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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可怕至极的婚礼演讲(1)

第七章 可怕至极的婚礼演讲(1)

书名:走出内向,给孤独者的治愈之书作者名:琳达·德·莱尔本章字数:2961更新时间:2024-06-11 11:13:48

两天前,我和萨姆飞来德国参加一个朋友的夏季婚礼。萨姆应邀担任伴郎。昨天,这对新人在德国乡村的一座城堡里举行了正式的婚礼仪式。今天,他们在早已预订好的一个啤酒屋举办主仪式次日的婚宴派对。

新郎穿着皮短裤,新娘则穿着一件少女连衣裙。她站在桌子上对着客人们讲话,自信端庄,声音洪亮,时常妙语连珠。

在我参加过的大多数婚礼上,包括这次在内,我都是以萨姆伴侣的名义参加的,这导致我并不怎么认识其他的宾客——很显然,婚礼现场萨姆的朋友比我的要多得多。我站在人群中间,被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包围着,时常会接到我并不情愿参加的舞蹈邀约。于是,我总是绞尽脑汁找借口跑到外面:要么猛灌自己几大杯水,这样我就可以快速逃窜到洗手间;要么在空无一人的走廊里,把手机放在耳边假装在接紧急电话。这与婚礼本身或是谁的婚礼都没关系,问题出在我自己身上。几个小时后,我就实在找不到话题可以聊了。至此,我像一块电量耗尽的电池,精疲力竭。

悲伤的是,我又很喜欢参加婚礼。在婚礼上,看到人们沉浸在那种日常生活中极少见到的热烈的欢愉和喜悦中,我会由衷地感到快乐。

在参加完第20次婚礼后,我开始思忖婚礼的流程是不是有点……太长了。冗长的婚礼过程就像一场交际马拉松,无论我怎么刻苦训练都无法适应比赛的强度。

如果婚礼时长控制在2个小时以内,不是恰到好处吗?我们能一睹新娘芳容,见证新人许下神圣庄严的誓言。紧接着的是香槟祝酒,跳第一支舞,再是切蛋糕,吃蛋糕。先来两首碧昂丝的快歌炒热气氛,再来一首阿黛尔婉转悠扬的慢歌,最后用一首惠特妮的老歌收尾。整个过程张弛有度,高潮迭起,简直完美。

我已经受过不少的人际交往训练了,所以面对这场德国的婚礼,我觉得自己仿佛已经准备好参加这场交际马拉松了。我好奇的是,我是否真的能脱胎换骨,不再重复以往的经历,比如像上次参加婚礼时那样,独自一人溜出来眺望大海。

婚礼庆典的第一天,我有些喜出望外,因为我刚与一个荷兰人进行了一次非常愉快的交谈,他向我分享了他在军队里的工作经历。临近尾声,我又问了另一位客人在新城市交朋友的最佳方式。我跳了一小段舞,接着和我的同桌们一起讨论参加奶酪培训课的诸多好处,我们一直聊到深夜仍觉得意犹未尽。

许多人在参加大型聚会前都会感到不安。我在大学里认识的一个女孩曾对我说:“不安也没关系,只要像大家在大型社交活动之前都会做的那样——抖擞精神,在头发上喷上啫喱,一到现场马上喝两杯葡萄酒暖暖身子就好啦。”

不幸的是,我的基因阻碍了我的社交之路。我有一半的中国血统,因此喝酒后会出现“亚洲红”的症状,该症状还可能会伴随着呕吐。我的身体不能很好地消解酒精——在喝酒后的一小时内,酒精会让我的皮肤变红变热,我的眼睛也会充血。

喝酒上脸意味着我的酒精耐受性非常低。当我喝醉的时候,我要么躲在窗帘后面小声抽泣,要么在舞池里和别人玩捉迷藏,要么扯下紧身衣,旁若无人地睡在甜点桌下面。无论哪种样子都惨不忍睹,我决不能让它们发生。

使人们散发个人魅力和保持社交的完美状态的能量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直到凌晨3点我们才上床睡觉,早上9点又聚在一起吃早餐,开始迎接新一天的庆祝活动。我压根就没有机会给自己充电,所以也无法恢复到刚来时的状态。

婚礼的第二天,我坐在啤酒屋里,把仅剩的一丝精力用来假装我很喜欢喝啤酒。我待在这里,仅仅是为了我的新婚朋友,为了萨姆……但我也真的好想好想找一个柔软的阿尔卑斯草场躺着,打上几个小时的盹。

说实话,唯一能让我硬着头皮在婚礼现场待下去的理由是,我发现成年男性穿皮短裤简直是当代迷惑行为之一,欣赏他们的打扮简直是最能够点缀生活、最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了,而这种事情在这次婚礼上随处可见。我已经精疲力竭,却因为自己的恶趣味而被眼前的景象所深深吸引。

新娘安雅爬到桌子上一拍手,我周围的客人们就都停止了交谈,他们手中巨大的啤酒杯齐整地落回到桌子上——让他们把酒杯悬在嘴边太久是不太现实的。

婚礼中我最喜欢的部分就是致辞环节。尽管这中间可能会出一些岔子,但我还是会被感动得稀里哗啦。我喜欢看人们在谈论他们的伴侣、朋友和家人对他们有多重要时落下真挚的眼泪,我也喜欢听新郎新娘插科打诨互相诉说彼此的趣事。但今天,面对眼前的这对新人,我更多的是怀揣着一种敬佩之情。

因为安雅在她自己的婚礼上致了辞,这种事情我想都不敢想。

我和萨姆在英格兰湖区的一个谷仓里举行了婚礼。我们将邀请名单上的人减了又减,最后只有不到20位客人来吃饭。我本来就不想要一个特别盛大的婚礼,同时也考虑到我的大多数家人和朋友都住在别的大洲,我不希望他们在英国连绵不绝的阴雨天气里千里迢迢赶来吃顿午饭,又匆匆地回去。

我婚礼那天是个大好的日子,天时地利人和,现在回想起来依旧很美好。但即使是这样一个轻松愉悦的婚礼,第二天清晨醒来,我的第一反应仍是——如释重负。此时,喝得烂醉如泥的朋友和家人们横七竖八地躺在房间里。我不得不开始收拾屋子,但是随后不想收拾屋子的情绪空前高涨,几乎达到了顶峰,我对婚礼的热忱在一点一点地消散。这真的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天吗?也许吧。

就我个人来说,我宁愿穿着运动服和丈夫吃上一天的剩饭剩菜,也不愿和他再经历一次如此冗长的婚礼。

在传统的英式婚礼上,只有男性才能祝酒:先是新娘的父亲,接着是新郎,最后是伴郎。尽管我很不情愿说自己墨守成规,况且我还是个女权主义者,但我真的太乐意遵守不用祝酒这条“成规”了!

安雅发表了她的致辞,她感谢了她最好的朋友,分享了母亲的故事——尽管我还不能像她那样游刃有余地调动起听众的情绪,但有一瞬间我仿佛找回了在联合教堂时的那种感觉,它真实、生动而鲜活,这时我体内似乎有某种力量正在慢慢苏醒。

按照美国的传统,伴娘通常会在婚礼彩排晚宴上致辞。25岁那年,我曾在得克萨斯州担任乔瑞婚礼上的伴娘。我们一共有12位伴娘,要面对数以百计的客人。彩排晚宴安排在她家的牧场举行,因为着装要求是“牧场式的正式着装”,我必须穿上牛仔靴和绒面革背心。我倒觉得这对我很有帮助,因为这种怪异的着装要求反而让我觉得自己更像一个谷仓里的表演者,而不是一个神经脆弱、会在公共场合哭鼻子、担心失去儿时密友的胆小鬼。但现实依旧残酷,我站起身,准备致辞,结果支支吾吾吐出了几句谁也没听到的话,一着急眼泪哗啦啦地掉了下来,最后只能羞愧地回到座位。这噩梦般的时刻,让我永生难忘。

几年前,我在中国成都也当过伴娘。原先定的伴娘在北京过不来,并且她随时都有可能生孩子——我只好作为替补顶上,而且凑巧的是,那位真正的伴娘也是一位华裔美国人,名字也叫杰茜卡,所以这次“调包”简直天衣无缝。

婚礼在一家搭建有临时舞台的中餐馆举行。这次做伴娘的经历和我在电视台的某些经历很相似:化妆师追着我满屋子跑,对我的眼妆和我的出汗速度都感到失望至极。

而那位来自爱尔兰的伴郎谢默丝同样也有怯场的毛病。我们不停地“鞭策”和“鼓励”彼此,这反而让对方陷入了一种高度紧张的状态:我们对于自己将会如何出丑,如何尴尬至死的担心始终停不下来。谢默丝喝得酩酊大醉,我坐在他旁边,狼吞虎咽地把当地的红辣椒一颗颗地往嘴里送。一位热心的客人告诉我,这种辣度的辣椒会给我的肠道造成严重的破坏,她劝我还是少吃为妙。都到这个节骨眼了,我难道还会担心我的肠胃吗?我的妈呀,1小时后我就要对着那百来号人致辞,说一些漂亮的、喜庆的话。去他的肠胃,快把那盘辣牛肉递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