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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步步为营(2)

第13章 步步为营(2)

书名:江家有女太嚣张作者名:沐沫声本章字数:3052更新时间:2023-12-27 18:50:00

  小胡子一众人哀悼独眼龙的功夫,明州王府的府兵已经从身后涌了上来,他们不仅围住了余下的沙盗,还掌控住了那三十几辆马车。

  游万山眉头一皱,发觉大事不妙,连忙扬起马鞭想要逃跑,不料身后有一名士兵一鞭子抽向他的手臂,游万山手臂吃痛,握不住缰绳,从马背滚了下来,一把长剑横在了他的脖子前,游万山抬起头,看见了那名士兵的脸,先是吃惊,随后开始发笑,那名士兵正是那日在三曲道外面他放走的年轻男子,他万万没有想到,他竟栽在了他的手里。

  “游先生,别来无恙。”

  “阁下,好本事,千算万算,最后还是输了。”

  刘志看着眼前这一切,便知道大局已定了,他转而看向游万山,说道:“游先生,按照约定,四千石粮食是你投诚的筹码,

  如今,筹码已经没了,你的命也在别人的手上,七皇子也没有办法邀请你去代国做客了,游先生,再会了,”刘志调转马头,随即又转过脸同那名士兵说了一句“年少有为,希望他日,不会在战场上面相见。”

  马鞭挥动,飞沙扬起,刘志带着一众代国士兵离开了虎头滩,而游万山则与其他沙盗被王府士兵五花大绑地带走了。

  “谁来帮帮忙啊!”尸体堆里传来求救声,跟着大部队往前走的高易水,一拍脑袋,这才回想起来,他好像把江华瑛落下了,连忙转身,走向求救声发出的地方。

  我恨死那个把我当小鸡丢在一旁的人了,他根本就不知道,那些肥头油脑的沙盗有多重!接连踢来了三具尸体,这根本就是救命,而是想要压死我,当锦衣男子将剑架在游万山脖子时,我十分高兴,想要为他鼓掌,但只能伸出一只手与空气击掌,这都不算什么,更让我气愤的是,他们一行人离开的时候,都没有找过我,直到我发出五声求救的哀嚎之后,“薛塬”才慢慢地走过来,搬开尸体,将我拉了出来,之前对他的种种埋怨,顿时烟消云散。

  我从尸体堆里出来之后,痛哭流涕地说道:“谢谢你,薛小将军!”

  “不用客气,我也没做什么,我只是把你丢到旁边,然后踢了几具尸体而已。”

  “什么!”

  竟然是“薛塬”动的手,让我跟着那些骇人的尸体躺了这么久,我恼怒成羞,拾起一把大刀……

  终于平安地离开了凶险的虎头滩,这些日子所经历的一切,就像是一场梦。孟晚晚平安回来了,孟老爷在府中设宴,说要酬谢我们,我们三人踏进孟府之时,原以为会有很多宾客,没想到却只有孟晚晚和孟老爷两人,仔细一想,还是人少一点比较好,毕竟孟晚晚被沙盗所劫持之事,有损她的闺中名誉,除此之外,就是王府护卫送来的一份道贺的礼盒了。

  那一夜,孟老爷不停地跟“薛塬”和锦衣男子道谢,喝得醉醺醺的,才被孟管家扶回了房间,会客厅里头就剩下我们四个年轻人,没有长辈在侧,面对一桌子的山珍海味,我咧开嘴笑个不停,兴奋过后,左手一根鸡腿,右手一块排骨,旁若无人地啃食,“天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这么多日,终于能吃到这么好吃的肉了,苍天有眼啊!”

  “咳咳,咳咳,”锦衣男子见我这般粗鲁的吃相,以咳嗽声提醒了几句,见我熟若无睹之后,也放弃了提醒。

  “薛塬”呢,他没有提醒我,却在我要去抓第二根鸡腿的时候,用筷子提前夹走了它,我怒目而视,他却微微一笑,“江姑娘,不能吃得太多,不仅容易积食,还会胖成猪。”

  “胖成猪就胖成猪吧,我们家的刘姑姑一直觉得我太瘦了,要是我胖成猪了,她会很开心的!”说罢,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他碗里的鸡腿,兴许是看到了我那只油腻腻的手,“薛塬”露出了嫌弃的神情。

  “你看看人家晚晚,再瞧瞧你自己,便明白什么云泥之差了。”

  孟晚晚是小口小口地细嚼慢咽,而我则是大口大口地大块朵硕,一雅一粗,“这有什么,十几年来,我都是这么过的,以后,有机会回了大临城,我再同你展示什么叫作大家闺秀。”

  “大家闺秀?你就是一市井泼妇。”

  我恶狠狠地盯着“薛塬”,“喝你的酒,吃你的菜,不要招惹我,否则,我会让你见识什么是毒妇。”

  会客厅里,总算安静下来了,孟晚晚吃了几口素菜,然后倒了一杯酒,面带感激之色,“薛小将军,多谢救命之恩,这一杯,晚晚先干为敬。”说罢,十分干脆地饮下了这杯酒。

  “晚晚不必如此,若说感谢,应该是薛塬感谢孟家,若不是没有孟伯父……”薛塬也回敬了一杯酒。

  “等等!孟小姐,你是不是喝醉酒了,薛小将军不是他吗?”我伸出油腻腻的手指,指向了身旁吃着五花肉的男子。

  孟晚晚愣了几秒,然后捂唇大笑起来,“什么啊,他是高易水,最没正经样的北地剑客,江姑娘,你是认错了人,还是被他骗了?”

  我拿着一根鸡骨头,凑近锦衣男子,很认真地问道:“你是薛塬?”

  锦衣男子点了点头,露出十分抱歉的神色。

  我又按住了想要夹排骨的那只手,一字一句地问:“你不姓薛,没有官职?”

  高易水挑了挑眉,眨了眨眼,“重新介绍一下,我乃北地第一剑客高易水,是不是很厉害?”

  “厉害你个鬼!”我抓起两块鸡骨头砸到他的脸上,并且一脚踢断他的凳子腿,待他摔倒在地,又是一脚踢了过去,“高易水,骗人很好玩吗?捉弄人很有意思吗?还自称为北地第一剑客,呸,邲国大骗子!”

  我追着高易水从会客厅打到了院子外,又从院子外面打到了会客厅,孟晚晚和薛塬知道他们没有办法劝阻我们停下,只是相视一笑,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们两个人,也就是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们四个人真正成为了过命之交。

  第二日一早,明州城里所有有关于游万山的悬赏告示都被清理掉了,而府衙大牢里,关押游万山的牢房失了火,游万山被烧死了,消息传出,明州城里一片叫好,所有人都以为是老天开眼,惩治了恶人,但我和薛塬他们却心知肚命,哪有什么老天惩治恶人,只不过是明王在为两个儿子报仇雪恨,也是很多年之后,我在江府,晚晚写信给我,我才知道,那一夜在明州府衙纵火之人是郑琉铄,而在纵火之前,他们曾说过什么话,没有人知道。

  “来了明州这么久,还没有见识过终年不结冰的明湖,还有香火鼎盛的天女庙呢。”我趴在栏杆上面,一边喂着湖里的金鱼,一边感叹。

  高易水也随声附和道:“现在是初秋,明湖之水清澈见底,鱼虾肥美,是饮酒垂钓的好去处,天女庙后面有一片枫林,时不时有琴师在那里奏乐,带上美酒与佳肴,在那里听曲赏红叶,不知道多舒适惬意。”

  果然都是好去处,我留意到,高易水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是望向孟晚晚的,我不由地发出一声轻哼,这个高易水,明面上是附和我的出游建议,实则是想要带孟晚晚出去散心,那眼巴巴地望着孟美人的模样,让人咋舌。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啊……”我拍了拍高易水的肩膀,为他这份痴情所动容。

  “所以,要不要一起去天女庙和明湖呢!薛塬,晚晚,你们倒是说话呀。”

  最终,在我和高易水强烈要求外出,犹豫不决的薛塬和孟晚晚直接被我们拉出了孟府,高易水架着马车,薛塬坐在外面,而我则和孟晚晚在马车内聊天,孟晚晚跟我说起明州的风土人情,我便同她讲述大临城的奇闻轶事,听到有趣的事情,高易水就会插话,一些说不清楚的事,薛塬也会适时跟我讲解,一路上,我们欢声笑语,连扑翅而飞的鸟儿都被我们的笑声感染,鸣叫声也变得十分动听。

  “你们听,这个声音,是画眉鸟的叫声,我也养有一只画眉鸟,它叫灵犬,它可是一只非常有灵性的画眉鸟,它从不在其他院子里歌唱,而且,除了我们院子里的人去,谁去喂食,它宁可饿死也不吃。

  “天呀,这世间竟然还有这么奇特的画眉鸟,华瑛,等下一次,我随父亲去大临城,你一定要带我见识一下这只画眉鸟。”

  “一定!一定!”

  孟晚晚对我的这只画眉鸟很感兴趣,我便开始喋喋不休地跟她说起那只画眉鸟的趣事,比如,它飞去父亲的书房掉进了有墨的砚台,然后在书房里到处乱飞,把父亲收藏的名贵字画毁得不成样子,再比如,刘姑姑有一天把它挂在廊下,忘了扣紧木笼,让它逃了出来,飞到了祖母的院子里,把祖母最喜欢的一株兰花啄成残花,气得祖母想要把它丢进油锅里,还好,它及时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