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情窦初开
书名:极品之师作者名:帝师本章字数:2953更新时间:2024-12-27 17:06:18
到了副书记的家里,他的女同学手一摆:“请进,这就是我的家。”他看到女同学的母亲是一个像现在市长夫人保养那么好和那么优越感的女人,她瞟了一眼江清华后,口里只“嗯”一声就算是招呼,然后看到他简朴的衣着和缺乏营养的脸色,就有点奇怪地看了自己的女儿,那眼神似乎是在询问女儿为什么会带一个这样俭朴衣着的同学到家里来。
女同学显然明白妈妈讲究交往身份的意思,便笑笑挽住妈妈的手说:“妈,他是我的同学叫江清华,是我们学校成绩最好的同学,我经常向他请教学习问题,他什么题都会做,很厉害的,呵呵。”
女同学的母亲这才脸上的神态便得慈祥和热情:“哦、哦,那很好,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帮忙,同学你快坐,快坐,你们慢慢聊。”也就从这个时候起,江清华就再也不会因为自己家庭的贫穷而自卑了,因为他从女同学母亲的眼光变化中读到了自己的实力来。
在高考前的一年多里,江清华成为了同学们心目中的偶像。好些同学还对清华开玩笑说,你的名字是清华,将来可能考上清华大学哦。女生们再也不嫌弃他的清贫,也不反感他的傲气散漫。每当班里要进行测验考试前,他毫不理会就要考试,反而在学校的操场上尽情的打球。同学们想到明天要考试,都如临大敌到教室去晚修自习,背诵的背诵,做题的做题,他却悠闲地在草地上约几个不会读书也不爱读书的同学吹起他的口琴和笛子来。
有人对他说明天要考试你还不抓紧复习,他就笑笑说:“考试前才复习算读什么书,我不用复习一样考它90分以上。”大家对他的骄傲都有点不以为然,以为他是吹牛,都等考试卷发下来后再奚落他笑话他。没想到几次考试前他都一样潇洒地去娱乐放松,但是考试成绩还是每次都在班上第一二名。大家于是就彻底的服了他了。其实他也没有同学们所认为的那么天才,能够不用复习也不用看书就得高分,而是在大家都很被动的按照老师要求去做作业去复习的时候,他早就把课文全部读透了。他学习的方法很特别的,凡是他觉得要学习了,他就一个人爬到校园香枝树上,一看就是一个半天,当他从树上下来的时候,他已经把课本复习完了。
他认为爬树学习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躲避教室里或者宿舍里同学们的嘈杂干扰;另一个是在树上学习必须专心,不专心就有可能掉下树来。他认为读书不在时间的长短而在读书的质量。由于他能够在高度专注的状态下读书,所以他复习的时间不多但是效率却很高。学生住在学校宿舍晚上都要晚修,他常常都不去,负责登记晚修的班干部就经常向老师报告说他没有去晚修。班主任听了后也觉得很怪,你江清华明明成绩很好为什么就不去晚修。便把他找来,先肯定了他学习成绩后就问他为什么经常不去教室晚修。江清华对老师说:“老师不是我不愿意去教室晚修,而是每次去教室晚修,很多同学都要问我这个问题那个问题,我不教他们又不好,教了他们我自己又没时间学习啊。”老师听他这么说也就对他参加晚修的情况听之任之了,因为毕竟他是文科两班100多人中成绩最好的啊。
老师特批江清华可以自由参加晚修学习的消息不胫而走,使他学习尖子的名气就名声鹊起,校园里追随他的“粉丝”就多了起来。
最令他感到“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是以前在他面前故作矜持的美女同学都对他殷勤起来,争着请他辅导自己。在每次考试前他更是大家最抢手的明星,大家看到他每次考试都是名列前茅,都认定他有什么读书的诀窍,仿佛在考试前得到他的点拨,就如同得到考试题目一样,心理踏实得多。
不过,的确江清华也不是浪得虚名的尖子。比如人家向他请教历史考试的要领,他就说这很容易:“学历史关键是要通过年代带出人物,再由人物带出事件,不就把历史学活了吗,哪里用死记硬背。”“另外还要善于推理,你知道了秦始皇的历史,你就可以推出他的前面是春秋战国,他的后面是两汉和三国,其他的也是一样。”他侃侃而谈的样子比历史老师还潇洒。人家请教他学地理的方法,他也一样笑笑说,把你最难记得的内容像什么江河山脉的名字粘贴到你的蚊帐,每天睡觉前后看到他你想忘记都不会了。听了他传授的诀窍后,大家感觉如梦方醒,就更加地崇拜他了。
对清华最崇拜最爱慕的有两个女同学,一个就是公社副书记的千金,另一个就是校花晓琴,她家是有富裕的亲戚在香港。
书记的女儿对他崇拜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每天买公社机关食堂的早餐和好吃的送给他;而“校花”就更多的是送他外边带回的学习用品。两个爱慕他的女生因为生活优裕,营养全面,都长得花容月貌,体态匀称,只是“校花”和他更加谈得来。而副书记的女孩他也喜欢,只是脑海中一想到上次去她家她母亲优越感很强的目光,他就对她女儿冷淡了一些。
不过如果江清华只是会读书的文科冠军,还不能使大家那么崇拜他。他的文体才华是全面的,他不但可以给大家讲小说故事;而且他在足球场上还是左右开弓的前锋,他的篮球的罚球率可以十投七中,远远超过学校篮球队员;他可以用吉他自弹自唱歌曲,他是学校文艺宣传队的主要骨干;他写的一手好书法和好文章;学校墙报的内容和标题大多出自他手;他下起象棋在学生们当中也没有几个是他对手。这些都奠定了他是学生才子的地位。而且更重要的是,江清华并不是死读书的那一类人。
他学习成绩优秀,但是住在宿舍肚子饿了可不像现在的人可以去大排档或者超市去买来吃,当时没有这些地方,他们也没有钱来消费。穷则思变,为了填饱肚子,学生们就把手伸到公家的田里,像偷摘荔枝、偷钓鱼、偷折甘蔗和偷挖番薯这样的事情,他没有少干过,而且他还是偷吃公家东西的“司令”。因为他每次去偷这些公家的东西都不是自己一个人去的,他把跟他去的同学分为“行动组”、“岗哨组”和“运输组”,在他统一的指挥下,行动有序,分配合理,从来没有被抓到过,所以爱学习的和不爱学习的同学都很佩服他听从他。也因为如此,他在男同学中并不会因为他学习好而认为他是书呆子,也不会因为有漂亮的女同学喜欢他而妒忌他,他是以自己的实力折服了大家。他的这些本事和业绩当然也使好些女同学知道,所以女同学才从以前认为他是穷小子变为把他看成是学生领袖和白马王子。
江清华永远记得校园里那年的夏天。校园教室周围长着几棵高大的玉兰树和一片茂密的竹林,洁白的玉兰花在南方潮湿空气的滋润下,飘来阵阵玉兰的甜香。那个星期天他没有回家,留在学校看书复习高考。
他最喜欢的“校花”晓琴昨天和他约好一起来复习功课,为了不让别人看到太显眼,他告诉晓琴不要到教室。因为那个年代还不允许中学生谈恋爱,虽然他们并没有谈恋爱,只是双方互相内心爱慕而已。晓琴也知道现在喜欢江清华的女生不少,其中最热烈的就是副书记的女儿。但是从江清华看她们两人的眼神中,他似乎感觉到江清华更喜欢自己一点。晓琴长得很像演员周迅,是一种给人清丽娇柔、我见犹怜的女生。她说话从来不像副书记女儿大声清脆。晓琴的鼻子高挺,嘴唇轮廓很鲜明,一笑起来也是有一对浅浅的小酒窝。不过最令人难忘的还是她那双丹凤眼,瞳子黑黑的,只要那个男生被他看一眼,都会有很温馨的感觉。她走路永远都是轻盈和挺直的,而且不会两眼随处乱望,每一个举止都显示除大家闺秀的娴雅气质,她也是学校文艺宣传队的主要演员。在表演歌颂住藏解放军和藏族群众军民渔水情的《洗衣歌》中,她演的是女主角藏族姑娘,与江清华主演的解放军班长争洗战士衣服,双方配合得十分默契,丝丝入扣,情景交融,把解放军战士和藏族姑娘深厚友谊表演得淋漓尽致。也就是在这样的排练和演出中点燃了他们彼此爱慕的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