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首页
书库
排行榜
作家福利
登 录作家专区

第二章

书名:别说我神经作者名:章无计本章字数:10833更新时间:2024-12-27 18:20:39

  合肥是我的伤心地,在他们嘴里,我在那个城市遭受了八级地震般的打击,小小心灵受到无人道的摧残,硕大的身躯被折磨成骨瘦如柴。我不太同意他们的观点,在我现有的记忆里没有所谓那些痛苦的沉重,只是从语言氛围中被他们感染,觉得自己是个不幸的人,有幸的是,我认识一个美女还活着,叫李雪,是正宗合肥城里人,现在我虽身在六安养病,但心似归箭。

  来这个地方养病是我妈的主意,就是她说合肥是我伤心地的,因此强迫我来六安,也就是她的老窝。在合肥家里住了两晚,父亲还没见着就动身来这,失去了父子脸对脸的交流机会令我遗憾。老妈对来六安充满热情,这是数十年来的首次回归,她兴高采烈的拉着我上了班车。出门的时候带了几斤花生,红仁白皮的炒花生是我的最爱,我津津有味的吃着,其他人都睡了,颠簸的辛苦令他们无暇顾及各自的美味,只有我没有丝毫的睡意,一边熟练的剥着花生塞到嘴里,一边欣赏着窗外飞逝的风景。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妈歇斯底里的呕吐着,从喉管倒涌出来的馊饭气味使我转移注意力,我转过头去仔细研究她,她勾着脖子,张大着嘴巴,胃里的东西以液体的形式倾泄而出,我看清楚了,那些不是馊饭,是红灿灿的花生啊!

  上车的时候我就劝过老妈,跟姥姥学学,八十岁的人了,身子骨结实得相当可以,这点从她经常摔跤却安然无恙可以看出来,但老妈嗜花生如命,加之在家里没吃啥东西,上车后就一味地以花生充饥,现在她肯定很后悔不听我的劝告,二十多年没有坐车的经历,不吐才怪呢。姥姥她眼神不好,否则也要把老妈骂得狗血喷头,但她有眼神不好的好处,如果看到老妈呕吐物都吐在了她的脚上,不气死也被恶心个半死!

  在路上观风景的时候,我努力找寻曾经此处带给我的记忆,远处有望不到的油菜地,有突出的小山包,有袅袅炊烟环绕在庄稼周围,还有露出雪白牙齿边劳作边放肆淫笑的农民阿姨们,它带给我的是新奇和新鲜,却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把这种感想描述给老妈听的时候,她睡得安详极了,嘴角还有没擦干净的残留物。我只好选择姥姥为倾诉对象,她挺正常,大把年纪却不晕车,由此可见她的身体素质何等高深。可我姥姥对我的想法并不感兴趣,她沉浸在另一种想像之中,后来,我明白姥姥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我姥姥是个美人胚子,十八岁时美貌发育到极致,说白了,我姥爷就是垂涎我姥姥的美貌,然后对她吹响了总攻的号角。我姥姥年轻没经验,当时她单纯得要命,在家里深居简出,哪见过象我姥爷那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男子,很快就坠入到他的怀抱。更让人嫉妒的是我姥爷当时很有钱,是个地主爷。更更让人嫉妒的是他还有才,是个教书先生。一个男人,拥有不凡的外表,横溢的才华,殷实的家产,如果他想,那么什么样的女子不能捕捉入怀?我姥姥就是这么被俘虏的,俘虏的时候还嘴角挂着微笑,脸溢幸福,行带春风,任何一个女人见了羡慕,任何一个男人见了嫉妒。原本才郎美女的结合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无奈,我姥爷当时已娶妻生子,故事因此就一波三折,耐人寻味。此事暂且打住,先谈正题,那就是我在六安的辉煌的,苦闷的以及无聊日子。

  我妈语重心长的告诉我,来六安得好好养病,让生我养我的地方还我正常的生活。但她不知道,除了口头上我还记挂着“六安”这个名字,事实上很多人物事我已经对不上号,我爽快答应她,来六安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就是我期望某天偶遇我的亲生父母,我太想念他们了,没他们我不会失忆,不会进精神病医院,不会潦倒,更不会成为一个残疾人,还差点成了醒不来的植物人,他们对我真是眷顾有加,在我不懂事的时候义无返顾的抛弃我,在我神经不正常的时候当我不存在,在我回六安养病的时候依旧听不到他们半句慰问的话,也看不到半个能增加营养的水果,半碗能补身子的汤药。他们太狠心了,太决绝了,我想看一看他们,跟他们说几句话,当然,去之前我会拎两斤水果,虽然没吃过他们买的东西,还不让我尽点孝心侍候侍候他们吗?我要让他们明白,象我这样高素质宽胸怀有爱心的儿子从哪找。而且我不会告诉他们这些年我受的痛苦,不去博得他们的同情和怜悯,虽然这样有可能被他们认为我精神不正常,记忆不灵光,当初嫌弃我是明智之举,但我不计较,他们真是那种岐视残疾人的父母,我要他们又有何意义呢?我真正想要的是让他们品尝到弃子——得子——失子——盼子——无子的这样一个痛苦滋味,然后满大街发布寻儿启事,而这边是我和后来的妈吃稀饭就卤蛋的幸福场面。

  现在我妈就为了唤回我的记忆而不分早晚给我讲故事,她原本想说关于我和小花的故事,但我告诉她,蒋小红一天要说三遍,我耳朵起茧子时,她便换了故事内容,改说我姥姥和姥爷的故事,她说姥姥和姥爷的故事比我和小花的故事更凄惨,更荡气回肠更令人经久难忘。

  我姥姥常年大门不迈,深闺不出,还把小脚裹得跟三寸金莲似的,走起路来婀娜多姿,就是重心不稳,没有一点安全感,我认为所谓的古典美换来的代价是以摔跟头为条件有些得不偿失。幸运的是,我姥姥并没有在外人面前耍过跟头丢过脸,反而是姥爷蹬着一双宽大、方正的步鞋在我姥姥面前摔了一跤,把心都摔到对方身上去了。

  我姥姥是个勤快人,她去河边洗衣服,踮脚踏在一块光秃秃的小石头上,用塘水来冲洗衣服,但是力量稍大了些,加之两只脚的单位压强不够,眼看就要跌入河中,我姥姥当时心慌意乱,心想,这下完了,十多年来的淑女形象将要毁于一旦,眼前显现的是那片河水来回反复的冲撞,头一下子就晕了,用现在的话说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溺水!

  我姥爷家房产巨多,田地广漠,丫环也不少,他自己是教书先生,所以深深懂得剥削人的地主不是一个好地主,他的目标是做个学生们爱戴,丫环们尊敬的好地主,他常常去田地与长工们收割庄稼。除此之外,他还尽力地去关心仆人们的生活,甚至教他们认字,给他们买点小东西。丫环们对姥爷印象极好,有几个想投怀送抱的,但都被他婉拒了,还语重心长的教育她们,要她们好好干活,来年给她们介绍俊郎。其实,这是我大姥姥的意思。

  大姥姥就是我姥爷的原配夫人,是个踏实、纯朴的农村妇女,比我姥爷大一岁,是媒人硬掐在一起的,所以姥爷一般都叫她“姐”。娶二房在当时并不为鲜,大姥姥问姥爷:人家黄花闺女,你就别糟踏人家了,你还是教书的,积德行善吧!听不听姐的?姥爷很乖的回话:听。大姥姥又语:那还不去田里看看伙计们秧插得如何了。

  姥爷有了大姥姥的命令,只好往田里去,一路上还在寻思,不娶个二房闹腾,那么多家产留着何用?他就这么花花地想,看到树上有鸟儿叫就模仿它们的叫声逗了逗,看到脚下有蚂蚁在般家就小心的抬脚绕过去,太阳很柔软地照在他身上,象是一个温度适宜的火炉般箍在自己身上。

  突然他听到一声叫喊“啊”,他抬头寻找,看到前面田里老牛在“哞哞”地叫,感觉声音不象,太粗莽。又找了一下,右身处小河里有青蛙“咕咕”地叫,也不象,声线放不开。姥爷往前走了几步,隐约地看到一个人头在甩来甩去,他赶紧跑过去,说时迟那时快,一个小姑娘手里绕着长被单,脚下歪歪扭扭,身体四十无度前倾,眼看就要掉下去,我姥爷赶紧伸出他那条细胳膊。

  我的病有所好转,除了打雷捂住耳朵上窜下跳外,一般几百分贝的声音是吓不倒我的,我妈因此放松了对我的警惕,不再每天陪伴我左右,讲故事的速度也越来越慢,她说姥爷伸手去救姥姥时便戛然而止,我问,是姥姥一个人掉进河里了,还是他俩一起掉下去了?我妈问,你怎么知道他们掉河里而不是你姥爷把你姥姥救了上来呢?我说,姥爷细胳膊短腿的,常年不干活不吃馒头大饼,就他那身子骨儿能把姥姥拉住?我妈说,那你正好想一想是拉住了还是没拉住,动动脑子有好处,你脑子受过伤,开过刀,钻过孔,现在有机会就多使使,我先喂鸡。

  我妈在家养了好几只鸡,都是个儿肥硕,大腿鼓凸的,看到它们旁若无人在我跟前走,眼前就会出现红烧鸡大腿的画面来,香味扑鼻,口水哗哗。可我妈就是不杀给我吃,说要留着生蛋,养小鸡。我痛恨我妈的吝啬,还不如在医院呢,每周都能吃到肉。于是我想法子在我妈面前证明吃鸡肉与补脑子的辨证关系。

  六安的鸡素质蛮高的,它们根本不需要主人的圈养,在主人的信任面前,它们获得了空前的自由权,个个闲庭散步似的游来荡去,我现察过它们的眼神,虽然是“斗鸡眼”,但眼神分散瞟着同类中的“花姑娘”或“花和尚”,这让我想到一个有名的总统也喜欢一个叫什么“鸡”的,目的都显而易见。我得坦白我也是,我专注它们的眼神是有一定研究方向的,谁的腿粗,谁的翅膀肥,谁身上的肉没有疤痕,谁的爪子不是皮包骨头,我去挑这些特殊鸡群,对它们我发出“吃吃”的笑声。我妈没有动静,我便站在杀猪王三家门口,看他摸出尖刀,一刀戳过去,那美丽的小鸡便“扑地”倒在地上,小爪子还一伸一伸的,王三迅速扎起鸡脖子,丢进开水里,好象添了一些女人常用的脱毛剂,那鸡毛便跟腋毛似的忽拉忽拉一拨一大片。这个过程充满想象力,看着肥嫩的鸡肉我口水就象暖春时的冰馏,溢满整个口腔。王三说,老三你过来。我愣在原地没反应,他拍了下脑袋说,瞧我这记性,你都改名叫章无计了,我还叫你的小名,对不起啊,太不尊重你了,过来吃鸡。

  去你妈的!我突口而出,是因为这个人说他是杀猪王三,我忍不住要骂他,你是屁,你明明是杀鸡阿三,怎么成了杀猪王三,我不信,你害我,在鸡上下毒,这世人坏人可多了……我一边跑还一边叫喊着,王三在后头跟着我说,瞧这大孩子,还真成了神经病……

  我妈看不下去了,知道我在人家的鸡面前犯傻,终于下决心要她命似的杀了一只鸡,我非常感动,立刻在我妈面前保证:妈,我绝对不会在王三面前说您把他家跑过来的鸡给宰了。

  我妈这点做得不太好,宰了人家的鸡还不跟人家打声招呼,那王三都急死了,好象命根子丢了似的,成天在门口唤:咯……咯……我问我妈,那王三叫啥呢,鸡都被我拉出屎了,他还在唤,傻不傻啊?我妈说,三,你别胡说,王三在生蛋呢!我抓了抓脑袋问,您脑子坏了吧,人怎么会生蛋呢?我妈照我脑袋瓜子上打了一巴掌说,谁说不能,你不就是妈生的一个蛋吗?我慌然大悟,绕来绕去我成了一个蛋,这世上的蛋可真多啊!

  看来我知名度还不低,好多人都认识我,我却不太明白他们什么意思,这样套近乎显得智商不高,如同我说我认识萨达姆,而人家还不知道我是男是女呢。在此期间,我认识了小舅、大舅、二舅,这是老一辈,同辈的有表哥胡,表哥耿,表哥杨。对了,表哥杨还在号子里呢,我听他们说过好多次,说杨表哥在吃号子饭,进去的原因跟我有一定关系。大姨夫大姨娘也这样对我重复了一遍,他们表情象焉了的柿子,没劲极了,跟我说话时,眼白不由自主的翻给我看。我说您们不能这样,我对表哥杨还是很关心的。大姨娘说,你不记着他的错我们就很宽心了,难得你这么惦念着你的表哥杨。我“呜呜”地答应着,突然,小脑干闪出一片黑乎乎的东西来,我控制不了说话的欲望,直言不讳地问:表哥那件皮衣呢?

  我的记忆有所好转,都记起那件叱咤风云的黑皮衣来,这预示着我即将东山再起,统领六安所有残疾人士成立一个残疾人协会,为所有弱势群体竭力服务。姨夫很慷慨的将那件黑皮衣找出来给了我,当时我就穿上了它,然后又迅速将它脱下,因为我嗅到了一股陈旧的腥味,在袖口处,我找到了气味的根源,是一块早已凝结的血迹,紫黑色,跟幻灯片一样,阴郁的氛围,闪烁的画面,屏幕里面走出来一位女子,她扑到我身边,一把尖刀戳向她,一件黑皮衣被溅上血迹,“啊啊啊”,我咿咿呀呀的叫喊着,我吓死了,那是谁啊,竟然拿把刀想至我于死地,那女的又是谁啊,看到有人捅我还往我身上蹭,真是做鬼也风流哇!

  我很难控制得了自己的情绪,有时遇到一些能引起记忆的片段,它会轻易失控,有些孩子因此在后头喊什么神经病,他们用天真无邪的笑容面对我的愤怒,用彼此击拳来讥讽我的无能为力,我妈也就加紧了对我的看管,她常说一句,三,别理那些兔崽子,过来,我给你讲你姥爷、姥姥的故事让你静静心。我骂骂咧咧地甩开那帮孩子,他们依旧在背后雀跃着,声音放肆得让我联想到了我的童年,嘴巴忍不住送上一句:这帮小人渣。

  我姥爷的英雄救美成为当地三、四户人家竞相传诵的美谈,随着事件的数次转口,事实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他们说,姥爷听到一声救命,踏着一块河边的石头飞过去,一把拽住我姥姥的手,及时挽救了一个妙龄少女的生命,而事实的一个微小差别在于,我姥爷当时脚底一滑,拽着我姥姥的手一起掉进河里,姥爷还算识水性,扑通几个猛子就钻了上来,这才发现姥姥不见了。他很着急,就在原地大喊:来人呐,救人呐,有人掉河里了。大概因为千里传音的功力不够,没有一个人闻讯赶来。带着失望的心情,我姥爷转身欲走,他想还是回去找几个长工过来打捞尸体吧,回头一看,我姥姥正在大口大口的吐口水。我妈说着还笑着,她显然不会造谣中伤他的老爸,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那么一开始,我姥姥对我姥爷肯定没有太多的好印象。

  我姥姥当时跟姥爷素不相识,她明白姥爷尽了最大力量,所幸河水不是很深,转了几个圈,喝了几桶水就漂了上来,大家风范的她临走不忘向我姥爷道谢。我姥爷很不愿意听到她说谢谢,连忙回答,应该的,应该的。

  姥爷后来养成了一个好习惯就是在河边散步,只是过程不浪漫,他独自一人在河边逡巡,不带着他的元配,婚姻的轨道就这么开始偏离,我姥爷的解释是,对不住那位姑娘,一定找到她,对她有所帮助,极自己所能之事。

  这是男人的借口,六十年前男人亦此,如今,男人把那样的一场经历定性为邂逅,姥爷和姥姥的邂逅是美丽的爱情的开始,也是幸福的婚姻的结束。

  姥爷在姥姥失足掉下的河边等了好几天,他在期待一个曾经与他置生死之外而溺水的一个美丽姑娘的出现,我姥爷可真傻,他痴情于此,乐此不疲,每天一大早就到了那条河边,举目望去,不见一个鬼影,他低头走在曾经失足过的地方,那是一块圆滑的小石头,他蹲下去抚摸着它,象是抚摸一瓣柔软的乳房,摸呀摸,辅以天马行空的想像,姥爷竟然面色红润,呼吸急促起来,全身似有万千个蚯蚓般爬行,随之“哎呀”一声,姥爷全身颤抖起来,这种感受只有新婚之夜揭开新娘面纱时才有,万簌俱静啊,他停下手,眺望前方,神态象看一帮歹徒群殴般专注。

  我姥姥是撑着一把油脂伞走过来的,她彳亍着,张望着,看得出来,她有种太息般的眼神,身子一歪三扭地向姥爷走过来,四目相对,霎时,天地定格,时间静止,姥爷缓缓站起来,抬腿向姥姥走去,口中喃喃自语:美丽的姑娘啊,你终于出现了。

  最近一段时间我的生活还算不错,一日三餐总会有鸡鸭鱼肉蛋什么的,菜好,胃口就好,吃饭特别的香,老毛病几乎被人遗忘,但新问题也随之而来,比如鸡的问题,农村那地方野鸡特多,但现在品种濒危,再不控制一下我的肚皮,我怕它们会灭种;比如肉的问题,吃了不少肉,它哪不长,尽朝我的脸上长,我妈说我一脸横肉,我还不信,对着镜子一照,我的腮梆子从内圆弧变为外圆弧;再比如蛋的问题,毛豆炒鸡蛋吃得我每天肚子跟怀胎五个月似的,常此以往,我担心会被毛豆的体形同化。这个时候,我妈说,你该去看一看杨阿姨了。

  我不能再装孬了,杨阿姨我其实是认识的,她养大了小花,给我碗里夹过很多菜,非要我娶小花的那个,据我妈讲,杨阿姨现在孤苦伶仃,杨叔叔和小花相继离去,剩下她一个人天天对着墙壁发呆,有时一坐就一整天,熟悉她的人知道她承受丧夫丧女的巨痛,不熟悉她的人以为她神经病,我得拎只鸡去看望看望她,神经这毛病吃鸡蛮管用。

  杨阿姨正歪着头想啥心思,看到我进来,她立刻向我扑过来,我赶紧扎稳马步,看那阵势,杨阿姨冲过来的力度有好几百牛顿,另一方面我也很感动,毕竟有母子般的亲情,见到我,她失控,向我表达她感情脆弱的一面也是可以理解的,即使一大把年纪了,她若伏在我身上嘤嘤而泣,我也不会感到意外--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杨阿姨猛冲过来,伸手敏捷的接过我手中的鸡,啧啧说道,三啊,看你客气的,来我家还带啥东西,都是家里人,以后再也不要带鸡了……我说,好,好,下次带只鸭来。杨阿姨又说,不用不用,家里鸡都吃不完哩——要带就带鸡蛋吧,家里都是老公鸡,生不出来蛋。

  据此,我认定,杨阿姨脑筋正常,既能分辨公鸡与母鸡的特征功能,也能对比出实用的价值,选择最受益的东西,幸亏,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的成本价值为零--那只鸡是野鸡,我窜到竹林里用弹弓将它射晕裹在包里转移地点,因此,杨阿姨很是喜欢的告诉我,三啊,你可真细心,逮了只鸡还把它给杀了,这些活该我干的。

  因此,我又不太相信自己的判断,杨阿姨到底成为了哲学家还是精神错乱的平凡村妇,但她的记忆应该是超人级别,要比我胜出很多倍,她口口念叨的小花和我的故事跟她们说的一字不差,我又经历了一次故事的熏陶,耳朵里长出老茧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可是,天生多愁善感的我已经被故事里的人和事所感动,这种感情的滋生不知道是好是坏,对于现实生活来说,我还是觉得先前不为故事所动的冷酷更容易找到边缘的快乐,因为,听杨阿姨讲那过去的事,我已经泪水涟涟,心情相当糟糕,就想嚎啕大哭,心里不停的呼喊:李雪啊,你在哪里?

  李雪成为我重点回忆的对象不是因为她的美丽动人,故事里的李雪是一个颇为争议的人物,有些人说她非常聪明,长得忒俊;有些人说她爱慕虚荣,过于现实,而我关心的问题是,她有多能耐,竟然视我的好感不存在,毅然扑到张平的怀里,那个家伙有点钱也是事实,但外表畸形也无法反驳,难道钱比我的相貌堂堂还重要?把钞票看得如此重要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苦苦思索,是我与这个世界有了隔阂还是李雪脑子有问题。

  有这么些个问题需要解答,一天的时间容易打发得多,犯神经的次数明显又降低,我俨然成为一名准哲学家,不再有吃饭发呆的表现,也没有遇到事情慌乱失色大喊人渣的犯了老毛病,我象个乖宝宝一样安静,从不乱跑,有水喝水,有饭吃饭,当然,我的杰出表现在于,不随便尿床,不会随地打滚。

  我妈把我当正常人对待,放心大胆地让我去数里之外的地方走亲戚,她不怕我迷路走失,也不怕我精神错乱失手伤人,看情形,我不再属于非正常人类,我有了自由和主张,我想干嘛就干嘛,我跟猪聊天,喂它们吃最棒的猪食,我妈伸出大拇指表扬我,说做得好,养肥了杀掉它们吃肉;我跟鸡说话,逗引公鸡和母鸡谈恋爱,我妈说,好,开始恢复人性了。我“嗯”了一声,表示我妈说得对,我希望它们早日生小鸡,然后杀掉它们吃肉。我也认为从逻辑上或者从日常生活里我逐渐痊愈,很长时间没尝过意识混乱的滋味。那天我去大舅家串门,回来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是蒋小红,手里拎了很多吃的东西,她朝我笑个不停,我忍住上前接过东西的冲动,以良好的姿势对她还以笑容。其实内心里我开心过度了,这么多天在六安,见过各种形形色色的女人,但没有象蒋小红那样让我产生愉悦感的女人。无论环境还是人都让我有了阶段性的快乐,因此我一直循规蹈矩,没有什么过头的举动。但接下去的一幕改变了多日以来的平静状态,蒋小红没有扑过来,这一点我有些意外了,在医院里,虽然我常常向她身上扑去,但来到六安,也该轮到她忘情的与我拥抱,我甚至怀疑在精神病医院呆久了,蒋小红已经被同化,思路混乱,不认识我无计;或者感情呆滞不向任何人表达自己的情感倾向;再者她反应迟钝,在我抛给她数个媚眼后,她依然理解不了男女之间的表达方式。这也就算了,惊人的一幕无情的发生了,一个高大的男子从蒋小红背后站起来,象一个篮球运动员的身架,坦白地说,相貌还是不错的,虽然仅次于我,但在这个地方也是数得着的角色,他突然也朝我笑了笑,嘴巴象个无底洞,神情跟傻子似的,我猜测他一定是蒋小红从医院带回来照顾的病人。

  我对帅哥肯定有排斥反应,那小子刚一露头我就浑身不舒服,继而就有呕吐的冲动,也有下泄的欲望,脑袋嗡嗡一片,鼻子微微发抖,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一个男病人跟蒋小红有如此亲密的近距离接触,和她寸步不离形影相随的应该是我,早已习惯于蒋小红的说话方式,熟悉她的笑容,依赖她说的故事,现在我逃到乡下看病,她就有了新伙伴,那种被抛弃的感觉象一个恶毒妇女狠心丢下她的孩子,然后态度决然地说BYEBYE,置孩子的哭泣于不顾,撒尿拉屎也不管,这就叫无情的抛弃,蒋小红现在就是这样对我的。

  我说,小红,你怎么把病人带这来了?

  他不是病人,无计。蒋小红说,她的态度显得很认真,我的眼睛很惊恐,不相信她会拐骗别人,于是善意的提醒她,不能这样啊,小红,人家有病你也不能不管不问,抛弃人家不是一个好护士的行径,把他卖到这鸟不生蛋的地方更不是人干的事,小红,快送人回去,要不,我找公安局的送他回家。

  无计,你病还没好么,说了他不是病人,他其实--蒋小红脸一红,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说,小红,你就承认吧,他其实是自己跟踪来的,对么,我不怪你。

  不是的,无计,你误会了,不要再乱猜乱想了,现在最重要的是你少想多吃,那样对脑子恢复才有帮助。他其实是我男朋友,这次来就是想让你们认识认识的……

  蒋小红说中国话怎么如此清晰流畅,非要让我一字不差地听到耳朵里才能达到她伤害我的快感么?顿时,我脑袋里所有图象消失,鼻子颤抖不停,眼前有五六颗金星跳跃,我确实被这番话击中了,男朋友啊,什么概念?是想拉小红的手就拉她的手,想摸她的奶就摸她的奶,想亲她哪就亲哪,这是一个可以明正言顺占一个女孩子便宜的角色,气恨的是,这个角色被别人捷足先登,一个乳臭未干、长相崎岖的小白脸,他夺去了我记忆里篇幅最多的一段,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想着想着,我的血压就陡增上来,眼前一黑,葡然倒地,在这一刹那,我快速伸出胳膊垫住后脑勺,水泥地儿硬得很,再被摔成植物人,我连蒋小红也记不住了。

  倒地后,我双目紧闭,嘴角漫出几滴白沫,口中控制不住叫,天啊,地啊,小花啊,你在哪里啊?蒋小红立刻奔过来,扶住我的头,无比悲痛地说,你又怎么了,无计,老毛病又犯了么,谁刺激你了啊,你醒醒,说俩句话……

  她晃着我的脑袋,我的头本来没感觉,被她摇着就痛了起来,我困难的睁开眼,扯开笑容,淡淡地说道,你……我没事,刚才太激动,现在清醒了。那小白脸也凑过来对着我问,怎么了,怎么了。我甫一见到他,头便向一边歪倒,语无论次呢喃着,小花啊小花,你在哪,我要来找你……这一招很灵,我耳朵里听到蒋小红对他说,你先出去。我很快又睁开眼,缓缓地说,没事,刚才受了刺激,现在清醒了……

  我妈见这阵势,慌张得不得了,手足无措对我又喊又叫,看我没什么反应,她眼睛一转,灵机一动道,三啊,我来跟你讲你姥姥的故事,你一定要醒过来啊……

  姥爷不是个花花公子,但绝对有着跟我一样多情善感的秉性,还是个想像力丰富的知识分子,他为了讨好一见钟情的姥姥,用尽了各种手段,借以俘获姥姥的芳心。姥姥坚守阵地的决心很容易被突破,究其原因,依当时来看,我姥爷花花肠子特多,现在来看他只是学问多些,知识面广些。姥姥当时习惯说一句,讨厌,你真讨厌,骨子里,谁都知道女人越这么说心里越喜欢,不是有哲人说过么,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早晨空气很好,行人少,野狗多。姥爷从家里带了两根煮熟的玉米棒子,一小袋热腾腾的豆浆,按步就班的来到失足过的池塘边,姥姥会很准时的提着一篮子衣服过来,身子被篮子压得沉沉的,姥爷“哎哟”一声赶紧跑上去接下篮子,姥姥顿时脸颊一片飞红,努着嘴不好意思说话。姥爷把早点递给姥姥说,赶紧趁热吃了吧,我刚吃过。留了一些给你。姥姥的手欲伸还缩,姥爷主动把东西塞到她手里,姥姥止不住看了一眼,半根玉米棒,小半袋豆浆,姥爷还真够节约的,生怕姥姥吃不掉拿去喂狗。

  姥爷陪着姥姥在河边洗衣服,姥姥甩着衣服在水里拨弄,姥爷掂着指尖拨弄姥姥盘起来的发鬓,姥姥低眉垂眼咕哝一句,你真讨厌。姥爷说,再掉到河里才叫讨厌,我保护你呢。姥姥嗔怪道,那你还得抓紧咯!

  时间快得像早泄,还没享受就已到达终点,天就要黑了下来,看样子,衣服还没洗完,情也没有谈好,姥爷心急如焚,天一黑就得回去,看着长工插秧也不会选择在黑夜里进行,我大姥姥她肯定要责怪,回去吧,这眼前的小妞如此可人,谁能放得下啊。姥姥拧干最后一件衣服,有些筋疲力尽的样子,身体扭成麻花似的。姥爷说,吃奶的劲儿都使上了,不就一裤衩么,真是无缚鸡之力。姥姥瞪了一下杏眼,愠怒说,你也不帮忙。

  姥爷收回手,举在空中,埋怨道,那谁抱你啊,这辈子就靠这两只手舒坦了。

  看来,时间过得飞快,我姥爷和姥姥的发展也并不逊色。

  这一天算是这么过去了,男女之间卿卿我我,莺莺语语,谁都痛恨时间这东西没有自知之明,不滚远点非要跟着不走,姥爷在心里说,时间停止就好了。

  可我大姥姥不会停止,她一天没见着姥爷了,一怕他眼神不好不认路回家,二怕他在外拈花惹草——家里几盆花草无不是他半路上采来的。大姥姥因此在床第上偷骂姥爷是采花贼,我姥爷摆摆手死不承认,他拒绝大姥姥自比为花的好意,擅自把“花”改为“黄花”。

  我大姥姥在田里找不着姥爷,便顺手抄起一根扁担沿着田埂去寻姥爷的影儿,邻居见了,插上一句,这么晚了还去担粪?大姥姥说,我们家猪丢了,我得把它们赶回来。

  看那情形,我以为大姥姥会将姥爷往死里打,挑粪的扁担可不是小个子,长九尺,宽一尺,姥爷跟它碰撞会有生命危险,弄不好,双手折了也不无可能,那样就舒坦不了了,如果大姥姥一失手把姥爷五根指头打落两根,姥爷就不得不承受转行做三只手的噩运了。总之,姥爷是难逃此劫,我暗暗担心之外,也深刻领悟到,男人如果有了老婆还想找点业余生活,得先买份保险再说。

  我妈突然缄口不言,我一直闭着眼睛详听,毫无发病之迹,对故事的嘎然而止充满急不可待的追求欲望,可我妈说,暴力情节还是不说了,不利于你的身心健康,更有损于你的神经,现在你需要安静的休息养病,知道么,三?

  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有以实际行动来表达我的真实想法,原本我的病已近痊愈,但老妈一次次把故事尾巴留着,我已经忍无可忍,求知的欲望压迫我的坐骨神经疼痛难捱,我立刻站起来,身子底下一块碎瓦片直愣愣地向我屁股示威着,我眼前出现一阵幻觉,象一把刺刀沾满了血滴,挑衅般炫耀着它的功力。

  唐老师治理孙先生的手段,只有紧箍咒,我妈不让我发病的手段是讲故事,说一个让我渴望继续倾听的纪实故事,满足我对长辈情史偷窥的欲望,从无聊无趣到现在我迫切希望了解,说明故事本身充满诱惑和猎奇性,我决定在我的病完全康复,不再犯病的时候写下这个故事,让它流传于世,让别人记住,它的作者是一个有精神病史的天才作家。

  我妈说,你要当上了作家,我给狗缝条裤子。

  我说,是大黄,笨笨,还是小黑?这三条狗身材都不错,是天生穿衣架子。

  我妈说,还是王三家那条看门狗吧。

  我“切”了一声,鄙夷地说,您还真会偷懒,尽找一条腿的狗。

  他们说我长得还不丑,怎么会被人丢弃呢?他们摸了摸我头发,是真的,不是个癞头;摸了摸我眼睛,是真的,不是假眼,也不是先天失明;摸了摸我嘴巴,还好,不是个豁口,也挺正常;还有的人摸了摸我的胳膊和大腿,也不缺啊,只是胳膊和大腿不太好区分,粗细不明显。这些人有些面熟,大概都是附近邻居,他们对我大发议论,摸摸捏捏,品头论足,敲敲打打,确定我是个正常人后,纷纷抱以咋舌:这堂堂小伙子怎么会被狠心的父母抛弃呢?

  是啊,谁知道呢,谁丢我谁是神经病,我是如此优秀啊,如此执着地寻找亲生父母,我站在这个地方,给过路人行注目礼,唯一希望他们能告诉我二十多年前,谁在这个旮旯地方丢弃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