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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的话(序言)

写在前面的话(序言)

书名:穿过你的时间我的手作者名:cc风度翩翩本章字数:962更新时间:2024-12-27 17:07:38

  在写这段文字的时候,为了保持一个清醒的大脑和清晰的思路,我一个人在电脑旁坐了好久。

  有时候,一个人走的久了,就想看看曾经走过的路。那被时间记录过的痕迹,那被岁月所抹杀的面貌。渐行渐远,渐远渐行的在时间岁月长河里,自己不曾发现,别人也寻找不到。

  有时候,真感觉自己遗失了很多。譬如,我该去沿着河边快跑,我该要去寻找那只受伤的白鸽,我该要当着众人的面高歌一曲。。。。。。

  等真正自己一个人学着在外面漂泊,孤独无依的时候才发现。其实,有些事情我们并不是没有做。因为,我也曾看见那滔滔的江河,曾触摸过受宠若惊的白鸽,曾在停电的教室忘乎所以的唱过歌。

  成长的这些年,我从一个无知的孩子,到慢慢长大。从一个狂妄暴躁的少年,慢慢地变成了一个性情温和的青年。在别人眼里,似乎我永远是现在的样子。而不知我有过多么叛逆的少年。

  因为没有好好地喜欢过一个人,所以才决定要对一个人好。因为没有许下过山盟海誓的诺言,所以才迫切的想要给一个人温暖。

  即使,当我对一些死党说是你的时候,他们都哈哈大笑,怎么可能是她?为什么要是她?质疑声淹没了我说时的严谨。当我再一次说是你的时候,他们也不再争论。因为,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和离开一个人根本不需要理由,一点也不需要。而前者,多少有点让人捉摸不透。

  你一定见过头顶飞过的白鸽;你一定抚摸过手心里穿过的阳光;你也一定轻抚过流淌的溪水。或许,从来没有想过原来世间万物也可以这样。

  一个人在外面,对什么事情看的都比较淡。或许,我也曾目送过那只白鸽飞过我的头顶;也曾去挽留那道穿手而过的光芒;也曾去感受流水里的生命。

  最初喜欢一个作家,只是感觉他写的正是自己所需要的,里面的好事情都和自己好相似,后来慢慢就喜欢上了。一月八日的那晚,我根本没有想到你会去听那个电台。当电台主持人念出那段我所对那个作家说出的话时,我也不知道你会听得这么仔细。朋友说,我见过喜欢一个作家这么久的,却没见过玩游戏这么多年只玩一个游戏的,那你要是喜欢一个人呢?我没有回答他。

  可是时间过去了那么久了,我依然能记起那个皎洁的月夜,我依然清晰地记得我所唠叨的话。我开始学会了不再抱怨,反而变得更加向上。我说过,我的每一点改变都是为了更好的拥抱明天。

  一直想触摸你手指里的温度,在岁月的流年里。穿过你的时间我的手,穿过我的手你的时间。

  是为序

  合十 祝安

  书于 冬日

 风度翩翩于北纬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