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戴和花翎
书名:这个故宫很有趣儿作者名:江上渔者本章字数:1744更新时间:2024-05-30 14:25:04
清代的官员如果犯了错误,皇帝会怒气冲冲地下令“摘了他的顶戴、花翎”,这就意味着这位官员的职务被罢黜了。如果某位大臣得到了皇帝的赏识,皇帝也会高兴地当众“赏戴几品的顶戴、花翎”,这就意味着升官了。那么,“顶戴”“花翎”究竟是什么呢?
清代庞大的官僚集团使得官爵等级繁多,除了九品正、从十八个等级,还有很多未入流的从九品官员。因此,仅靠补服制度是不足以区分如此众多的官位级别的,于是清代便诞生了独有的顶戴、花翎制度。
朝廷官员们的头上都戴有冠帽。冠帽除帽盔主体,其上又可分为顶戴与花翎两部分。所谓顶戴,也称为顶子或顶珠,是镶嵌在帽盔顶上的一个宝石材料的装饰物。官员的品级不同,其宝石的颜色和质地也不一样。花翎则是指插在冠帽上的孔雀翎毛。随着官僚机构的完善和官僚制度的成熟,顶戴、花翎也就成为区分官员品级的重要标志。
顶戴的装饰物按其形状,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自皇子至辅国公所戴头冠,采用冠上承以二层金龙形式装饰,只以金龙上所饰东珠的多寡而加以具体区分。如皇子饰东珠十颗;亲王、世子九颗;郡王八颗;皇孙、贝勒七颗;皇曾孙、贝子、固伦额驸六颗;皇元孙、镇国公、和硕额驸五颗;辅国公四颗。金龙上所衔皆用红宝石。另一类自公、侯、伯、子、镇国将军、文武科一至九品的官员所戴头冠,采用冠上承以镂花金座,再以金座上贯出通天柱形式装饰。柱中贯穿錾花金珠一枚,柱顶衔宝石一块,以金珠上所嵌珠宝多寡及上衔宝石质地而视其级别。如公爵饰东珠四颗;侯爵三颗;伯爵两颗;子爵、镇国将军、郡主额驸、文武一品官员均一颗。柱顶上衔皆红宝石。自二至七品中层錾花金珠之前只嵌小宝石,例如县主额驸、二品中嵌小红宝石,上衔珊瑚;奉国将军、郡君额驸、三品中嵌小红宝石,上衔蓝宝石;奉恩将军、县君额驸、四品中嵌小蓝宝石,上衔青金石;五品中嵌小蓝宝石,上衔水晶石;六品中嵌水晶,上衔砗磲;七品中嵌小水晶,上为素金;八品、九品中不嵌宝石,八品上为阴纹镂花,九品及未入流上为阳纹镂花。按照头冠上的装饰物区分官员的级别,没有顶珠就表示没有官品。清代到雍正、乾隆朝以后,随着玻璃制造业的发展,逐渐开始用彩色玻璃来取代宝石,如用红色明玻璃代替红宝石,称为亮红顶;用红色涅玻璃代替红珊瑚,称涅红顶等。所有在职的官员必须按照自己的品级使用顶戴,绝不能越雷池半步,一旦摘取顶戴,就意味着失去了官职。
花翎是用孔雀翎毛制作的,有单眼与无眼之分。单眼是指翎尾的彩色圈状花纹像眼睛,也称为目晕。单眼的称为花翎,无眼的则称为蓝翎。双眼和三眼花翎则是将两根或三根孔雀尾重叠排列,使翎尾目晕排成一直线。花翎的眼数越多,就越尊贵,其中三眼最为尊贵,长约尺余,插入专门的翎管之中,缀于冠后。
花翎与顶戴一样,也是区分官员级别的标志,但在清代初期,花翎仅仅是皇帝赏给特别恩宠的贵族或大臣,并有以彰军功的意思。最初赏赐蓝翎,即染成蓝色的鹖鸟羽毛,无眼,赐予六品以下及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享戴,也可以赏赐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如果累计加功就可以赏赐花翎。后来,受到花翎奖赏的官员愈来愈多,这就需要一个说法,以便形成一种制度。清顺治朝时,朝廷对花翎的使用做出规定,大致为:亲王、郡王、贝勒等不戴花翎;低于上述级别的贝子和固伦额附有资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或辅国公的亲贵、和硕额附等,有资格享戴二眼花翎;其余五品以上内大臣、担任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且必须为正黄、镶黄、正白这上三旗出身的官员,才有资格享戴单眼花翎;外任文臣不赏赐花翎。由此可见,花翎是位居高阶的王公贵族特有的装饰物,授予的标准也非常严格。
花翎制度实行以后,清廷仍保留了初期的特赏制度,即皇帝对有功之人可以随时赏戴花翎,不受任何限制。康熙时期,施琅归顺清朝被赐籍汉军镶黄旗。康熙二十二年,施琅率清军收复台湾后,康熙为表彰其功绩,特旨赏戴花翎。到了乾隆时期,朝廷明确规定,除了王公亲贵,建立显赫军功者也可以赏戴花翎。
赏赐花翎是一种莫大的殊荣,皇帝赏赐时十分谨慎,赏戴过花翎的人也没有多少。但是道光末期,国势倾颓,再加上外强入侵,致使国库空虚,也就出现了捐翎的例制,花翎为七千两实银,蓝翎为五千两实银。曾经代表无上荣耀的花翎沦为可以明码标价、买卖交易的物品,其原有的表示等级的作用也就名存实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