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巴达克斯
保利
已完结· 24.82万字
讲述发生在古罗马时代的一场声势浩大的角斗士起义。以斯巴达克斯为首的角斗士们为争取自由和尊严,奋起反抗罗马人的暴政,他们英勇顽强地与强大的敌人进行斗争,一次又一次地出奇制胜,重创罗马军队。角斗士军队最终被强大的敌军包围并消灭,斯巴达克斯战斗到生命的一息。小说真实地再现了两千年前那场被压迫者争取自由解放的斗争,塑造了起义斯巴达克斯的不朽形象。
保利
已完结· 24.82万字
讲述发生在古罗马时代的一场声势浩大的角斗士起义。以斯巴达克斯为首的角斗士们为争取自由和尊严,奋起反抗罗马人的暴政,他们英勇顽强地与强大的敌人进行斗争,一次又一次地出奇制胜,重创罗马军队。角斗士军队最终被强大的敌军包围并消灭,斯巴达克斯战斗到生命的一息。小说真实地再现了两千年前那场被压迫者争取自由解放的斗争,塑造了起义斯巴达克斯的不朽形象。
(英)柯南道尔(Conan Doyle A.)
已完结· 22.12万字
歇洛克·福尔摩斯此刻正坐在餐桌旁用早餐,除了那些需要通宵达旦熬夜工作的日子,他早晨总是很晚才起床。我站在壁炉前的小地毯上,顺手拿起昨晚那位访客遗忘的手杖。这是一根用上好的槟榔子木制成的手杖,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风起天边
连载中· 196.42万字
这不是一篇赞歌 也不是穿越 只是讲一段不平凡的过去 用另一种眼光见证斯巴达克斯的传奇故事。
【法】乔治·迪迪-于贝尔曼
已完结· 7.07万字
我不会泛泛地谈论影像、历史与诗歌的关系. 而是希望具体讨论一件不同寻常的视觉对象, 以之作为我们在美学问题中的向导。 爱森斯坦的电影不止是一件永恒的艺术品, 而且构成一个特定的“历史之眼”。 它既是纪实,又是诗歌;既是纪录片,又是悲剧。 《战舰波将金号》的“雾之哀歌”展开的,绝不是“夜莺式的抒情”。 海、雾、帆索和起飞之鸟等题材的抒情反复创造出某种视觉韵律, 用以宣告即将到来的影像中蕴含的史诗内容。 就这样,爱森斯坦的影片展开为一首宏大的历史诗歌。
【爱尔兰】詹姆斯·乔伊斯(Joyce,J.)
已完结· 8.90万字
本书为"乔伊斯文集"中的诗歌、剧作与随笔卷。诗歌部分收录了乔伊斯从少年到成名后所作的各类抒情诗、讽刺诗、短诗、长诗共160首;剧作部分是仿易卜生风格兼具自传性质的问题剧,也是作家唯一的剧作《流亡者》;随笔部分则收录了诗人根据观察和内心感触摹写下来,兼作创作素材之用的短文小品3篇。
【俄】戈尔巴托夫
已完结· 26.88万字
本套丛书中收录的是俄国有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品,草婴的译本于1983年在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翻译家、《辞海》外国文学学科主编草婴历时20载匠心翻译。《战争与和平》以1812年卫国战争为背景,反映从1805到1820年间的重大历史事件。以鲍尔康斯、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和库拉金四大家族的为主线,在战争与和平的交替描写中把众多的事件和人物串联起来,其中共描述有各阶层人物559位,其心理、思想和生活状况各异,个个独具魅力,人物命运的轨迹不断交织、纠缠,犹如奏一曲格调庄重、技巧绚烂的时代交响乐。
〔意〕乔万尼奥里
已完结· 43.20万字
长篇历史小说《斯巴达克思》是意大利作家乔万尼奥里的代表作,该书以公元前一世纪在奴隶主专制的罗马爆发的一次规模最大的奴隶起义的真实事件为依据,运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想结合的手法,热情讴歌了奴隶和角斗士们为争取解放而斗争的英雄壮举和他们的崇高品格,成功地塑造了奴隶起义领袖斯巴达克思的形象,揭露了奴隶主贵族荒淫无耻、惨无人道的罪恶行径。
巴斯夏
已完结· 18.52万字
本书是19世纪法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雷德里克·巴斯夏的作品集,书中收录了其《看得见的与看不见的》《经济学的诡辩》两部经典著作。巴斯夏在经济学领域堪称独树一帜的幽默讽刺大师,他擅长用有趣的寓言、机智的辩论、信手拈来的讽喻,来讲述深奥的经济学知识,并指导读者建立解决复杂问题的经济学思维。巴斯夏对当时和后世的经济学家影响很大,哈耶克为他的书作序,罗斯巴德年轻时和朋友们组织了一个学习小组,就叫“巴斯夏小组”,黑兹利特称自己的《一课经济学》是巴斯夏作品的现代版,朱海就则称巴斯夏代表了经济学的一种传统,本书也是薛兆丰曾在北大教经济学时推荐的必读书目。与一般的经济学著作完全不同,本书既没有枯燥的概念、定义,也没有难解的数学公式,巴斯夏把经济学中的思维方式、思想提炼出来,不仅给我们普及了各种基础性的经济学知识,还让我们知道如何在生活中建立经济学思维,让自己拥有更美好的生活。读者不仅能够感受到本书“和小说一样引人入胜”,而且会发现其中的观点非常时新,今天我们仍然需要阅读巴斯夏。
阿瑟•柯南•道尔
已完结· 8.02万字
【美】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已完结· 762字
——迷幻文学侦探小说的反常滑稽模仿 ——作者欧洲流亡时期第一部英文小说 ——埃德蒙·威尔逊最喜欢的纳博科夫作品 本书是文体大师纳博科夫用英语写作的第一部小说,是一部“带有不合理的魔幻色彩的文学侦探小说”。这部典型的唯美作品以华丽而简洁的方式探讨了时间、爱、死亡、艺术等永恒主题。主人公塞巴斯蒂安·奈特是一个虚构的俄裔英籍作家,他行踪隐秘,特立独行,以擅长写“研究小说”著名,但不幸英年早逝。故事的第一人称叙述者V. 是塞巴斯蒂安的同父异母弟弟,为了反驳传记作者古德曼对已故哥哥的歪曲,他决心为哥哥写一部传记。他仔细研究了哥哥的作品和少量遗留文件,走访了为数不多的知情人,力图追溯哥哥生前的踪迹。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一个有才华、有个性、有怪癖的小说作家形象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叙述者本人也在调查和写作过程中思考人生,思考文学创作,成了书中的又一个主人公。
(法)圣-琼·佩斯
已完结· 3.67万字
一匹马驹降生在青铜色的枝叶下。一个男人把这些苦涩的浆果捧放在我们手中。异乡人。他曾路过。现在从一株青铜色的树里传出喧响。沥青与玫瑰,歌的献礼,室内响起雷鸣与笛声!啊!我们一路上是多么自在。啊!今年发生了这么多的故事。还有风尘仆仆要踏遍人寰的异乡人!……“向你致礼,我的女儿,你穿着最俏丽的年华之袍。”
一湖深
已完结· 246.87万字
她是个不为世人知晓的哑巴,二十一岁嫁人生下他的儿子,三年夫妻,时间不长不短,亦没有让他承认过她这个傅太太。 他身边的女人多如过江之鲫,终于,她不堪重负,落下离婚协议远走他乡,什么都不要…… 又过三年再重逢......
(英)阿瑟·柯南·道尔著;张雅琳译
已完结· 85.30万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结构严谨,环环紧扣,故事情节惊险离奇,引人入胜,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福尔摩斯仿佛真的成为了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有血有肉的活人,许多人都在寻找福尔摩斯,并坚信确实有这样一位伟大侦探存在。即便是没有看过侦探小说的人,也知道福尔摩斯这号人物!
日更一万
已完结· 148.23万字
当飞机失事,流落荒岛之时,罗修偶然获得【怪兽签到系统】!签到一天,奖励;怪兽‘哥斯拉’!签到七天,奖励:怪兽‘骷髅岛-金刚’!签到三十天,奖励:终极技能‘原子吐息’!签到三百六十五天,奖励:红莲哥斯拉、王者基多拉、怪兽女王魔斯拉、深海女妖锡拉……在两亿年前,远古巨兽才是这颗星球的真正霸主。当它们再度降临时,整个世界,都会在这些古老生物的脚下颤抖!罗修:“我要让这方世界,臣服于我怪兽的铁蹄之下!”
刘可乐
已完结· 194.99万字
大丈夫当带三尺剑,横行天下,护佑山河。洪武帝却送了常歌一柄匕首。 甲子纪年戊申,旭日东升,大明初立。无数躲在暗处的魑魅魍魉蠢蠢欲动。常歌身披锦衣,化身一柄锋利的匕首,杀恶鬼,护山河。 史书一页页翻过,记述下朱元璋、马秀英、徐达、常遇春、刘伯温一个个响亮的名字。常歌却在史书中不见踪迹——匕首向来只能藏于袖中。 而史书中那些有名的,无名的人或浴血奋战,或殚精竭虑,他们的一生所愿不过四个字——天下太平。
(瑞典)塞尔玛·拉格洛夫
已完结· 38.96万字
本书讲的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精灵,而被小精灵用妖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当仁不让
已完结· 143.83万字
林尘穿越龙珠世界,意外觉醒最强选择系统。“选择一:击败弗利萨,阻止贝吉塔行星的毁灭。奖励:传说赛亚人血脉。”“选择二:击败界王神。奖励:界王神之力。”“选择三:击败破坏神,阻止贝吉塔行星的毁灭。奖励:破坏神之力。”“以上任务,限时4年完成其一,否则抹杀宿主!”坑爹呢!我一个只有1000战斗力的赛亚人,怎么完成这些任务?面对系统威胁,林尘决定,为了完成任务,他要先从成为赛亚人之王开始。
末世为王
已完结· 242.40万字
拥有时间停止能力的唐川,即便是仙帝在他面前,也只有挨巴掌的份儿!
苔藓
已完结· 170.56万字
一生碌碌无为的中年男人韩絮竟突然穿越到了汉朝,还成为了战神韩信的儿子,血海深仇不能不报,拥有着现代记忆的他,在历史信息中一步一步寻找破绽,最终成功覆灭大汉,一统天下。
西瓜君
已完结· 211.74万字
凡尘万界,诸天在上,亘古岁月,世间有五禅、三界、二道之说,生者居于二道之中,存于三界之内,死者,归于五禅之中。永夜化世,窥探永恒死界,狂龙逐天,化九天玄仙,血月出乃万物生,青冥剑成天道轮。不周山,飞凰城,一个小小的囚徒,手持万古第一魔剑青冥剑,试图挣脱这天地的囚牢!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一个囚徒的故事,这是一个众生的故事.....
【英】柯南·道尔
已完结· 112.45万字
"每一个案件都是布局精巧、设计奇诡的谜团,每一次出击都是锲而不舍的追踪,是智慧和勇气的展现。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谜案背后,揭露的是人性的丑陋和贪婪,展现的是普通人的悲欢离合。 世界上没有一部侦探小说可以与之比肩。 柯南·道尔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56个短篇小说和4个长篇小说。这些故事在40年间陆陆续续在《海滨杂志》上发表,这是当时的习惯做法。故事的主要发生在 1878年 到1907年间,最晚的一个故事是以 1914年为背景。这些故事中两个是以福尔摩斯第一口吻写成,还有2个以第三人称写成,其余都是华生的叙述。"
阿瑟·柯南·道尔
已完结· 13.39万字
*果麦出品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阿瑟·柯南·道尔官方产权会独家认证的中文版本 *柯南·道尔侄孙,产权会主席理查德·道尔作序推荐 *权威底本Bantam Classics获得官方认可 *青年译者张雅琳历时五年研究翻译,300余条译注帮助读者理解创作时代背景 *66幅Easton Press授权经典插画,增添阅读的画面感和趣味性 *独家赠品:福尔摩斯探案笔记本(内附《血字的研究》手稿) *囊括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创作的4部长篇小说及56部短篇小说 完整收录《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福尔摩斯冒险史》《福尔摩斯回忆录》《福尔摩斯归来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最后的致意》《福尔摩斯案件簿》 *装帧设计符合现代审美,兼具收藏价值
刘默
已完结· 137.29万字
因为好奇心,我和同学们进入了一辆无法逃离的神秘巴士,在这里你只能按照巴士的指示去执行一个个灵异任务,否则就会死亡!ps:每天两更保底,打赏就爆更。
清荷
连载中· 49.12万字
失忆前,她的未婚夫是西南府未来的督军,俩人青梅竹马情投意合; 失忆后,她爱上了皖江城腹黑冷血少帅,两人不打不相识擦出爱的火花。阴差阳错,少帅亲手把她送到未婚夫的身边,失忆前后恍若两世,面对前世今生的恋爱,她该如何抉择?国仇家恨,爱情,亲情,友情,且看痴男怨女在乱世云涌前上演的一出爱恨情仇大戏。(此文为《花间向晚,别梦生寒》的第二部,建议读完《花间向晚,别梦生寒》再读此文)
(美)柯南·道尔
已完结· 13.90万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分四册,按作者柯南·道尔创作发表的时间顺序完整地收录了柯南·道尔创作“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的4篇中篇小说和56篇短篇小说,并根据英国原版杂志收录了482幅精美插图,完全呈现开创推理小说“黄金时代”的经典的形象——冷漠严谨的咨询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古道热肠的退伍军医约翰·华生。读者可以跟随这对黄金搭档,一同回到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亲临掩盖在英伦迷雾下的一桩桩悬疑、惊悚、诡异、烧脑的精彩案件。
千禧
已完结· 244.07万字
末日世界来袭!一场天道主阀的求生游戏开始! 抽选各国选手,进入暗黑世界求生比赛。 这不仅仅是个人的求生,而是每个国家是否能够延续。 当所有人都觉醒了满足的英雄能力时,主角却意外的获得了扮演系统。 扮演什么? 正义? 不不不,既然是扮演,自然要敬业! 他裂开大嘴,吞天食地! 哥斯拉降世! 一个不小心,把这片世界都给毁灭了!
圈臂为牢
已完结· 200.15万字
从前东方大陆,有个类似亚特兰蒂斯的海国,里面住着许多好看的人鱼,他们漂亮又温柔,他们有钱又浪漫。 然而因为太菜,被灭国,并被拖走做菜【并不是!是打工!】 这是一个关于食物链底层,只想咸鱼度日的女主,走上光复海国【顺便泡美男】之路的故事。襄离在很小的时候就作为奴隶而被贩卖,却意外被北邑国的天才铸剑师买回当了徒弟……然而微巳:襄离,你长大了,师父不能永远保护你,你要去寻找自己的自由了。襄离:不,师父!你换个大点的鱼缸我还可以继续在你身边咸鱼的!微巳:【笑着扔出去】
【瑞典】拉格洛夫
已完结· 13.37万字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拉格洛夫最负盛名的作品。它是世界文学史上部,也是好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故事很简单,它讲述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男孩尼尔斯,在一次捉弄了小精灵后,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儿。由此,他骑在自家大白鹅的背上,跟着一裙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
张芷言
已完结· 167.34万字
五年相伴,她随他南征北战,跟他辗转朝堂,为他背上骂名,终等到他黄袍加身,一朝登临;三载夫妻,她与他联袂携手,和他并肩而立,同他恩爱不疑,却换来了一杯毒酒,赔上性命。她本是名门之后,受尽荣宠,岂料痴心错付,无辜枉死,带着不甘离去,带着恨意重生,只剩下一腔执念,一缕冷然上天既叫她重活一世,那么欠她的,负她的,对不起她的,她必尽数讨回!美人千秋,风华无数,却是阴谋诡计,步步杀机她以身入局,反手乾坤--上一世,她浅笑盈盈:俯视山河,睥睨众生,不离不弃!这一世,她冷目幽转:江山予夺,杀伐天下,不死不休!
尘蔻
连载中· 318.72万字
——牧画扇,人皆言你不跪天不跪地不跪神不跪人!今天,你是站着十万人陪你死,还是跪下来自己死!”——很多年前,世人谓我有铮铮铁骨,不跪天不跪地不跪神不跪人,乃举世英雄。我以为我会血冷于青松之下,生平侠事写满墓碑,受后世百代之尊崇。——然。 我挚爱之人生生挖出了我骨,成一把扇子,送于他新妻。很多年后,有人提剑置于我颈:“卿本英雄,奈何为祸!?”我指着跪于归雁城前那尊我的石像,她还跪在十万人的冤魂之上,受万人唾骂,笑问他:“我不为祸,如何成全你们这些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