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林(1)
书名:大国小康作者名:余玮本章字数:1789更新时间:2024-05-25 18:50:05
深度透视和谐中国
李培林,著名社会学家、中国社会和谐问题研究专家。1955年5月出生于山东济南,1982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哲学系,1984年获法国里昂大学硕士学位,1987年获法国巴黎第一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城乡社会学研究室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社会学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当选过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培林,法国巴黎第一大学社会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发表了近百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还出版过10多部学术专著……
他还曾是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委员会委员、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社会学专家组成员、国家“五年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现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一个春日的下午,笔者专访了这位著名社会学家。尽管采访时间只有两个多小时,但整个访谈浓缩了这位社会学家丰富的人生,让笔者领悟到一位社会学家的职业良心与社会责任感。
首次提出“社会转型”理论
20世纪90年代初,李培林首次提出“社会转型”理论,在学术界和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当时,一般人认为,就影响中国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的力量而言,存在着两只手:一只是有形的手——政府干预,一只是无形的手——市场调节。李培林认为,实际上,由于中国正处于一个结构转型时期,并且中国经济处于含义更加广泛的非平衡状态,因而对于中国来说,还存在着“第三只手”,即“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这就是社会结构转型。
而今,“社会转型”理论已成为描述和解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变迁的重要理论之一。社会学老前辈、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雷洁琼认为:“提出‘转型社会’的概念,很有意义,涉及理论和实践的很多问题。”李培林坦言:“‘社会转型’的思想其实是现代化理论的经典思想,并非我的发明,我主要强调了社会结构转型与经济体制转轨是两个共存的但并不一样的转变,是两个过程和两种逻辑,并根据中国和东亚的经验认为不能对‘传统’简单地排斥。这两个转变的共存决定了中国增长和发展的特色,形成了引起世界各国关注的‘中国经验’”。
李培林对社会转型的研究肇始于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系列巨大变化的观察。当时,他认为,经过改革开放,中国已进入一个新的社会转型时期——转型的标志是:中国社会正在从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社会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转型,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等等。
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很多方面的改革任务,是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总要求考虑的,是一个总体设计。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提出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协调好各项工作和各方面的利益。一时间,协调发展被赋予了更加具体的内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人们据此将十六届三中全会称为“新三中全会”,将其视为中国向现代文明发展的一个历史分水岭。
对于“五个统筹”,反应最强烈的也许是社会学界了。早在1990年,社会学界的有识之士便根据国际上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经验,提出了经济发展要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发展观念。李培林说:“这标志着我们国家的发展战略发生了重大调整。”
李培林是最早提出“经济发展必须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社会学家之一。多年来,这位留法社会学博士多次在不同的重要场合呼吁,“必须把社会发展列入政府中心工作”“调整发展战略,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到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中心”。
李培林介绍说:1978年以后,我国逐步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生活基本需要为主要目标的发展战略。但是,我们的发展计划仍然是经济计划,我们的发展观,仍未改变经济单项突破的总体框架。直到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才正式把我国“国民经济五年计划”改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于是,第六个五年计划开始增加“社会发展”的内容,并把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并列起来。但是,究竟什么是社会发展?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它与经济发展如何协调?对此,当时我们还没有进行全面的、整体的和系统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