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英属美洲和法属美洲的贸易(3)
书名:荷兰海洋帝国的兴衰:17世纪大西洋世界的战争、贸易与殖民作者名:维姆· 克罗斯特本章字数:2847更新时间:2024-06-05 16:17:38
总体而言,荷兰人的贸易活动在巴巴多斯和背风群岛上持续存在,这些地区的英格兰人努力保持着与荷兰人的联系,而复辟政府却力图解除这种联系。1654年,巴巴多斯居住着足够多的荷兰人,他们被赋予在星期日举行宗教礼拜聚会的权利。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第二次英荷战争造成了物资短缺和经济危机,反而鼓励了荷兰人的贸易活动。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来自联合省的商人们开始遵守《航海法案》。他们再也不能求助于该岛上的荷兰代理商,而只能依靠英格兰的代理商或者已经成为大英帝国居民的荷兰人。他们还联系英籍船长来接收他们的货物,让他们的船在伦敦或外港转运货物,并利用英籍船长和船员将他们的船伪装成英格兰的船派出去。当然,除此之外,他们继续进行着直接贸易。这种贸易虽是非法的,但仍然有利可图。
《航海法案》也影响了荷兰到北美的运输,尽管很大程度上是在英格兰征服了新尼德兰之后。从阿姆斯特丹到哈得孙河上游的荷兰曾经的据点奥兰治堡的货物运输一直持续到17世纪80年代后期,直到17世纪90年代才开始逐渐减少。更重要的是,在1664年英格兰入侵之后不久,共和国与新阿姆斯特丹之间的直接贸易得到恢复。鉴于英格兰的物资缺乏,以及新阿姆斯特丹居民希望与阿姆斯特丹保持联系,伦敦当局开始许可荷兰船在新阿姆斯特丹进行贸易。而且,当更多的荷兰船停靠时,历任新阿姆斯特丹总督们都装作没看见。1674年,荷兰人失去曾经再次征服的新阿姆斯特丹之后,新阿姆斯特丹的英荷贸易越来越遵守《航海法案》开展。大多数进出阿姆斯特丹的船都会经过多佛港并在那里清关。他们将带着托运给英格兰和荷兰商人的货物返回。荷兰人和英格兰人成为这些合作的投资者。
关于荷兰在促进加勒比海地区糖业繁荣中扮演关键角色的假设,在法属殖民地确实成立。在17世纪中叶,荷兰在法兰西早期殖民贸易中的主导地位是无可争辩的。来自米德尔堡的泽兰港口和弗利辛恩的商人们在法属加勒比海地区格外活跃。一位来自泽兰的船主甚至可以被认为是在法属殖民地圣克里斯托弗岛烟草种植的先驱。在阿姆斯特丹,交易商们都有法兰西籍的代理商,而不仅仅只是荷兰人。
1636年荷兰人征服圣尤斯特歇斯岛之后,他们与法兰西殖民者之间的关系稳定下来了。4年后,该殖民地的统帅菲利普·德朗维利耶·德庞西与泽兰商人签署了一份契约,后者将为殖民地提供所有必需品。1663年,一场由制糖厂煮糖室引发的种植园火灾,烧毁了60多间存货充足的荷兰仓库,损失总计超过200万里弗尔。
同样,法兰西历史学家称赞荷兰人帮助瓜德罗普和马提尼克岛度过了种植园早期的艰难岁月。瓜德罗普总督在1665年表示,最好的糖料作物种植园都要归功于荷兰人的先进经验。岛上不少于637名居民都欠了这些外国人的债。同样,即将赴法属西印度群岛上任的中将发现马提尼克岛拖欠了荷兰人大量债务。除了装配出海商船的荷兰商人外,在1630年至1634年间,法兰西烟农也经常前往联合省以建立双方的往来关系。这些种植园主并不是在寻找仆人,因为仆人通常来自法兰西本土。尽管如此,1649年,一位法兰西军官确实从马提尼克岛出发前往荷兰共和国以引进契约仆人,他在第二年又带着9个也许是10个人返回。然而,荷兰人在17世纪60年代几乎完全控制了法属殖民地的奴隶贸易。在1664年到1665年间,许多非洲人来到法属群岛,以至于船舱太小导致无法运载交付给荷兰人的糖料。在这10年中,仅有的载着非洲人一起抵达的2艘法兰西船实际上都是荷兰船伪装的,它们首先从荷兰港口出发。在苏里南殖民地早期,为了购买奴隶而提供的糖料的数量甚至使荷兰的船长对种植园主产生了看法。当1669年抵达苏里南的2艘奴隶船的船长发现种植者无法向自己提供糖料时,威胁要带着450名非洲人离开并前往法属殖民地。
荷兰人提供了种植者开始糖业生产所需要的一切。除奴隶外,他们还提供信贷,同时进口马匹供种植园使用,并引进了技术。库拉索岛直到1670年一直在为法兰西殖民地提供大量的牛和马匹。荷属岛屿尤其为促进圣克里斯托弗岛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到1658年,他们提供的马匹足够在6座糖厂中的5座拉磨。1654年离开荷属巴西的匠人们教法兰西人如何组装压碎甘蔗的金属圆筒和提纯甘蔗汁的锅炉。他们还指导法兰西人制作结晶糖浆的模具,以及如何利用未经提炼的红糖制造白糖。就连从巴西撤出的荷兰士兵也在法属加勒比地区新兴的制糖业中发挥了作用。1654年6月,法兰西殖民者受到土著人袭击的威胁,被迫决定放弃格林纳达岛的关键时刻,64名荷兰士兵赶到该岛。荷兰人的军事援助使他们得以留下并将该岛变成了一个糖料作物殖民地。
17世纪中叶,殖民地从宗主国的控制中逐渐摆脱出来的局面引起了法兰西王室的注意。科尔伯特特别热衷于终止与荷兰这个“鲱鱼与奶酪商之国”之间的贸易。他估计,1662年在法属西印度群岛进行贸易的150艘船中,法兰西船不过三四艘。1664年5月,根据皇家法令,法兰西西印度公司成立,标志着法兰西当局开始驱逐荷兰人的决心。法兰西人所做的不仅仅是将殖民地贸易的垄断权转给一家新公司。他们的商人实际上参与了向殖民地运送货物的活动,建造的船只数量急剧增加。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重商主义者们企图切断荷兰人贸易的努力才有效果,尽管它给殖民地带来了严重问题。1664年对荷兰船实施的全面禁令没有奏效,2年后法兰西当局允许荷兰共和国的船缴纳5的关税后进行贸易的举动说明了这一点。然而,到17世纪末,法兰西的关税壁垒过高以至于阻碍了荷兰商人的贸易活动,因为荷兰商人不得不向法兰西西印度公司支付10的进出口关税。尽管如此,以前合法的贸易仍在秘密进行。1670年,在瓜德罗普进行的司法调查表明,来自圣尤斯特歇斯岛的船仍在用欧洲产品交换糖和朗姆酒,在法属岛屿上出生的2名荷兰居民担任了中间商。
禁止与荷兰人进行贸易的王室禁令最初是以阿姆斯特丹瘟疫流行为借口颁布的,由此导致抗议频频,首先是在马提尼克岛,然后是几年后在圣多曼格,荷兰商人在那里煽动定居者抗议。许多人根本不需要任何鼓动,他们本就对法属公司的垄断充满怨恨,以至于他们称自己为“白人奴隶”。在与官员达成妥协后,抗议终于平息了。别无选择的荷兰商人要求联省议会就许多昂贵船只和货物的损失向法兰西国王提出抗议,但最终他们放弃了。因编写的贸易手册《完美的交易者》而闻名的商人雅克·萨瓦里称,这种影响是灾难性的。不仅米德尔堡和弗利辛恩的一些主要商人破产了,仅在阿姆斯特丹就有30多家糖厂破产,至少萨瓦里是这样说的。尽管萨瓦里之言有所夸大,当局的禁令确实对荷兰的贸易产生了不利影响。实际上,荷兰人仍然在法属群岛上维持商业贸易,1672年开始的6年法荷战争都没有终结这一局面。与在法兰西的荷兰人不同,国王路易十四写给法属群岛总督的信件表明,这些岛屿上的荷兰人并没有被驱逐。
尽管如此,荷兰人的撤离注定会发生。《奈梅亨条约》签订之后,法兰西当局成功取消了荷兰代理商。1665年出版的《闲谈》中的一个角色做了一场噩梦,这在得知德勒伊特恢复荷兰在西非的地位之前就曾被写过,如今成为现实:“既然我们已经失去了新尼德兰和几内亚,”那人惊呼道,“而且法兰西人还想禁止荷兰人在加勒比岛进行贸易活动,那我们还能去哪里呢?!”答案很快就出现了:西属美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