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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圣人生知,到格物致知:儒家的认识论(4)

从圣人生知,到格物致知:儒家的认识论(4)

书名:哲学进化论 : 一场关于世界、意识、道德的无止境追问作者名:李浩然本章字数:2447更新时间:2024-06-07 15:29:25

按照荀子的观点,人的天赋的认识官能似乎意味着,人的作恶倾向在出生时就存在了。现在你知道,为什么大家习惯把荀子的思想称为“性恶论”,而把与之相对的孟子的思想称为“性善论”了吧。只是稍微值得注意的是——正如学术界不少学者所强调的那样——荀子的“性恶论”并非说人的本性就是恶的,即人生下来就是坏人,而是说人生下来就有因为过分追求感官欲望而作恶的危险。那么,如何化解这种天生的危险呢?荀子认为,要通过感官之外的认知机制认识到,不能无限地追求感官欲望,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过分的,要有所分辨。于是,他说:“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意思是说,人之所以是人,并不是因为用两只脚走路、身上没有皮毛这些生理特征,而是因为人拥有分辨事物的能力。

也就是说,荀子似乎把人的认识分为感受和思辨两种,心不仅要管辖诸多感官,还要负责对感官所获得的信息进行价值上的判断。不过这样一来,荀子所说的心除了不具备天赋的道德性,和孟子的心也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比感官高级的知性官能。真的如此吗?如果深入考察荀子的思想的话,就会发现他所说的“辨”实际上与我们所说的“思辨”并非一样:后者强调的是通过思维来对外物加以区分,但前者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是说要停止复杂的思考,使心保持虚静的状态。这样一来,万物就会自动显现出原本的情况,而不会蒙蔽我们。荀子特意用了四个字来形容心能够分辨的原因,即“虚壹而静”。

“虚”是说,心在接触外物之前,不预先产生任何的判断,心中空空如也才不会对事物有先入为主的偏见。“壹”说的是,心始终能用相对完整且唯一的标准来看待外物。“静”是说,心虽然会参与感官的感觉活动,但它并不受感官的影响,一直保持着安静温和的状态。

在荀子看来,做到了“虚壹而静”,就进入了“大清明”的境界:“虚壹而静,谓之大清明。万物莫形而不见,莫见而不论,莫论而失位。”“大清明”是一种透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心不用主动发挥作用去认识事物的本质,万物会自然彰显自己。这有点像“禅”的境界。这种境界的达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至少我目前是做不到“虚壹而静”的,还会为“再来一瓶”而高兴,还会为错过末班车而烦躁。

也许我应该做一下检讨,不过在此之前,我打算先避重就轻地为你们回顾一下中国古代早期的认识论究竟在讲些什么内容。在《周易》和孔子的语录中,我们可以发现,人究竟如何认识世界这一问题并不被当时的智者关心。因为在当时,人类这个物种被分成了不同的层级,对于处在最高级的圣人来说,他们从出生起就掌握了认识宇宙本质的能力,所以他们并不会面临认识论的诘难。而普通人虽然需要慢慢地认识世界,但他们的认识活动却没有人关心。这种冷漠的精英主义在孔子去世之后逐渐瓦解,《大学》《中庸》等文献开始倡导这样一种观点:圣人与普通人的认识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圣人在某种程度上也需要经验认识。这样一来,伴随着对感官的讨论,中国的认识论正式开启了。

和西方哲学家一样,中国的先哲也不认为感官能帮助我们认识到事物的本质。于是,无论孟子还是荀子,都在感官之上强调了心的作用。但是和西方哲学家不同,孟子和荀子都没有从知性的角度强调心的作用,而是分别从天赋道德意识和虚静状态两个方面指出了心的价值。在孟子那里,人天生在心中具有道德意识,于是自然而然地会运用这种道德意识对万物进行判断;在荀子那里,人心虽然担负着统管感官的任务,但是它本身是可以不着一物、虚静空澈的,一旦达到了这种境界,万物自然会显露自身,人的认识就不会出现偏差。

西方认识论的核心是“知识”,而在诸多“知识”中,与外物相关的知识是极其重要的一种。于是,在求知的时候,人必然要看向世界,去探寻世界中最真实、最根本的规律。在这种意义上,认识是向外求索的,所以认识论需要解决外在的信息如何在人的思维中一步一步形成知识的问题。但是,中国的认识论似乎并不认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起码对于孟子和荀子来说,知识的获得在于你有多么善良或者多么虚静。换句话说,在他们这里,与知识相关的是人的道德和境界,而非物的属性和本质。

这种倾向,即使到了一千年之后的宋代也仍然如此。在第五章我们说过,宋代之后中国的哲学主要由气学、理学和心学三者构成,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构成世界的基础、万物的本质规律以及道德的根源做了解读。这是一段十分复杂的思想史与学术史,不过你大可不必担心,我们在这里所关注的,是中国认识论发展的轨迹,至于在这条轨迹上的每一个辙印是如何形成的,则不在本书的讨论范围内。所以,我保证用最短的篇幅来说明这个问题。

作为儒学发展的第二座高峰,宋明儒学与先秦儒学的一个连接正是来自认识论,那就是对于《大学》中“格物”的重新重视。孟子和荀子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肯认了人的认识确实有感觉的成分,但根本上与感官经验无关,所以“格物”这个概念在二人的著作中一次也没有出现。这个情况在宋代被完全翻转,就像每一个去游泳馆的人都要带上泳帽一样,当时几乎每一个思想家都要对“格物”阐发观点。不过,如果孟子和荀子泉下有知的话,一定会十分高兴,因为宋代的格物论基本上是在二人奠定的认识论基础上展开的。这就是说,虽然“格物”这两个字已经明明白白指出,这是一个与外物相关的认识活动,但到了宋明时代的儒学家这里,“格物”仍然是与道德相关的修养活动,而且这种修养在很多情况下最后都指向了被称为“静”的境界。

作为理学的创始人,程颢、程颐兄弟十分重视“格物”,但是他们认为,“格物”格的是事物根本的“理”。这个观点被作为理学集大成者的朱熹进一步继承。朱熹认为“格”是达到极限的意思,所谓“格物”,就是穷尽一个事物最根本的道理,而“致知”则是“格物”的结果,指的是从一个事物上获得根本的道理之后,个人的知识便从具体的、有限的状态扩充到普遍的、无限的状态。程朱理学有一个著名的观点,被称为“理一分殊”,它指的是任何一个事物中都完整地反映着那个高高在上的天理。即使有人资质不够,无法从一个事物中获得全部的天理,只要他坚持对不同的事物进行“格物”,迟早会实现对天理的豁然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