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抄袭风波
书名:独占小青梅:竹马总裁宠上天作者名:猫爪本章字数:2027更新时间:2023-12-27 18:49:57
10月金秋,天气已经变得微微凉。秋天阵阵吹过,干爽,无比舒适。
陈小默窝在单人床上,纤细的小手拿着手机,眼睛盯着屏幕已经过去好一阵子了,女孩的眼里充满着不可思议的神情。
这源于半个小时前的一通电话。
早晨柔和的阳光照耀在床上精致白皙的小脸上,看起来显得无比温暖惬意。
突然床上的女孩被一阵音乐吵醒,“我们曾相信爱是琥珀,却被它割伤,泪凝固在心上......”
女孩白皙的胳膊从被窝里探了出来,在床上摸了一遍,终于找到了手机,双眼朦胧按下了接听的按键。
陈小默平生最痛恨的两件事:睡觉被吵醒,洗澡被点名。
白皙的小脸都是不耐烦的表情,小嘴骂骂咧咧道:“方筱同,你丫的,是不是找死,这么早找老娘有何事!”
电话那边传来一阵女孩急促的声音:“默默你快醒醒,打开微博看看,你上热搜了。”
陈小默听着电话女孩急促的声音,不像是好事,有一种糟糕透的预感。
她连忙打开微博,纤细白皙的手机刷呀刷,点进热搜一看,热搜上显然挂着《他》,陈小默有点慌,连忙点进去词条,发现下面全部都是写着,新晋言情女作家新作抄袭一事你怎么看?
有一句话说得很对:人怕出名,猪怕壮。更何况她陈小默简直是小透明好伐。
陈小默一脸懵逼的打开网友做的各种调色盘,图片中间的圈圈转个不停,丫的!这网络糟透了!
她光着粉色小脚丫跑到房门口,脸粉色的小拖鞋都来不及穿。
网络终于好点,图片渐渐清晰,《他》和网友早些在微博发表的《她》,有何相似之处,两篇文章不仅标题相似,人设等都是如出一辙。
陈小默此时心乱如麻,心中也充满种种疑惑。
抄袭?不存在的!
因为这篇男女主早期校园生活陈小默都是按照自己和高中时期“某位男同学”部分真实的故事,这个故事除了那位男同学和她的好朋友方筱同,根本就不可能有人知道。
根据方筱同的反应,便可以很好排除!撞梗?这几乎不大可能!
陈小默大脑中快速闪过各种想法!
陈小默怀着忐忑的心情,点进了这位发表过《她》的微博网友,但是这位网友发表过这篇文章后却没有其它任何的内容,微博主页也被她默默翻了底朝天,也没有看到任何的蛛丝马迹,只看见上面的性别,写着男。
她心都是悬着的,紧张不安一并而来!
难道......是他?陈小默怀着忐忑不安的心理给这位网友私信了一段文字,大概内容就是:“你好,我是《他》的作者,陈小默,请问您是?”
过了好一阵许久不见回复,陈小默只好默默打开发一段话澄清自己:我在发表新作之前,从未看过这网友的微博,更不知道为什么两遍男女主的故事会如此相同,所以在一切未知晓之前,我会暂更,并未心虚,只是给我的读者一个交代,我已跟此网友联系,如果有后续我会跟大家说明清楚,谢谢大家一路的支持和信任!
不过一分钟,下面一些有铁粉支持的声音。
网友A:相信大大。
网友B:这一路大大有多么不容易,相信大大。
网友C:两个故事如此相似,不排除抄袭的可能,等待真相。
网友D:不了解,不发声。
这一大早给了陈小默个巨大的“惊喜”可谓震撼,呵呵!
她烦躁的打开了通讯录,白皙粉嫩的指甲快速的敲着“方筱同”联系人,随后拨通了电话。
静等,终于接听!
“喂,方筱同,今天有空吗,出来聚聚,这事跟你说!”小默抿着粉嫩的嘴唇,烦躁的挠了挠头。
“好啊,小默同学,30分钟后老地方见面。”方筱同道。
陈小默在越好的地方静静地等着方筱同,她一手拿着咖啡,一手轻托着下巴。
不用多说,女孩肯定面露难色!她双眼呆呆地看着窗外,秋风轻刮起地上的树叶,也吹落了树上枯黄的叶子!好似有些许的遗憾!但是也是必然!
“嗨,小默,这里”陈小默听着一句女声,缓缓转过身来。
只见方筱同缓缓走来,步履轻盈,一头乌黑的直发,秀气的鼻子,水水的眼睛,稍加修饰,显得更加活泼可人!
陈小默酸溜溜地打趣道“哎呀,方筱同,跟我见面需要打扮这副模样吗?”
“嗯?”
方筱同稍显羞涩,抿着唇不说话!
对了,今天约你出来不是跟你贫的,你不是看到今天的热搜了吗?我真的很好奇,你说,那位网友是不是当年那个同学!还是我太敏感了?陈小默紧接一大串问题道。
方筱同依旧抿唇不说,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一小会,她终于开口道。
“小默,多少年了,还没有忘记啊,其实你心里很清楚是吗?我看八九不离十,至于你要怎么做,我给不了你什么建议,但是你做好心理准备,直面伤痛?”
“哎哎哎,方筱同,你把话说清楚,什么直面伤痛,就算当年我是追求于他,但是也是我甩了他好伐?”陈小默几乎咬牙切齿说出这段话。
“好好好”方筱同低头淡笑表示认同!其实这些年来她一直都有直觉,陈小默和那个人不会这么简单!
两个许久未见,说了很多真心话和当年高校的生活,谈不上有趣,但不算无聊!一上午的时间便快速翻过!
与方筱同此次对话,陈小默终于明白了一段陈奕迅唱的《于心有愧》底下有段评论是这样的:你对我的教训太过惨痛,从此我对男人失去了信心。
是的,不管是高中大学,毕业后有不少优秀男人追求过她,甚至这些年被她妈逼着去相亲过几回,对方条件不错,性格也好!只是她当时觉得不是他,她不要!
但是,多少年过去了,事实证明,没有谁离开谁就不能活,只是一个合理算告别的理由。
年少喜欢的那个人——十七岁的美好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