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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决定了我们的道德直觉:道德场景(2)

是什么决定了我们的道德直觉:道德场景(2)

书名:哲学进化论 : 一场关于世界、意识、道德的无止境追问作者名:李浩然本章字数:2417更新时间:2024-06-07 15:29:31

现在我们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关于怎么做才是善的道德直觉之所以会在义务论与后果论这两种对立的理论中切换,是因为道德直觉所作用的道德场景发生了变化。

请允许我稍微详细地解释一下。

电车难题之所以被称作“难题”,是因为它需要你在一个人的生命和五个人的生命中做出选择。通过以上各种电车难题的变化版本,我们确定了这样一个事实:只有当那一个人站在轨道上时,我们的道德直觉才会倾向后果论中的效益主义,即决定牺牲一个人来挽救更多人。一旦这个人在轨道之外的地方,我们的道德直觉就会倾向义务论,认为即使能挽救更多人,也不能牺牲这个人。

即使“电车难题”这个题目本身已经做了某种提示——电车的英文trolley就是有轨电车的意思——到目前为止的讨论中,很少有伦理学家注意到轨道在这个伦理学问题中的重要性。轨道为什么重要呢?它区分了我们是否在原始的道德场景中运用直觉和思考问题。下面我就来指出,富特所创造的电车难题的原始版本究竟有什么特殊。

在最早的电车难题中,发现电车失控的司机要在撞向五个人和把电车改道撞向一个人之中做选择。我们必须注意到,如果没有另外一条轨道,整个事件就无法构成一个道德事件,因为司机根本没有选择的机会,只能眼睁睁看着电车撞向五个人。只有当另一条轨道存在,且上面有一个工人的时候,司机才有机会权衡要不要挽救更多的人。对于另外一条轨道上的工人来说,本来电车按照原来的轨道行驶下去是要撞向那五名工人的,而司机为了救更多的人把电车驶向他,这简直就是飞来横祸;但是从伦理学的角度来讲,无论在另一条轨道上单独劳作的工人多么无辜、多么倒霉,他都是这个案例中必须存在的部分。因为——我想再次强调——如果没有他,电车难题也就不存在了。

在电车难题的改编版本中,路人或者预言家要在令电车撞向五个人和牺牲一个胖子令电车停下来之间做选择。在新版本中,另一条轨道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处于不同地点的胖子。但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不管新版本中的胖子在哪里,他在情节上都有一个“回到轨道”的设计:在朱迪斯的版本三中,如果路人把胖子推下去,胖子恰好要落在轨道上;在我的版本四中,预言家需要让胖子走到桥上,然后被路人推下去落在轨道上。“回到轨道”说明电车问题无论如何都要在轨道上加以解决。这样一来,已然在另一条轨道上的单独劳作的工人天然就是解决电车问题的方案之一,而在轨道之外的胖子无论在任何地方都并不是解决电车问题的天然方案,所以才需要我们通过各种方式把胖子“移到”轨道上。换句话说,作为道德行为的发出者,选择另一条轨道上单独劳作的工人是一种被动的选择,而选择其他地点的胖子则是一种主动的选择。

道德直觉不允许我们主动把不具有解决问题可能性的人变成解决问题的方案。在以上所有版本中,我们只要好好想一想就能感受到,把胖子变成解决方案的过程就是把人工具化的过程。预言家强行忽略胖子想看一场电影的意愿,引导他去赴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无法感受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尊重。

同样的道理,我们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的道德直觉接受不了朱迪斯所提出的道德场景:医生杀掉一个健康的年轻人,用他身上的器官去救五个生命垂危的病人。医疗问题的解决,一般是由医生的知识、技术与医院提供的设备完成的,在需要器官移植的情况下,器官无论是从活体还是尸体、亲属还是非亲属那里取得,重要的前提是器官提供者是自愿的,捐献行为是无偿的,且活着的公民应满十八岁,此外还有其他严格的要求,否则就是违反法律的骇人行为。这就是说,那名健康的年轻人根本不具有任何解决医治那五个病人问题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医生杀死他来挽救那五个病人,同样是“主动地把不具有解决问题可能性的人变成解决问题的方案”,即把人当成了工具。

基于此,我们可以总结说,富特的原始版本电车难题的道德场景与朱迪斯以及我刻意创造的新版本电车难题的道德场景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在前者中,道德行为是直接解决问题的行为,并且这个行为不具有把人变成解决方案的主观性。也就是说,在司机决定是否把电车转向只有一名工人的轨道时,司机的行为直接解决电车事故,而且必然指向电车事故的解决。但路人或者预言家把胖子推下去或者诱导他到桥上则是间接解决电车事故,而且不必然指向电车事故的解决。比如,当司机做出转动方向盘这个动作时,电车难题的结果就即刻产生了:五个人获救。而当路人做出推胖子这个动作时,电车难题的结果不会马上产生,直到胖子摔到铁道上被电车撞上才会产生。当预言家做出引导胖子去桥上的一系列动作时,也不必然指向电车难题的解决,直到路人去推胖子,胖子被电车撞上,难题才会解决。

基于这些区别,我们可以认定,除了富特原始版本的道德场景,另外两个新版本的道德场景所涉及的道德行为的过程,与原因、结果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据此,我们可以说,富特的电车难题是一个“被动道德场景”,而朱迪斯和我所创造的电车难题是一个“主动道德场景”。请注意,这里所说的“主动”与“被动”不是主动做出道德行为或被动做出道德行为——一个行为必须是主动的、自愿的才能称得上道德或不道德——而是说道德场景是否已然为我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已然提供,那么我们只能被动地做出选择;如果没有提供,那么我们就需要主动创造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

道德直觉告诉我们,在主动道德场景中,我们不能为了解决某个人或某些人的问题而把另外的某个人或某些人当作解决方案,即不能把人工具化。这就是康德说的那句话: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即使忽略康德对此观点的论证,我们也能十分轻松地认识到,在以上把胖子当作救人手段的版本中,我们对胖子没有丝毫的在乎与关心。

至此,我们已经知道,同样是让一个人牺牲,让五个人得救,道德直觉之所以会有不同,是由于它所作用的道德场景有性质上的不同。我们还进一步知道,在主动道德场景中,如果我们不按照义务论的原则去行动,就会把人当作工具而毫不在乎其尊严、意愿与生命。所以,还剩下一个问题需要回答:为什么在被动道德场景中,我们更想按照后果论来行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