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玄》中的朴素辩证法思想(3)
书名:扬雄传作者名:王青本章字数:1813更新时间:2024-05-28 14:51:56
从《易传》开始,古人对数字便有一种神秘主义的观念,他们似乎认为数字能够反映事物内部的根本规律,数的统一与和谐乃是事物内部根本规律的反映,也是事物相互联系的反映,甚至是事物发生变化的原因与根据。《易传·系辞上》说:“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一、三、五、七、九5个奇数为天数,二、四、六、八、十5个偶数为地数。根据筮数中的奇偶变化可以把天下所有的道理都推演出来。又说:“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还说:“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认为“天下之象”都是由“错综其数”而得出的。
时至汉朝,数的神秘主义观念得到了发展。在董仲舒著作中,“人副天数”是天人同类的根据。董仲舒说:“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藏,副五行数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董仲舒认为“十是天之大数”,这个大数不仅支配天道的运行,也支配人的生活和生命。“阳气以正月始出于地……而积十月,人亦十月而生,合于天数也。是故天道十月而成,人亦十月而成,合于天道也。”因此,数被认为是宇宙和谐和天人合一的表征与根据。
汉朝人对于数的神秘性是如此的入迷,他们甚至可以牺牲观察的精确来迁就迎合一些神秘的数字。黄钟是十二音律之首,“黄钟自乘”就是以其长9寸自乘得81。《汉书》卷二一上《律历志上》说:“故,八十一为日法,所以生权、衡、度、量,礼乐所由出也。”把历法的数据和神秘的乐律联系在一起,也就使自己的数据显得神圣、秘奥。这以后,刘歆把太初历改造成三统历,他利用和天文学毫无关系的《易·系辞》中的神秘数字来解释太初历的基本数据,使三统历变得更加神乎其神。刘歆如此论述2392的来历: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以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扐两之,是为月法之实。如日法得一,则一月之日数也。
把这番话用公式写下来,就是:
一个简单的观测数据成了魔术般先验的结果。刘歆以此来论证三统历的数据是先验的,是天意巧妙的安排。也正是出于这样的目的,刘歆用了大量的计算来推算在科学上毫无用处的积年,以证明三统循环的历史观。
扬雄的老师严君平也用数的神秘性来为《老子》的结构寻找形而上的依据,他说:
上经配天,下经配地。阴道八,阳道九,以阴行阳,故七十有二首。以阳行阴,故分为上下。以五行八,故上经四十而更始。以四行八,故下经三十有二而终矣。阳道奇,阴道偶,故上经先而下经后;阳道大,阴道小,故上经众而下经寡。
对“三”以及倍数的重视,我们可以溯源至《老子》。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所以“三”在世界万物的形成过程中有特殊意义。这以后,似乎一直存在着两个系统,就是以“二”为基数的二分法和以“三”为基数的三分法。通常讲对立转化之辩证法的重视“二”的重要性。《周易》讲到“易”的发展,用的是二分法。试图以天道明人事的则重视“三”这一数字,因为这一思维方式需要包含天道、地道、人道这三个系列。《周礼·王制》所定的官制分别是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显然即由“三”的倍数神化而来。
将“三”以及倍数视为自然规律的阶段性基数,至西汉晚期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观念。这似乎与董仲舒尊阳卑阴观念有关。谶纬《春秋元命包》说:
阳气数成于三,故时别三月。阳数极于九,故三月一时九十日。
阳成于三,列于七,三七二十一,故每州二百一十国也。
阳数起于一,成于三,故日中有三足乌。
阳立于三,故人脐三寸而结。阴极于八,故人旁八,干长八寸。
“三”是阳数中的成数,其倍数“九”则是阳数中的极数,所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所以刘歆说:“太极元气涵三为一。”他用三分法将这个主题发展成为三统历,而扬雄则用三分法阐述“玄”的发展,乃是同一思想背景下的产物。
以数字表现事物运动、发展、变化、循环的规律是扬雄的一个发明。这个发明有一个缺陷,它无法揭示每一个循环之间有发展、有进化,它无法表现事物螺旋式上升的趋势,因此,它就成了一种周而复始的机械图式。但实际上,正如我们在上文所论述过的,扬雄的思想是重视革新的,但追求数字化的表述方式使得他的世界模式变成了形而上学的机械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