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或是爱国:《与狼共舞》(3)
书名:在光影中遇见七种青春作者名:夏昆本章字数:2677更新时间:2024-06-04 11:32:44
观影指南——影片的几个关键词
狼
影片中的狼很显然是个重要的隐喻。狼本是群居动物,但是出现在要塞的那只狼却很罕见地落单了。相信看到这个镜头的观众都会由孤独的狼想到孤独的邓巴。这只狼仿佛就是自我放逐的邓巴自身命运的写照,同时也是他在绝对孤独中唯一的慰藉。而他与印第安人的交流被放置在与狼的交流之后,这种安排也颇有讽刺意味:有时候人与人的交流似乎比人与动物的交流还要困难。而最终,邓巴与印第安人和狼都成了好友,还拥有了“与狼共舞”这样一个传奇的名字。
影片中邓巴和印第安人围猎野牛的壮观场面,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智商卓绝的狼群围捕猎物的场景。此时的邓巴已经不是一只孤狼,而是融入了一个血管里流淌着草原狂野奔放血液的狼群。他们为了自身的生存而搏杀,用自己的生命作为赌注去换取生存的空间,在外表的粗拙甚至野蛮下埋藏的是淳朴与善良。
而如潮水一般涌来的白人则更像鬣狗。这是一种狡猾残忍而猥琐的食腐动物。他们可以为了价格更高的牛舌而大量屠杀野牛,割去舌头之后把它们弃尸原野。他们没有对大自然的敬畏,更没有对生命的尊重。他们有的只是对利益的贪婪,与狼根本的不同是,他们将自己的贪婪用各种庄严而美好的面纱包裹起来,这些面纱上面有的写着“文明”,有的写着“国家”,有的写着“发展”,唯独没有写一个词——“人性”。从这个角度说,他们更像是鬣狗与狐狸的混合体,凶残而狡诈,文明掩盖下的野蛮,才是真正的野蛮。
迟到的感恩
2012年,为了迎接美国传统节日感恩节,美国驻上海领事馆计划于11月19日举办一场感恩节活动,并在微博上发布消息:
感恩节就要到了,你一定知道它和火鸡、和北美印第安人的故事,不过你了解整个故事吗?你知道美国人是怎么在感恩节装饰他们的家,准备感恩节晚餐,又如何度过这一节日的吗?
然而,让主办者没有料到的是,此条微博在中国网络上激起了不小的风波,转发者大多不是表达对美国感恩节的向往,而是表达了对美国殖民者屠杀印第安人的谴责:
“马克思是富二代”:印第安人给美国人送来了火鸡,美国人就送他们去见上帝。
“芋头公爵”:印第安人被屠杀光了,剩下的圈在保护区里培养成酗酒、吸毒的惯犯……你们真这么“感恩”吗?
1620年,“五月花”号轮船满载来自英国的清教徒来到美洲。到美洲的第一个冬天,由于不习惯新大陆的气候和环境,新移民大部分死亡。印第安人给这些移民送来了生活必需品,并教导他们狩猎捕鱼以及培植美洲农作物。次年,经过印第安人指导的移民获得大丰收,为了感谢印第安人,他们邀请印第安人参加庆祝活动。感恩节由此而来。
可是,曾经帮助移民的印第安部落后来却遭到了残酷的屠杀。部落酋长的长子被移民者毒死,次子的头被割下来挂在普利茅斯的旗杆上24年,妻女也被卖到西印度群岛当奴隶。
有资料显示,在19世纪,美国人屠杀的印第安人超过1000万。很多部落被灭族,幸存的也被圈养在狭小的保护区里,再无祖先纵马驰骋原野的风采。
在美国早期的西部片如《关山飞渡》中,印第安人大多也是以愚昧、残暴、野蛮的形象示人的,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衬托出牛仔的威猛,他们的死亡总是能激起观众阵阵叫好声。当时可能也很少有美国观众想到过,自己的祖先到别人的土地上屠杀这片土地的主人,这怎么会是一个值得夸耀的功绩?
从这个角度说,《与狼共舞》实质上是一部对美国西进运动的反思之作,也是用电影的方式表达对这块土地的原住民的一种感恩。虽然这感恩来得实在太晚。
事实上,《与狼共舞》在白人屠杀印第安人这个问题上的探讨仍然是有保留的。电影有意无意将双方的矛盾归咎于文化冲突,这其实是一种避重就轻的讨巧。比如在围猎野牛的路上,邓巴和印第安人发现了被白人猎人残杀的野牛。贪婪的猎人为了获利而屠杀野牛的行为固然令人愤怒,可是让邓巴和观众瞠目结舌的是,转过头印第安人就杀死了那些猎人,剥下他们的头皮,在篝火边歌舞庆祝自己的胜利。影片借邓巴的口谈到了白人与印第安人的文化差异。在猎获野牛胜利后,“风中散发”将只献给勇士的滴着血的生牛心递给邓巴要他吃下,也体现了这种文化差异。但是导致印第安人被屠杀的真正原因其实并不是文化差异,只是因为生存空间的争夺,来复枪使白人掌握了争夺的主动权。影片中邓巴带领部落妇孺打败敌对部落偷袭的桥段也揭示了白人能屠杀印第安人的真正原因。部落的战士们全部出征,剩下的全都是老弱妇孺,面对气势汹汹来袭的敌军,他们竟然能漂亮地全歼敌人,秘诀只有一个:邓巴从要塞运来的步枪。也正是这些步枪,使长矛和战斧成为历史,也再次证明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落后就要挨打。
胜利的白人理所当然地拥有了话语权,也拥有了对历史的解释权。这赋予了白人合法性,于是白人的劫掠和屠杀成了丰功伟绩,而印第安人的保家卫国则成了滥杀无辜,这种颠倒黑白的合法性是对真相和历史的最大的亵渎和嘲讽。
在几百年后,邓巴中尉从一群屠杀印第安人的牛仔英雄中突围出来,放下左轮手枪,第一次在银幕上与“食人生番”交流沟通甚至成为朋友,这其实也标志着美国人对此进行的反思,甚至是赎罪。可惜,一部电影无法改变人类贪婪暴力的本性,更无法改变已成为事实的历史。不过,如果它能够引发人们的一些思考,唤起人们的一些良知,那也就足够了。
爱国
有些话题,注定是很沉重的,比如说爱国。
作为军人,邓巴的所作所为无疑是违反军令的。他的任务本来是驻守要塞,防备印第安人的进攻。但是到后来他竟然跟敌人成了朋友,甚至协助敌人杀死自己的战友。从这个角度说,军方判他叛国罪可以说一点都不冤枉。可是,他真的就是个卖国者吗?
1944年7月20日,一枚炸弹在希特勒当天召开会议的“狼穴”爆炸。这是一次有预谋的暗杀行动,目的是要除掉希特勒。行动的策划者是一群德国军人,其中安放炸弹的是斯陶芬贝格上校。可是暗杀失败了,希特勒奇迹般地逃过一劫。事后,纳粹政府逮捕了7000多人,其中约5000人被处决,斯陶芬贝格也在其中。
斯陶芬贝格和邓巴中尉一样都是军人,但是他们都选择了拒绝执行军令,而站到了自己军队和政府的对立面。这无疑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当政府陷于不义的时候,对政府命令的拒绝是否可以视作叛国?也许,在这种状况下,反抗邪恶的政府,将整个国家从灾难中拯救出来的人,才是真正的爱国者。
在现实层面上,这个问题的确是很沉重的。因为对抗政府就意味着与整个国家暴力机器对抗,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真正的爱国,有时候是会被当作叛国看待的,如斯陶芬贝格就以叛国罪被处死。60年之后,2004年7月20日,德国总理施罗德发表演说“这是德国近代史最重要的一天”,“斯陶芬贝格是自由、民主与欧洲统一的先行者”,柏林市长也说刺杀希特勒是“良知促使的起义”。这多少让人感觉到一点安慰:历史毕竟给予了他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