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4章 苦夏(一)
书名:余生年夏不见君作者名:霸气可乐喵喵喵本章字数:2021更新时间:2021-12-27 16:51:46
“我一点也没有掉队,和大家一起走完了全程。詹叔叔,我是不是很棒。”2013年6月23日。
到南京的第二天,年夏才发觉腿已经抬不起来,每走一步,腿肚子都打颤。
“你行嘛,能走路不。”宋佳看她在房间里走路像走悬崖,忧心地问。
“见了鬼了,每一步都像针穿似的。真是酸爽。”年夏走了两步,又倒在沙发里。
“要不你请假一天,今天在家休息吧。”
“那也行。你见了我们领导,帮我说一下啊。我是实在走不了了。”
她打电话请了假以后,又回去躺着。身体每处都在散发着痛。想起昨晚才骄傲地跟詹斐君自夸,这会觉得赧然起来。
一直到中午,詹斐君回信息:“小鬼,你现在怎么样了?”
“正在为昨天的傲慢忏悔中。叔叔,我错了。我是个废物了。”刚刚睡了一个回笼觉,年夏已经醒了。
“那这个小废物,还能爬的起来不,要跟我一起吃饭嘛。”
年夏蹭地就从床上跳了起来,怎么会!他一直没有提过要来出差的事,怎么突然今天在南京了?
“你不要逗我开心,我很容易相信你的。”
“我几时也不敢骗你。你是个机灵鬼。”
她慌了。她今天这副样子,如何见他?
她跳下床,走到镜子前。眼神有些疲倦,但因为睡足了觉,气色还不错,原先苍白的脸上竟然有了些红晕。
衣服呢?他们上次见面还是料峭初春,如今却已然入了夏。她蓦然想起他们谈论《花样年华》,他说她眉眼好似曼玉。当初她就想,如果穿旗袍,会不会更像一些?
年夏的衣柜里是有不少旗袍的。
她翻箱倒柜地找了出来,各种颜色的,或瑰丽,或素淡,或典雅,一件一件在身上比试。
朱红色,太张扬了。靛青色,太暗沉。荼白色,称得气色不好。
最后她挑了一件鸭青色的,不浓不淡,衣服上绣着大朵大朵牙白色花簇。又翻出来一双许久不穿的白色鞋子。
她对自己的选择很满意。穿好之后在镜子前端详了一遍,发现裙摆有些褶皱,便脱下来,用电熨斗细细烫起来。
一切收拾妥当后,年夏便发信息给他。“我今天没有去上班,因为腿疼得厉害。你见了,不要笑我。你笑我,我就不去了。”
“不笑不笑。年夏怎样我都不笑话。”
“那叔叔要带我吃什么?”
“带小年夏吃好吃的。给你补一补。”
“这次,我跟你走。”
“那你怕不怕,我把年夏卖到什么地方。”
“我不怕。”
“为什么,小鬼。”
“因为叔叔不舍得。”
“真是个小机灵鬼。晚上我来接你。你好好休息吧。”
她心神不宁,不知道做什么好。去阳台上张望天空,那天太阳刺眼,是夏日阳光的感觉。
架子上的绿萝好几日没有浇水,叶子耷拉下来,年夏取了水壶,细致地给绿萝浇灌,把干枯的叶子一片片摘了出来。
昨天的行李还没来得及收拾,这才把这几日的脏衣服拿出来,放进洗衣机。
走路还是像个跛子,她懊恼极了。太难看了。詹斐君一定会笑她。
昕眉打电话来慰问一番,问她吃饭没有。才想起来自己从昨晚到现在都没有进食,肚子开始叫起来。
“呀,要吃饭啊,胃要饿出来毛病了。从前在学校,就不吃早饭。”昕眉开始数落个不停,年夏赶紧说:“陆老师不要气,我这就去做饭。”
然而周末不在,家里没有菜,她只好煮了一盒泡面了事。
发了个泡面的照片给詹斐君,附文道:“为了叔叔的大餐,我中午就将就了。”
詹斐君看了,又好气又好笑,回道:“晚上我们吃满汉全席,否则对不起你的胃。这么大牺牲。”
然而泡面吃了两口,竟是吃不下了。胃里虽然空,却极度不想吃东西。
“完了,苦夏又开始了。”她心里叹着。
南京一入夏,因为有长江流过,水汽被太阳烤着蒸发开来,便笼罩整个南京上空,终日里都是黏腻腻的。年夏又每逢着夏季便开始“苦夏”,胃口奇差,总要清减个三五斤。
“江州的夏天也是这样吗?我知道江州也是长江包围着的。”
“江州的夏天也很炎热,这里更是三面环江,江州应该算江上的一个岛了。”
“有时候觉得,真想去你那里的长江看看。”
“傻子,到哪里还不都是江水。”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
有一回讨论起南京和江州的位置来,年夏才知道,原来顺着南京的江水一直漂,是可以到达江州的。
“如果是古代,我可以撑一只木舟去找你。”年夏开玩笑道。
“你这个笨蛋,天天都在想什么啊。”
“你一下叫我机灵鬼,一下又叫我笨蛋。”
“傻瓜,那是因为我心里不知道如何待你是好。一下觉得你离我很远,像一个梦。一下又觉得你弱弱小小地,落在我跟前,总让人保护着才好。”
“叔叔,你竟然像在说情话一样。我以前觉得,你是个不善言辞的人。”
“余年夏,你现在就是很笨很笨。每天要和那么多人精打交道,你猜我会不会说话。”
叔叔原来是装的啊。年夏突然悟到。
他说六点来接她,她五点就开始弄头发。因为不会编头发,她的头发虽然很长,一直都是散在肩上。只有周末去了昕眉那里,昕眉总会帮她编发,编各式各样的发辫,还给她用好看的发夹别起来。
她站在镜子前,心里直悔着,为什么没有从昕眉那里学来一招半式,哪怕一个简单的盘发也好。
眼下她只能用最简单的一招,用一根皮筋把头发扎起来,然后绕啊绕,再用一根皮筋固定起来。就这么一个低低的发髻,竟然不难看。她释然了。简单也有简单的美。
太阳已经落了,天凉了下来,有细细的晚风,这旗袍的长度刚好到小腿间,或长或短都不适宜。她站在法桐树下。惹得路人频频回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