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风采录
山西省国有林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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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目前,全省国有林场改革主体任务已全部完成。全省国有林场全部明确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提供生态公益服务和生态产品的功能定位,全部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改革后全省国有林场由267个减至209个,减幅达22%;事业编制由11717人精简至8999人,减幅达23%;省直九个林局业务保障机构由70个减至36个,减幅达49%。在此基础上,各级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省财政对九大林局按照“全额算账、收支分开、差额补足、总额不减”的原则予以保障,达到了同期全额预算水平。市县属国有林场,有60个纳入同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有41个为财政全额保障单位,全省林场职工人均年收入从2014年的3.8万元提高到了5.32万元,人均年增收40%;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以“三减、三增、三加强”为核心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