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摊牌了,我是天下第一豪门
红薯
连载中· 246.94万字
王林本是一名私家侦探,意外穿越古代,本打算从小小捕快开始,在临安做个逍遥的官差。 奈何一场屠村案件,牵扯到世家门阀的黑暗,为了不与世家门阀同流合污,拒绝荣华富贵的贿赂,至此踏上了不归之路。 王林:非要逼我走争霸路线是吧?
狼:对待猎物凶残,无所畏惧。群居,配合默契。狼:耐力坚韧,专一目标锲而不舍,冷静,观察敏锐。这是一个热血的故事。这是一个狼一样的兵王的传奇。
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呜咽的风声摇下枝头的积雪,在树木间盘旋飞舞。
没了树叶的森林并不显得昏暗,寂静的林中,动物基本绝迹,连啄木鸟和灰喜鹊都看不到踪迹。
这是头场大雪,已经下了两天,大山披上了银装,这会,雪停了,有风,只有三四级,并不凛冽。
两道洁白的身影,距离地面十几米高的树木间飞荡而过,就跟长臂猿一样,像极了传说中的雪人!
他们手里都有一根绳索,绳索拴着带有机簧的金属利爪,抓住粗大的树枝,钩爪在拉力下收紧攥住树枝,在悠荡力尽的一刻,两个身影抖手机簧弹开,爪勾松开树枝,随着俩人舞动的身体,一前一后飞向前方的下一根树枝。
他们不是杂技演员,也不是什么武林高手,他们,是偷猎者!
两位偷猎者一大一小,岁数小的叫封朗,只有十八岁;岁数大点的叫董金武,其实也就二十二。
此地,靠近边境线!
他们早在秋天的时候,就在这里设下狩猎场,不但挖掘了隐秘的地强子,还设置了无数的机关陷阱。
机关不是可以触发的,要等他们到来才可以使用,否则猎物早早破坏了机关,也只是给这里的野狼减低了猎食难度而已。
寒风乍起,再次赶来,希望此行能够大有收获……俩人快速的在林中悠荡而过,接近了一片高大的柞树林。
封朗在力尽的一刻松开爪勾,单薄的身体像没有重量一样,落在一根手臂粗的横叉上,一把抱住树干,头顶积雪摇落随风飘散,他已经稳稳站住了脚步。
他身后的董金武,同样的动作,轻盈的落在了他身边一棵树的横叉上。
封朗吐出一口长长的哈气,平息片接,扭头说道:“武哥,就应该是这,那两棵挂树就是咱们秋天放倒的。”
董金武站在横叉上,四处看了看,点头说道:“嗯呢,应该差不了。”
封朗拽下雪白的脖套露出鼻子,摘掉风镜,看着不远处悬挂半空的一棵倒木,脸上露出了笑容:“武哥,道踩出来了,这群憨大憨数量不少呢,干票大的,加上强子里的,石头后几年的伙食费和你结婚的钱就都够了。”
董金武看着树上站立的封朗,也露出了笑容,两人涉险偷猎,并不是他们贪财,而是他弟弟董金石考上了燕京大学……
大学读书有助学金,学费也攒出来了,但生活费一年一两万,他们所在的边陲,壮劳力一年也就一两万的收成,这可是不小的负担。
封、董两家世代交好,封郎跟董金武的感情更不一般,拿他当亲哥哥,这次跟着冒险来到老林子里,就是为了让董金石能够完成学业,武哥能娶一房媳妇。
“武哥,干活吧……”封朗看了看天空,说道:“过一会日头就出来了,大个要回窝了。”
董金武活动了下身后的挂管枪,笑着说道:“小狼,弄完这一票养两年,你也该到娶媳妇的年龄了,到时候再来一趟。”
“武哥,想那么远干哈。”封朗一边悠荡起爪勾,一边说道:“爷爷常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所以啊,你结婚后我就去大城市打工,娶个城市妹子回来多好,让城里妹子给我爷爷揉腿,多美。”
“哈哈,还城里妹子。”董金武笑了,靠近那棵倒树,开始布置机关:“城里妹子不但会美还都是包租婆,你要真能娶到可美出鼻涕泡了,都有好多楼呢……”
俩人轻松闲聊几句,就安静了下来,静静的忙碌,布置机关,但都不落在雪地上,像极了一些大片中珠宝大盗的手段,悬挂半空,不时上下,就是不踩到雪地。
俩人都是苦命,封朗十二岁那年,俩人的父亲,还有董金武没有娶媳妇的二叔,冬天出去了,到了夏天才回来……董二叔断了一条胳膊,带回了俩人父亲的骨灰和遗物!
董二叔大病一场,耗尽了两家所有的钱,病好以后也成了废人,董金武的母亲也劳累过度,成了药罐子;封朗的母亲,受不了巨大的打击,俩月后扔下封朗和六十多的爷爷西去了!
封朗的爷爷从此更显苍老,每天连话都不说,除了闷头鼓蛤蟆烟,就是上山跑山,弄点野菜野味卖钱抚养封朗。
封朗很想知道父亲他们到底怎么了,父亲的武功可是很厉害的,在他眼里,就是个大侠般的人物;董金武的父亲和二叔,也都是高手,枪法更是厉害,怎么就会遭遇不测呢?
他一直没有问,也没有流泪,似乎一夜间就长大了。
封郎小学刚毕业,爷爷上山崴了脚不能下地,才十四岁的他挑起了家里的重担,离开了学校,跟董金武上山下河,一晃四年过去了……
呜咽的风中,俩人熟练而快速的忙碌,不到一个小时,俩人如同大鹏一般从半空飘落,落在鹿道的左右,小心的将机关的绳索从雪下掏过来,跟着身后的雪白披风铺开,一点点的用雪压住边沿,俩人的身影消失了。
寂静的林中,风声依旧,相信最多三四天,就会刮起烟炮,他们在那之前必须返回,否则行走将极为困难,因为封山了!
俩人的身影消失,老林子里沉寂了。
大概过了半小时左右,远处,一溜黑影蜿蜒走来,这是一群马鹿,他们称之为憨大憨,或者大个。
打头的马鹿堪比一匹壮马,头顶的八叉鹿角乌黑粗壮,这是一个正当壮年的雄鹿,也是鹿群的首领。
大雪封山之前,它们必须找到几处便于觅食的位置,好渡过漫长的冬季……
马鹿没有攻击力,就算鹿角尖端闪着光泽,也吓不退饿狼;所以它们比大多动物机警,因为最有利的武器,就只有奔跑了。
马鹿有个毛病,走过的路会重复行走,所以在山中踩出了光溜的小路,没有意外,一般不更改路线。
它们悠闲的靠近了陷阱,敏锐的感知没有让它们意识到正在走向鬼门关,鹿群排着长长的队伍,在那头公鹿带领下,慢慢的,进入了陷阱区域!
突然,打头的雄鹿马失前蹄,身子一歪,在即将失衡的刹那,奋力跃起,拽起一蓬炸碎的雪块,雄鹿发出痛苦的鸣叫,脚下一个踉跄,抬着左前腿,站住了脚步。
雄鹿的前蹄子,踩进了一块半米见方的木板中间的窟窿,打斜钉进去,露出两寸多尖锐的钢钉刺进皮肉,卡住了它的蹄壳。
这玩意叫捉脚,廉价,好使!
有经验的猎人会根据鹿道上的痕迹安放陷阱,让鹿蹄子踩进窟窿,被钢钉卡住蹄壳。
木板上带着钢丝绳,拴着一段可以拖动的木头,这能耗尽猎物的体力,到那时候,就算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都可以轻松的上前给猎物抹脖子!
鹿群慌乱了下,在头鹿痛苦鸣叫声中没有发现异常,几头雄鹿慢慢靠近,小声鸣叫安慰头鹿,却没办法让它脱离陷阱。
捉脚,只是让鹿群停下来,真正的杀招在后面。
几头体格健壮的雄鹿靠近,母鹿带着当年的幼鹿裹步不前,焦躁不安的观察周围,突然,一棵打斜悬挂鹿道上方的倒木突兀坠落!
倒木距离地面,只有三四米高,不等下面的马鹿反应,一下子压住了两头雄鹿的腰,论吨计算的重量,瞬间将两头鹿压垮,砸在了底下。
突起的变故,让鹿群在凄惨嚎叫响起的一刻炸群,蹬起漫天雪雾,四散逃命!
董金武在雪下拉动了机关,封朗却没机会了,他那棵倒木下面只有两头不大的当年幼鹿,不值钱不说,也不能让鹿群损失太大。
杀鸡取卵,断然不可!
逃命的马鹿先后有四头大个,动作快的雄鹿狂奔中一个直立,就跟战马一样直立起来,奔跑的惯性让后腿趟起雪雾冲向了前方。
噗!嗵!嗵!
四头马鹿一个漂亮的翻身,头后脚前的砸在了雪地里,挣扎着,蹬飞漫天的雪雾,却站立不起,它们发出微弱的鸣叫,就跟被攥住脖子的公鸭一样,挣扎着,生机迅速离去……
它们钻进了套子里,活命没机会了。
马鹿的习惯,让它们陷入了万劫不复,要不是遇到危险,下坡冲刺可以迅速提高速度逃遁,也不会钻进为它们准备的套子里。
慌乱中,头鹿顾不上脚上的疼痛,在被压住的两头鹿绝望的哀嚎声中,挣扎着,三条腿迈动,拖着木头离开了鹿道。
它必须尽快逃离危险!
封朗和董金武卧在雪下,一动不动,透过不大的缝隙,看着头鹿挣扎离去。
他们这会不能露面,否则头鹿会拼命,挣脱捉脚逃命,就算蹄壳脱落最终会冻死,那也轮不着他们收拾了。
好猎人就要有耐心,受伤或者濒临死亡的马鹿,没看到人或者天敌之前,它们会慢慢的等死,而一旦有敌人出现,会本能拼命!
所以,他们要等。
两人都不知道,在鹿群发出嚎叫声中,远处几百米外,五个一身雪白的人影顿住,跟着迅速奔向这里。
他们,手里都抱着先进的突击步枪,还有一杆狙击枪。
红薯
连载中· 246.94万字
王林本是一名私家侦探,意外穿越古代,本打算从小小捕快开始,在临安做个逍遥的官差。 奈何一场屠村案件,牵扯到世家门阀的黑暗,为了不与世家门阀同流合污,拒绝荣华富贵的贿赂,至此踏上了不归之路。 王林:非要逼我走争霸路线是吧?
寻北
连载中· 145.54万字
萧凌一朝穿越,居然成为了武朝战王府的嫡子! 这不是巧了吗?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啊! 第一件事,去青楼嗨个够,让姑娘们穿上黑丝,站成一排! 没有黑丝?他会发明啊! 第二件事,身边这些跟他作对的公子哥,统统打一顿! 打不过怎么办?不可能,战王老爹早就安排保镖,随便干! 第三件事,咱是经历过九年义务教育的,来这还不得闹个诗神的名头啊! 啊,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
不问岁月任风歌
连载中· 68.22万字
草原十八部人入侵,大周朝野震动,大臣们纷纷表示求和迁都,柳闲站出来请战! 向来软弱无能的五皇子柳闲请战令人震惊! 景帝大喜,允许柳闲上战场,殊不知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 因为他是不死体质! 只有濒临死亡才能不断变强!
权首
连载中· 54.10万字
意外穿越明末。 朱友健表示很慌。 崇祯皇帝以发覆面,刚吊死在煤山。 而他却和崇祯长得一模一样。 乱世汹汹,为了小命。 他硬着头皮选择把崇祯假冒到底。 这大明朝,就交给我来拯救。 “贼老天,我这一生如履薄冰,你说我能走到对岸吗?”
执笔洒春秋
连载中· 155.03万字
“潘凤,你去斩了华雄!” “啊,我是潘凤?” 一觉醒来,竟穿越成十八路诸侯注目的潘凤,前有虎将华雄,后有猪队友韩馥,简直是天糊开局啊! 好在觉醒了随机签到系统,签到就能变强,开局觉醒霸王色! 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武能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诛颜良,杀文丑,宛城斗杀西门庆,文能七步作成诗,二桃杀三士,欺诸葛,敌陈平,青楼智取李诗诗的手提八十斤梨花开山大斧的东汉无双上将潘凤潘将军是也!
一根鱼心草-奇迹小说家
连载中· 32.90万字
经过几代皇帝的努力,大黎王朝迎来了最繁荣兴盛的时期,四海升平,万国来朝。乾德皇帝垂拱而治三十年,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除了“青春”,已经别无所求。在国师云矶的帮助下,他成功转生了,成为了一个16岁的少年郎。但等等,他的皇位呢?他的妃嫔呢?一个承载着帝王灵魂的农家少年,他能战胜压迫与剥削,打赢敌国战争,打败世家势力,揭露皇室阴谋,重新登上帝位吗?这一切的背后,又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呢?
伍九山-奇迹小说家
连载中· 33.99万字
在二十一世纪的曙光中,李察与朱茹意外地跨越了时空的鸿沟,降临于风雨飘摇的明末。 面对昔日封建帝国的兴衰循环,李察与朱茹深知,唯有打破常规,方能开创未来。他们立下宏愿,誓要建立一个不再受困于兴衰更替、发展轨迹清晰可期的时代。 创建“近现代化的朝代”,这一宏伟目标如同灯塔般照亮了前行的道路。他们明白,这是一场深刻的文化、思想与社会的变革,从封建的桎梏中挣脱,向着自由、平等、和德的新时代迈进,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探索与挑战。 这不是对封建帝国国祚的延续或重建,而是对中华民族进入近现代的另一种可能性的深刻探索与实践。
老烟斗
连载中· 188.71万字
穿越大明。 人在死牢。 本以为是必死局。 岂料初恋是崇祯的皇嫂,天启皇帝的老婆。 而且随身带了一部手机,可以联通群里的水友。 结果,在水友的怂恿帮助下。 大明朝的历史,走向了一个未知的快车道。
太清公子
连载中· 208.74万字
突然穿越古代。 祖上世代簪缨,显贵一时。 坏消息是。 那是十八年前的事了。 现在家门败落,他被卖到了昔日奴仆家里做奴才,百般欺辱。 林耀祖表示很方。 回首往昔,花前月下,‘小娘子别跑~’。 再看今朝,门口放哨,‘老爷夫人好!’。 为了混口饱饭,他当了贵妇人的洗脚小厮。 好消息是,老爷久在外地做官,府里只剩下莺莺燕燕的女眷。 贵妇人久在深闺,风韵犹存。 少夫人冰霜冷艳,风华绝代。 为了摆脱奴籍,重新做人。 他选择……不当人。 忍辱负重,等到他日鸠占鹊巢…… 呸!等到他日,一雪前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