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13章 海军建设
书名:明与民作者名:伍九山-奇迹小说家本章字数:2391更新时间:2025-03-02 11:46:41
李察重返广州后,将重心置于广州的经济建设与海军构建之上。
针对海军,尚处于初创阶段,需倾注大量精力方能成形。他依托原有的广州水军,着手扩建海军,并从一师、二师中抽调熟悉水性的精锐部队,转投海军建设。
由于经济力量有限,肯定不能全面发展,只能重点的发展,把当前最为关键最为紧迫的内容作为发展重点。海军需要,但暂时海军的发展不可能当成重点,建设海军的关键在于技术和质量,目前尚未具备发展规模和数量的能力。倒是内河水军,作为能够协同陆军作战的重要力量,其发展应受到足够的重视。
在海军体系中,四军中,岸防军的建立尤为关键。随着二师攻至潮州,三师抵达廉州,广东沿海的所有卫所均由护民军接管,所有可能成为海军停靠点的军港,均被列为重点守卫的海岸线。
当时,南中国海的局势因郑芝龙集团的崛起而备受瞩目。先前,福建巡抚熊文灿力主招安十八芝海盗。后因对招安态度差异,十八芝分裂为郑芝龙集团与刘香集团。前者接受明朝招安,后者则拒绝招安,并与欧洲海军勾结,两大集团因此展开长达数年的激战。
护民军对此,持反对与欧洲海盗勾结的中国海盗的立场,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容忍持中国立场的海盗。因此,护民军对刘香集团实施限制,对郑芝龙集团则采取容忍态度。
刘香集团以潮汕地区为根据地,与护民军在占领潮汕后时有冲突。当均田政策得以实施,农兵训练接近完成时,潮汕农民普遍支持护民军,愿与其共同防御海盗。
尽管护民军一时无法在海上与刘香集团抗衡,也不愿与其开战,但刘香集团必须上岸补给。然而,刘香集团习惯于武装上岸,而护民军地方军官明确表示,其境内不容许任何武装存在,刘香要上岸,只能以普通商人身份或不带武器上岸。因此,双方发生冲突。
冲突爆发后,护民军加强了海防,修建炮台,以应对海寇。刘香集团在陆战中不敌护民军,而在海战中护民军又无法与刘香集团抗衡。双方陷入僵持,护民军虽无法战胜刘香集团,但对其施加了诸多限制,间接有利于郑芝龙集团。
护民军的海军陆战队将从岸防部队中选拔精锐,借鉴特种兵训练经验进行培养。同时,蛙人部队正在筹建中,这两种部队可队不着急,而水面舰队的发展则相对被视为重点。
在李察北上反击湖广巡抚大军期间,水面舰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其主要活动区域为珠江口的零丁洋,尚不具备远海航行能力。
广州近海原本还有岑港海盗,这是一群非统一团伙的统称,而是多个在广州近海活动的海盗团伙的集合。
在李察反击方巡抚期间,广州水军与岑港海盗中的部分团伙发生冲突,并战胜了其中一些力量较小的团伙。
广州水军之所以能战胜部分岑港海盗,一方面是因为沿海陆地已被护民军占领,并得到统一支持,海盗无处可逃;另一方面是因为岑港海盗分为多股,单独一股的力量小于广州水军。
战胜部分海盗后,广州水军吸纳了部分海盗成员。在均田政策下,一些原本为恶的海盗成员也开始诚心支持护民军。广州水军不仅力量得到扩充,其质量和技术也提升了一个层次。
广州水军的发展还得到了澳门葡萄牙人的助力。虽然澳门舰队不愿远离澳门,但也曾受命参加过几次在澳门附近的战斗。葡萄牙舰队中的船长和海员,甚至有人以个人身份到广州水军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经验传授。
更有一位葡萄牙人带着三舢船加入了护民军,他渴望获得爵位成为贵族。鉴于派遣到欧洲学习的人员也曾获得爵位以提高地位,护民军同意这位葡萄牙人加入中国海军,但要求他立下足够功劳后方可授爵。
当李察回到广州时,广州府的均田运动和农兵建设已基本完成,惠州府和潮州府的均田和农兵建设也优先在海边地区展开,潮州的主要城堡已被占领。
李察到广州后,进一步加强了广州水军的建设,同时筹建了广州海军学校和海军研究所,选拔懂海军、懂造船的人员任教,并吸纳衡州炮校的部分优秀学员加入海军,还聘请部分葡萄牙人担任海军学校的教职。
此时,佛山的军工厂生产能力已有所提升,可以出售部分炮以增加收入。护民军最初也解除了商人不能购炮的禁令,允许商人购炮自卫。然而,后来发现商人的卫队战斗力低下,枪炮利用效率不高。
面对这种情况,朱茹召集广东商会头目,提议仿照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粤海公司。粤海公司的成立旨在集合众人之力增强护卫商人的力量,向大型船只和远射程大炮发展。为提高枪炮利用率,规定由护民军承担商人的护卫队职责,以充分发挥枪炮的作用。
粤海公司的商人大多与海贸相关,对雅加达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也有所了解。崇祯六年发生的料罗湾海战,内地人或许不清楚,但海贸商人却十分清楚,因此对荷兰人产生了一股解气之风。
粤海公司设立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一切事务,护民军也在董事会中占有席位并拥有发言权。所有广东的商人都可以加入公司,按股权享有权力。公司还成立了护卫舰队,其主要任务是为商人护航。
粤海公司的舰队由懂事会决定建设,护民军的经费主要用于陆军和海岸防卫,海军也主要用于肃清沿海海面,维护陆岸秩序。
粤海公司的护卫舰队与澳门舰队类似,有时也可受护民军调动参加与海盗的海战。护民军的舰队有时也会参加对商人船队的护航或增援商人的战斗。粤海公司的卫队由护民军训练,舰队则直接由护民军负责训练。
一些未加入粤海公司的小商人,在购买了枪炮后,船上的小卫队也经过护民军的训练。卫队规模最小以一伍、一什为单位,大一点的则有几十人,一个排,甚至一个连。护卫商人所需的小商船枪炮由商人自行购买,护卫队费用由商人支付。经过护民军训练的护卫队将长期上船守卫,在休船期间则集中训练。
这种方式是在特殊时期、经济特别困难时,商人与军队合作、壮大海上军事力量的举措。商人卫队还需接受保卫父老乡亲、百姓和中华社稷的教育。所有伍长以上的人员都经过北林学院及其分院培训,原先商人的卫队人员也需接受指挥、参加训练,并认真掌握军事技术,不合格者将被淘汰。所有卫队除了忠于商人的雇主外,还需忠于百姓,与护民军并肩作战。
粤海公司将零散的商人力量组织起来,建立起强有力的海上军事力量,既有利于商人自卫,也有利于其业务的发展,因此得到了商人的广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