来和全国人民的未来诠释一个“爱美人不爱江山”搞笑道理。

气得周幽王他老娘都想跳出坟墓来给他两耳光。

我搞不清那些女生看到喜欢自己的男生被人为难了,或者是为自己打破头了,她们是怀着怎样的心态笑出声的。

我也为那些自以为意气风发的混混们觉得不值。

你要为之努力的女生却是第一个嘲笑你的人,你怎么还有心情死磕到底?

只是因为“忍让了自己的女人就会颜面全无”的面子问题?

拜托,你班主任当着你家长的面说你一无是处的时候,你怎么没想到被自己最亲近的人瞧不起是多没面子啊。

还有比这个还好笑的么?

血管里流着同样血液的亲人在鄙夷你,你都没反应,也不惶恐。反而是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女生,倒是让你自以为爷们起来了,大声嚷嚷着“为爱而战”。

爱你大爷啊!你懂爱么?都是什么狗屁?你们懂你们在干什么?

本末倒置。

不过以上这些,都是我内心的独白,我没和那些混混说过。

因为我这种无名之辈,这么说是自找麻烦。我只能看着他们默不作声地全部走进校外游戏厅的地下室里,然后挽起袖子开打。

拳脚飞射,血溅五步。

相当刺激人眼球,不过我还是看着他们。

没辙,我又不是毛爷爷,只能看着那些人年少轻狂。

轻狂到没谱,那是破败的青春。可他们嘴里还高喊着“无悔”,还真是让我觉得可怜。

我厌恶那些败絮花,每当听到关于她们中某些人的事迹时,我就会皱起眉头,像是吃饭时谈到了排泄物一样。因为她们,才会有很多傻逼为她们头破血流。

我只能在心里嘟嘟:

但愿那些傻逼十八岁以后能明白自己多幼稚才好,二十岁之后明白也行。

现在我不上高中,却开始学画画了。

学了有一年半的素描,印象最深的是“反衬”这种表现手法。

在画纸上想要表现出石膏体的洁白,就要用4B-6B的铅笔将背景画暗,名曰“以黑映白”。相反的,想要表现出全画最暗的部分,可以在加黑阴影的同时用橡皮擦亮阴影的周围。

而那些败絮花的灰暗,也衬出了许听雨的独特。

如同画中最亮白的地方一样,惹人注目。

这也是我对许听雨感觉极好的原因,她有着日前社会中逐渐被人们抛弃的正观念,和那些还未成年却早已纸醉金迷的女生不一样,她很耿直。

耿直到我一度以为她是女版包龙星。

许听雨起码有我老爸他们年代那些女生的优良性格。

脾气或好或怪无所谓,但那时的她们都有一颗正直的心,说的话真心实意,让人易懂。

再把目光收回来,看着这个辉煌到乱糟糟的21世纪,还真的是“江山代有才人出”。

具体如何人才,想知道的都可以看看街尾巷角的黑网吧里,或者到笙歌不止的KTV里去,那里会有答案。

我对于未来的毫不忧心在此时显得相当好用。我不担心祖国未来如何,因为总会有条路让我们走。

只是不知道当我们这一辈人手握江山的时候,会不会烽烟四起、天下大乱。

而其中原因只是日本首相把中国主席夫人给拐跑了。

想想都怕。

不怕船到桥头河道窄,就怕船到桥头是尼加拉瓜大瀑布。

“淡诺,你没事吧?”许听雨一下把我拉回了现实。

谢天谢地,许听雨不止正直,还是个善良的女生。

“没事没事,”我耸肩道:“倒是你,有事就找我啊,看得我这么难受。”她眨了眨眼睛,没有听透。

我又随口修饰道:“是不是兄弟啊?说好的有难同当呢?”

再次谢天谢地,许听雨没有听出个所以然来。

“这个我知道。还有,下次不许打架,知不知道?!”

我必须承认,她是唯一一个对我说话从来不打商量的同龄女生。

这摆明是个命令嘛。

但是我服从,因为我觉得要是她因为我不听劝而生气,我会很难受。

就是有那么些人,让我不能辜负好意。

“哦,知道了。”我认真地点头答应。

“还有,这次月考你作文满分,等下借我看看。”好学生就是好学生,时刻都记得以学修身。

身为语文课代表,她当然可以先知道成绩。不过她也就知道个大概成绩,再往深的看,罗老师不允许。

也正因了职务之便,所以她才对我的语文成绩如此关注,甚至高过了其他科目。

让我再三的谢天谢地,许听雨对于我数理化三科全挂的印象并不深刻。

这有助于我在她心目中建立比较完美的形象。

“哦。。。”我答应着,又猛地摇头:“不行,这次不行!下次再考一次满分借你看好不好?”我忽然想起来,我的那篇作文写的是伤春悲秋的伪言情文,会被她笑惨的。

而且那篇作文里男主角百分之八十是照自己的形象写的,女主角更离谱,百分之百是许听雨的化身。连名字都是谐音的,叫“徐汀宇”。

难怪罗老师会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

想到这里,我更加坚决地摇了摇头。

我会笨到自撞枪口?

可许听雨就是把枪口递过来了。

这种主动被动的定性好像天生就有,我难以抗拒。

“为什么不行?我就要看你这次的作文。考了满分就想私藏,是不是兄弟啊?说好的有福同享呢?”

“。。。”

我哑言,正纠结着该怎么周旋,阿桂忽然凑过来问了一句:

“那要不然许听雨你把你的作文和淡诺的换着看,我听说这次你也是满分。”阿桂这个化学课代表也是经常出入办公室偷瞄成绩的主。

我长长的“哦”了一声,伸手到许听雨面前:

“好啊,让我看看你的作文,然后我再给你看我的。”我当时的笑容一定奸诈无比。

文理双修的好学生,又怎能没有拿手好文呢?我偏科于文科,自然是文句的爱好者。

等量代换咯,作文都是五十分,谁都不亏对不对?

我真庆幸我小学数学是全年级第一,还知道什么叫等量代换。

不过我比较郁闷我初二时数学就没进过全年级前一百。

这是哪门子诅咒?就因为我错过了函数坐标运算的章节,数学你就不跟我玩儿了吗?要不要这么小气啊。。。

许听雨的表情明显地摆出“纠结”二字,看得我嘴角微翘。

这时,汪范从讲台晃过,眼神凶戾瞪了我一眼。

可是,我觉得眯眯眼瞪人的时候,会像是个1000度近视的人一样,眼神没了凶恶,只剩下搞笑。

不过他的确是煞到风景了。

他传递的信息很简单,我下午放学会有事发生。

混混学校向来如此,两面三刀贯彻到底。

老师面前不敢做的,可以留到老师走后慢慢算,简称“算总账”。

我知道这件事还没完,但是我也不怯。

要拼狂么?我正好有。

“不行,得你先给我看,我再给你看。”许听雨一脸认真的说。

嘿,原来想了半天就是想这个啊?我心里笑翻了,但是脸上神色不变。

“那不行,你是语文课代表,要我先看你的我才能给你。”

我看向阿桂,阿桂也看向我。刚才汪范飘过的情景他也看到了,他心里想的,十之八九与我相同。

我知道他了解我,一向如此。

“你这是胡扯!凭什么我是语文课代表就让我先给你看?再说了,发扬一下绅士风度会死啊?”许听雨不死心。

原来她当语文课代表也是这么认真的啊,搞不好比我还爱学语文呢。

“是啊,会死。还是死无葬身之地的那种。”我笑嘻嘻地说着,好像我是电影里那位厌世的德古拉。

我当然不会吸血,也不会长生不死,更不会有妖艳的伴侣,可是我却能活得像德古拉一样对未来迷茫。

不过他从迷茫演变成了厌世,而我却依然要去爱这个世界。

只是因为,这个世界里有我所珍爱着的一切,让我舍不得去厌恶。

有时候我的思维还真是个奇迹,它不断地找着各种匪夷所思的理由,支持我继续对这个世界“爱不自已”。

许听雨被我噎的沉默了一下。

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眼神定定地看着我说:

“以后别说这种白痴话。”

最受不了她认真时说的话,让我彻底没有了想搞怪拒绝的心思。

“嗯嗯,以后不说了。”我乖乖点头,然后说:“可不可以等明天给你看?”

“现在不行么?”许听雨问。

“卷子还没发下来啊。”兵来将挡。

“发下来给我看不行么?”她继续问。

“还要回家给家长签字嘛。”水来土掩。

“我看完你再拿回去签不行么?”她不停的问。

“。。。”将员死光光,息壤不够用了。

无论是学习上、性格上,就算是说话方式上,我都被她完克。这多少都有点挫败感吧。

“好吧好吧,晚自习发卷子的时候给你看,看完给我。这样可以了吧?”我无奈认败。

“嗯,这还差不多。”许听雨容易知足,“放心,我的作文也会给你看的。”而且她还够公道。

这样的女孩子,不喜欢上会很难。

特别是离她这么近,能感觉到很美好的情愫在无声地发酵。

无论何种喜欢都好,只是当初没有后悔。

也许这也是我这个废柴少年所独有的轻狂年华吧。上帝派了个俊如美男的女生来到我身边,鬼使神差地就让我对她有感觉了。

很久以后,当我回想起许听雨的出现时,还真是像足了偶像剧里的剧情:扯淡、狗血、没头没脑,但是我却无法抗拒。

也许每个陷入情网的人,都不会笑偶像剧的情节有多扯。

就像是新当清洁工的永远都不会笑扫大街的没前途。

不过我觉得还蛮靠谱的,那种学名叫“单相思”的情感是我第一次品味,而且那种味道挥之不去。

直到现在,它已经升级为了“怀念”这种历久弥新的味道。

最起码没怎么离经叛道,生物书上也说这是人类男女开始爱慕彼此的年龄,是正常现象。这让我心安理得了很多。

不过,这却有悖于严苛的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