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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永恒的道德吗:顺应自然与习俗错认(1)

存在永恒的道德吗:顺应自然与习俗错认(1)

书名:哲学进化论 : 一场关于世界、意识、道德的无止境追问作者名:李浩然本章字数:2711更新时间:2024-06-07 15:29:35

先秦道家和魏晋名士都认为,道德或者儒家所说的美德,不会让我们变得更好,也不会让我们明白人之为人的原因。恰恰相反,那些选择了道德的人会因此丧失本来具有的完满状态,即自然状态。先秦道家和魏晋名士对自然的强调说明,他们不是反对道德、对抗权威的嬉皮士,而是对人之为人有更深刻考量的洞见者。但问题是:自然真的可以代替道德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两个问题。首先,先秦道家和魏晋名士认为,不被道德束缚、不被欲望拖累、自由无碍、纯洁清净是人本来的状态,因而这种状态是自然的,而顺着这种自然状态发出的行为,比如无节制地饮酒、裸露身体也是自然的。但这个自然多少有些一厢情愿的成分,至少此时此刻正在读这本书的你,不会认为在大街上随意裸体是自然的吧?实际上,儒家也有自己的自然观。他们认为,人生来就是有道德情感的,生来就是有美德的。不可否认,现实中有很多人沽名钓誉,但仍然不能认为所有做过好事的人都是虚伪的。其次,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即使这个世界上只有道家的自然,那么我们又怎么能保证自然之外或与自然相反的一切都是不好的、不善的呢?在电影《X战警》中,变种人是因基因突变而拥有各种超能力的变异人种。按照道家的观点看,他们似乎就是不自然的一群人。但是我们可以因为变种人的不自然而特殊地甚至不公正地对待他们吗?

其实,无论是变种人还是超级英雄,都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是继续坚持自己的“不自然”,还是向“自然”的普通人靠拢?电影中万磁王和X博士正是由于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回答而分道扬镳。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大部分“不自然”的变种人都不坏,其中甚至有一些变种人要比“自然”的普通人还要善良勇敢。

你可能觉得我用爆米花电影中的情节来证明道家思想的某种偏颇过于轻率,那么,接下来我要举的这个例子对于很多人,尤其是女人,都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堕胎。人生来就有生殖器官,生殖活动是符合自然的活动。《老子》中就用“玄牝之门”来称呼女性的生殖器官,并把它比喻成道,对它大加赞赏。所以,按道家的观点来说,女人生孩子是自然的,而堕胎则是不自然的。如果我们进一步把受精卵或者胎儿看成一个生命,那么堕胎则相当于故意谋杀了这个生命,这更是不符合自然的事情。所以,女性不能堕胎。你同意这个说法吗?

上一章中我们提到了美国女哲学家朱迪斯,她在1971年的论文《为堕胎辩护》中曾经提出过这样一个思想实验:假设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医院中,身上连接着插管,插管的另一头是一个昏迷的人。原来那个人是一个杰出的小提琴家,他得了严重的肾病,需要借用你的肾去过滤他血液中的毒素。被秘密绑架来的你如果拔掉管子,小提琴家会立刻死亡;如果你坚持九个月,小提琴家就会痊愈。这时的你,会如何选择呢?

如果你选择愤怒地拔下插管,那为什么反对怀胎十月的女人选择堕胎呢?而朱迪斯不认为拔下插管不公正。当然,对于朱迪斯的这个思想实验,我们不难找出一个反驳她的观点,比如,怀孕和被人绑架是不一样的,这个小提琴家更像是一个剥夺你权益的侵入者,但孩子尽管会在客观上要求你做出牺牲,却并不是一个自私的侵入者。然而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肚中的生命也可能是被他人侵入的后果,比如强奸。不少反对堕胎的人,在强奸致孕这个问题上还是会有退让。一般来说,我们能够理解并允许一个强奸致孕的母亲堕胎。如果某个强奸致孕的女性迫于无奈生下了这个孩子,但她拒绝抚养,而把孩子交给儿童福利院,我们也不会责怪她违背了自然的母性。

我举强奸致孕的例子不是要为朱迪斯辩护,而是想说明,在某些情况下,坚持自然就会走向自然的反面。2013年美国大选时,共和党有一位议员宣称,即使遭受强奸而致孕也是上帝的旨意,也是不可违背的自然。这话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不管上帝怎么想,美国人民是不愿意承担这种“自然”的。同样的道理,我们裸体出生是自然的,但裸体生活只属于动物的自然,而不是人的自然,所以魏晋名士的裸露之风确实难以称得上是值得效仿的潮流。

也许你会说,现在非洲还有一些古老的部落,他们就裸体生活,为什么我们不能和他们一样呢?我想答案在于,他们不需要挤着公交地铁上下班,而我们需要。我真正想说的是,人存在的方式就是不断地认识周围的环境、改变周围的环境。所以如果只把我们最初的某个状态规定为自然,那么人类的文明史就会成为背离自然的历史。但如果你认为人生来就是要改变环境的,那么接下来他的一切行为,从第一次取火到第一次连接5G网络,就都是自然的。先秦道家和魏晋名士所追求的自然是前者,所以他们是最不适应当下社会的一群人。当然,当下社会的人也很难适应他们。

认识到这些内容,就会晓得先秦道家和魏晋名士对道德的批判不是那么成功,至少他们打算用来取代道德而提出的自然不是那么令人信服。当然他们对道德的批判也不完全是信口开河,现实生活中的不少混乱确实来自道德理论本身的不完美。比如,一个女人为了符合忠贞的美德而与丈夫一起去抢劫,一个警察为了抓捕五个匪徒而不顾一个人质的安全,等等。

这样一来,我们就陷入了一个困境:一方面,我们承认现有的道德理论模型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但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认为人类真的可以用什么其他的东西代替道德。应该如何解决这个困境呢?

既然我们没有更好的理由放弃道德,就要承认道德对我们的作用。而本身还存在着问题的各种道德理论模型也提醒着我们,在承认道德作用的同时,也有必要去反思,我们的道德来源于人的本质还是外部环境的塑造,我们对道德的需要究竟从何而来,这种需要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必要的,到了人之为人的那种必要。

以上所做的反思仍然可以通过一个实验入手,只不过这个实验与其说是思想实验,不如说是心理测试。1972年,美国心理学家爱丽丝·莱森与同事设计了这样一个实验:一个人假装是路人,在路过电话亭的时候装作不小心弄掉自己的文件,然后看电话亭中的人是否会伸出援助之手。实验分两大组,其中一组提前为受测试的人在电话旁留下一枚硬币,另一组的人则什么也没有。实验结果是:在留下硬币的这组中,有87.5的人帮助了路人;在什么也没有的一组中,只有4的人帮助了路人。

这个实验很好地揭示了环境对我们道德行为的影响,比起美德,似乎捡到钱的小确幸更有助于我们做好事。这个结论符合我们的生活经验,一个人心情愉快的时候会比心情糟糕的时候更加留意需要帮助的人,反之亦然。陈凯歌导演的电影《搜索》中便有这样一个情节,叶蓝秋因为知道自己得了癌症而心灰意冷,在公交车上她拒绝给老人让座,这一幕被他人录下来传到了媒体上,引爆了社会舆论。

爱丽丝·莱森的实验与陈凯歌的电影涉及环境对道德影响的内容,都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不过接下来,我要举的这两个著名的心理学实验,则能相对充分地说明环境对道德的影响不是瞬间的,而是持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