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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主意

书名:穿越之农女贵妻作者名:花谢本章字数:3111更新时间:2023-12-27 17:07:27

醉香楼是泉山县最大的酒楼,其招牌便是烧鸡。可今儿竟出了件稀奇事,来了位客人非要点什么叫花鸡。

小二热情地解释道:“这位客官,本店的招牌就是烧鸡,至于您说的叫花鸡我们当真是没听过。”

“怎么可能没有!我现在就要点一份叫花鸡,还得皮酥肉嫩,入口酥烂肥嫩!”这位客人气势凌人地坐着拍了拍桌子,吸引了店内所有客人的目光。继而有人跟着起哄道:“说得我也想偿偿了!”

“我看你是想来砸场子吧?也不看看你那穷酸样!”小二早就看穿了他身上的破衣服,本来还揣着几分热情,此刻见有人跟着起哄,赶紧喝止道。

杨大贵不自觉地握紧了拳头。这还是高秀那丫头出的主意,说她有办法赚到盘缠。不过,他总觉得那丫头是个有主意的。他直视着小二,反问道:“贵店到底是做不出来还是觉得我吃不起?就算我吃不起,在座的也没有人能吃得起这叫花鸡吗?”

“对啊,小二,去把你们老板叫过来!到底是什么稀罕东西老子吃不起!”一位肥头大耳的中年汉子站起来拍了拍桌子。他平生最不喜欢别人嫌弃他穷!

站在门外的高秀见状,暗自赞赏地看了杨大贵一眼,没想到他挺聪明的。

小二一脸讨好地对那汉子说道:“客官您真会开玩笑,小的怎么敢说您吃不起呢!”脸上堆着笑,心里却急得不行。

“发生什么事了?”

正在此时,一位四十上下的中年男子迈着步子走来,一边问道。他穿着一身宝蓝色的长袍,不肥不瘦,两鬓麻白,长相虽然普通,却自有一番气质。

小二一见他,立刻上前解释道:“老板,有客人要点一份叫花鸡,呐,就那个,肯定是来捣乱的!”说着指了指杨大贵。

杨大贵还未说话,那肥头大耳的汉子便嚷嚷道:“什么捣乱,老子今天就要吃一份叫花鸡!”他这人最好虚荣,此刻见众人的视线都停在自己身上,便生出一股优越感。

酒楼老板大概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温声说道:“这个叫花鸡,温某开店十几年还从未听说过,不知道在座的有没有人听过?”

“有——”高秀赶紧从人群中挤出来,一边扬了扬手。

她窜到温老板跟前,接着说了句:“我不仅听过,我还会做呢!”话落,不少人都哄笑起来。只见高秀一身破旧的麻衣,枯黄的头发简单地束了起来,一张稚气的小脸呈现出暗黄。

可她却异常认真地直视着温老板,一双明亮的眼睛露出与她这个年纪不符的沉稳与严肃。这让一生阅人无数的温世显怔住了。半响,他才回过神问道:“喔,小姑娘会做?那这道菜味道如何?”

高秀想了想,扫视了旁边桌上的烧鸡,说道:“肯定比这烧鸡好吃多了!”

“你这小丫头胡说八道——”小二张口就骂道,却被温世显一个眼神制止了。他轻轻点了点头,道:“这样吧,你若是能做出这道叫花鸡,这才能让温某乃至在座的各位心服口服。”

高秀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随着小二进后厨的时候,杨大贵担忧地看了她一眼,高秀回了个放心的眼神。这一幕被温世显瞧见,他了然地轻轻笑了起来。

高秀进厨房的时候并没有避开众人,而是让几位烧菜的厨子帮忙打下手,首先将处理好的鸡斩去指甲、尾部,然后全身涂满混有盐的香油,再取一张荷叶裹紧整只鸡,接着让人却弄一盆黄土,加水和成黄泥,将黄泥厚厚地涂在裹着鸡的荷叶上,最后放进土灶里。

几位厨子都觉得这种做法挺新鲜的,看着土灶里的一团黄泥,纷纷问道:“你一个小丫头是怎么想到这法子的?”

高秀轻轻一笑道:“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见她不愿意多说,众人识趣地没再多问。一柱香后,高秀让人将土灶里的那团只看到黄泥的鸡捞出来,装盘端了出去。

等在大厅的众人见到端了一团又干又硬的黄泥出来,一时有些怒了:“小丫头拿一团泥巴逗我们玩呢!”

高秀并没有急着解释,而是将准备好的小铁锤拿出来,对着那团冒着热气的黄泥用力敲了一下,紧接着听到一阵破裂声,鸡肉香混后着荷叶的清香飘了出来。她指了指盘子里的荷叶包裹的鸡说道:“这就是叫花鸡,今日时间赶了些,若是先用五香腌制一晚上,味道会更好。”

“让老子先偿偿!”那肥头大耳的汉子上前拨开荷叶,一把扯了一只鸡腿,呼哧呼哧地吃了起来,边吃边满嘴油地喊烫。

这时小二在温世显的示意下将叫花鸡切块分给了在座的客人,一时竟然有不少叫好声。

高秀满意地笑了,才扭头看向温世显,却见他看向杨大贵,揶揄道:“这位客官还要不要点一份叫花鸡?”

他分明是已经洞悉了他与高秀的主意,杨大贵这才站起身,略拘谨地作了一个握拳礼。

“温老板难道觉得不满意吗?”高秀适时问道。

温世显却是摆了摆手,吩咐小二将二人带到楼上厢房。高秀一听心里有谱了,冲着杨大贵点点头,便欣然跟上了。

这间厢房布置得颇为雅致,室内光线大好,圆桌旁隔着屏风,屏风后是床塌。温世显见两人进来了,示意二人坐。然后也随之坐了下来。

高秀见他不语,也没说话,径直拿着水壶倒了一杯水,赶了一路,渴死她了,喝了一杯还不够,又倒了一杯。这才听见温世显问道:“不知二位此番是何用意?”虽然问的是他们两人,却是看向高秀。

高秀仰头喝完水,拿袖子抹了抹嘴巴,认真说道:“我以为温老板早就知道了呢。呐,我们两人是高家村人,这次是要去中洲府做买卖的,经过县城才发现身上盘缠不够。”说着无奈地摊了摊手。

温世显听她如此直率,轻轻笑了起来:“可是刚刚那道叫花鸡已经被我的厨子都学会了,小丫头是不是太天真了些?”

高秀不以为意地反问道:“这道叫花鸡就当是我送给温老板的见面礼,至于菜谱,我脑袋里装着不少呢。可若是温老板没诚意,我想整个泉山县多的是酒楼想要吧。”

温世显点了点头,对着外面喊了声“进来”,便见一位类似帐房先生模样的人走到他跟前,递上了一个钱袋。温世显接过钱袋,放在桌上,将它推到高秀面前,说:“这里是十两银子,是叫花鸡的报酬,不过有一点温某得先声明,丫头你既卖给我的菜谱,便不能卖给别人,否则,温某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十两银子!杨大贵震惊地看着高秀,就是做了一道菜便有十两银子!

高秀内心同样震惊,不过面上倒也没露出多少。她和温世显同样清楚,这道叫花鸡很快便会成为醉香楼的新招牌,区区十两与他日后的盈利比起来,简直是九牛一毛。不过对于温世显的做法,她倒是多看了一眼,至少这个人并不是目光短浅的人。

她将钱袋揣进怀里,一边说道:“刚刚既然说了叫花鸡是给温老板的见面礼,那就不能食言,可我又收了温老板的银子,那就只能再做一道菜了。”

温世显听完,“哈哈”大笑起来,然后说道:“好!小丫头果真是个妙人!温某很喜欢!”

说做便做,高秀想了想,便去厨房做了一道京酱肉丝,摆盘里放着黄瓜丝、大葱、鸡腿肉丝、牛肉丝,还有香油酱,并烙了五张薄薄的面皮儿,然后取出一张面皮儿,夹了一些黄瓜丝和肉丝,再刷一点香油酱,最后卷起来,竟然也别有一番风味。

温世显也跟着偿了一个,味道确实独特,最吸引人的便是这种吃法。世人都图新鲜,想来这道菜一定会大受欢迎。

高秀和杨大贵出酒楼的时候,杨大贵心里还觉得有些不真实,做了两道菜就赚了十两银子?!他觉得自己有一肚子的疑问,可是又不知道从何问起。

高秀摸了摸口袋里的银子,心里想着她们家终于可以吃上白米饭了,再也不用吃糠掺苞米了!想想就高兴极了!

“刚刚温老板说欢迎你常去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还会做别的菜吗?”杨大贵终于问了出来。

高秀点点头,编了个谎话:“还记不记得以前村里来了个要饭的?这些都是她教我的。”她记得两年前村里来了个要饭的,应该是精神有些不正常,整天说些糊话,没人答理她。

杨大贵点了点头,觉得挺不可思议的,不过,他更加不解了:“她要是真会做菜,那怎么还沦落成要饭的?我记得后来不是病死了吗?”

高秀一怔,果然这个谎话经常起推敲,她看了杨大贵一眼,认真说道:“这世上每个人的际遇都不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好了,我们赶紧去找冯大叔吧。”

“丑丫头,你刚刚为什么不让我跟着?!”小石头突然跑了过来,大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