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楚国终于登上霸主宝座(二)
书名:楚国兴亡史:华夏文明的开拓与融合作者名:张宏杰本章字数:4356更新时间:2024-12-27 18:40:07
四
邲之战中这样贵族式的讲究风度和幽默的场面,在后世的战争中很少能见到。
在今天的中国人看来,这种战争简直就像小孩子过家家。其实这种“可笑”的场景在中世纪欧洲贵族的王位之争中也经常能看到。
1135年,英国国王亨利一世去世,他的外孙亨利二世和外甥斯蒂芬都有权继承王位,斯蒂芬抢先一步登上了王位。长大后的亨利二世不服,两次领兵前来争夺王位。在第一次王位争夺战中,年轻的亨利二世及其母亲,因准备不充分,还没开战,军队就陷入了饥饿之中。困窘之下,他们居然向敌人斯蒂芬请求支援,而斯蒂芬居然也慷慨解囊,借钱让他们把饥饿的雇佣军打发回家,第一次战争就这样可笑地不了了之了。
数年之后,亨利羽翼已丰,卷土重来,双方再次展开大战,这次亨利很快取得胜利,斯蒂芬俯首投降。然而,双方谈判后达成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双方约定,斯蒂芬继续做英国国王,不过宣布亨利二世为他的继承人,百年之后,由亨利二世登基。
另一场王位争夺的结局更富于戏剧性。英国爱德华三世两支后裔(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的后代都对英国王位发生了兴趣,两个家族各拉一批贵族,发动了内战。因为兰开斯特家族的族徽是红玫瑰,约克家族的族徽是白玫瑰,所以这场战争被称为玫瑰战争。战争的结局是不打不成交,两大家族在战争中打出了感情,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七世,娶了约克家族的伊丽莎白,宣布约克和兰开斯特两大家族合并,结束了玫瑰战争,也结束了兰开斯特王朝和约克王朝,开创了都铎王朝。
这些故事反映出,贵族战争与平民战争有明显的不同。贵族间的战争一般并不以杀戮和彻底征服为目的,只为分出胜负。所以战争一般点到为止,给对方留足面子。在战场上,大家是敌人;下了战场,大家仍然是朋友。
五
春秋时代战场上贵族们的风度和言辞,确实是今天的读者难以想象的。在后来的晋国和楚国的另一场大战陵之战中,我们同样可以见到春秋时代的战争是多么彬彬有礼。《左传·成公十六年》的原文是:“郤至三遇楚子之卒,见楚子,必下,免胄而趋风。”
也就是说,在这次战斗里,晋国的大将军郤至前后三次(也可能多次)遇到了楚共王。他每次见到楚共王,都脱下头盔,快步趋避到一边,以表示对楚共王的恭敬。楚共王很欣赏这位晋国将军的风度,派工尹襄赠给郤至一张弓,并说:“方事之殷也,有韎韦之跗注,君子也。识见不穀而趋,无乃伤乎?”意思是:“战斗正激烈的时候,我看到有位打着红色皮革绑腿的有礼貌的人。他一见到我,就遵循礼节疾步趋走,让他受累了!”
郤至怎么回答的呢?《左传》说:“郤至见客,免胄承命,曰:‘君之外臣至,从寡君之戎事,以君之灵,间蒙甲胄,不敢拜命。敢告不宁,君命之辱。为事之故,敢肃使者。’”意思是,郤至接见了工尹襄,脱去了盔甲,听他传达楚王的话,回答说:“您的外臣郤至,奉了我国君主的命令作战,在战场上正穿戴着盔甲,不能下拜。承蒙您派人慰问,我心里实在感到不敢当。因为在战斗当中,只好对您的使者行个礼了。”说完,对工尹襄作了三个揖就走了。
正如这个故事所表现的那样,即便是在血腥的战争中,优雅仍然是春秋时代贵族的基本追求。虽然彼此的目的都是击败对方,但他们的言辞却仍然处处得体。郤至对敌国君主不失尊敬,而楚王在危难之际,竟然也不忘去褒扬对手,并派人给对手送去礼物。正如钱穆在《国史大纲》中所说:“当时的国际间,虽则不断以兵戎相见,而大体上一般趋势,则均重和平,守信义。外交上的文雅风流,更足表现出当时一般贵族文化上之修养与了解。即在战争中,犹能不失他们重人道、讲礼貌、守信让之素养,而有时则成为一种当时独有的幽默。”
陵之战中,晋国将军韩厥打败了楚国同盟郑国的君主郑伯。郑伯乘车逃走。为韩厥驾车的驭手杜溷罗说:“赶快追。他的驭者左顾右盼,心不在焉。很快就能追上。”(“速从之!其御屡顾,不在马,可及也。”)韩厥却说:“算了吧。不能再次羞辱国君了。”(“不可以再辱国君。”)他命令驭手调转车头,放过了郑伯一命。
这个故事反映了贵族社会的一个重要信条,就是对对方的君主保持尊重。
如果今天的读者无法理解先秦贵族的精神世界,那么我们还是引用欧洲贵族的历史故事来加以对比。欧洲政治中也有一个类似的传统,那就是做过国王的人即使被从王位上推下来,也会受到必要的礼遇,这是骑士精神的表现之一。因此,欧洲权力斗争中的失败者鲜有被处死的例子。人们无法容忍一个国王杀掉另一个国王。他们不是不知道养虎遗患的道理,可就是不愿破坏自己的骑士风度。1688年,威廉三世征讨英国,从自己岳父詹姆斯二世手中夺取了王位。之后他网开一面,在囚禁岳父的城堡前的大海上不设防备,因此詹姆斯有机会顺利乘船逃到法国。第二年,他的岳父就组织了一支精良的雇佣军在爱尔兰登陆。威廉三世不得不从英法战争中腾出手来对付卷土重来的岳父,虽然最后将詹姆斯赶回了法国,却因此在英法战争中失利。不过,似乎没有人因此而批评威廉的不智。
长期以来,“贵族”在我们的头脑中成了一个负面的概念,它意味着铺张奢侈的生活和抱残守缺的价值观。其实,贵族们固然有保守、特权的一面,但也有优雅、超越和勇于承担的一面。
六
邲之战胜利的背后,是楚国综合国力的胜出。晋国大夫评价说,楚国在庄王的领导下“德立,刑行,政成,事时,典从,礼顺,若之何敌之?”(《左传·宣公十二年》)。意思是,德行树立,刑罚施行,政事成就,事务合时,典则执行,礼节顺当,谁能抵挡楚国?
晋国将军在战争中见识到,楚国如今已经深得用兵之道。“荆尸而举,商农工贾不败其业,而卒乘辑睦,事不奸矣。敖(即孙叔敖)为宰,择楚国之令典。军行,右辕,左追蓐,前茅虑无,中权,后劲。百官象物而动,军政不戒而备,能用典矣。”(《左传·宣公十二年》)李学勤先生说,荆尸“应是组织兵员的一种方式”(李学勤:《〈左传〉“荆尸”与楚月名》)。
意思是,因为事先充分的动员,楚国在战争中可以做到井井有条,商贩、农民、工匠、店主都不废时失业,步兵、车兵关系和睦,事务互不相犯。孙叔敖做令尹,选择实行楚国好的法典,军队出动,右军跟随主将的车辕,左军打草作为歇息的准备,前军以旄旌开路以防意外,中军斟酌谋划,后军以精兵压阵。各级军官根据象征自己的旌旗的指示而采取行动,军事政务不必等待命令就已完备,这是因为能够运用典则。
不过,在全军上下的喜气洋洋和部下的一片赞声之中,楚庄王的头脑仍然十分清醒。
战争结束后,楚国大臣潘党对楚庄王说:“臣闻克敌必示子孙,以无忘武功。”下臣听说战胜了敌人一定要有纪念物给子孙看,表示不忘记武功。所以他劝告楚庄王:“君盍筑武军,而收晋尸以为京观?”意思是说,君王何不建筑起营垒显示武功,收集晋国人的尸首建立高冢?
春秋时代,交战双方在战争结束后,战胜的一方为了向世人和他们的子孙后代炫耀自己的赫赫战功,往往将战败一方将士的尸体收集在一起,堆积在大路两侧,然后再用覆土夯实,形成一个大金字塔形的土堆,这种土堆历史上称为“京观”“武军”等。
然而,楚庄王却拒绝了潘党的建议。《左传·宣公十二年》对此描写如下:
楚子曰:“非尔所知也。夫文,止戈为武。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维求定。’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使子孙无忘其章。今我使二国暴骨,暴矣;观兵以威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犹有晋在,焉得定功?所违民欲犹多,民何安焉?无德而强争诸侯,何以和众?利人之几,而安人之乱,以为己荣,何以丰财?武有七德,我无一焉,何以示子孙?其为先君宫,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鲸鲵而封之,以为大戮。于是乎有京观,以惩淫慝。今罪无所,而民皆尽忠以死君命,又可以为京观乎?”
楚庄王说,“止戈”二字合起来是“武”字。武王战胜商朝,作《周颂》说:“收拾干戈,包藏弓箭。我追求那美德,陈于这夏乐之中,成就王业而保有天下。”又作《武》篇,它的最后一章说:“得以巩固你的功业。”它的第三章说:“布陈先王的美德而加以发扬,我前去征讨只是为了求得安定。”它的第六章说:“安定万邦,常有丰年。”
因此武功是用来禁止强暴、消灭战争、保持强大、巩固功业、安定百姓、调和大众、丰富财物的,这就是楚庄王提出的“武有七德”。因此一个国家动用武力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炫耀武功。一个国君只有做到了这七件事才可以使后世子孙不能忘记他的武功。而现在我(楚庄王)使两国子弟暴尸野外,是为残暴。在这场战争中阵亡的晋国将士都是为了自己的国家而尽忠的,我怎么能够将他们筑为京观呢?
这番言论,体现了楚庄王对周文化的登堂入室,说明了楚国政治文化中中原文化的色彩已经非常浓重。这说明楚国已经扬弃了本国政治文化中的野蛮因素,而举起了人道主义的大旗。
于是楚庄王下令将晋军阵亡的将士妥善埋葬,自己在黄河边上祭祀河神之后便退军了。(“祀于河,作先君宫,告成事而还。”)这一决定体现了这位新任霸主的成熟、理智和富于同情心。
七
邲之战是楚晋争霸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战役,对楚国人来说,这场战争是完胜的。不仅仅是军事上的胜利,更是精神上的胜利。从此楚国声威大震,鲁、宋、郑、陈等中小国家纷纷背晋从楚,晋国一时不敢南向与楚抗衡。
虽然周王朝始终没有赐予楚国方伯之职,但是楚国已经实质性地成为国际上最强的主导性力量。特别是楚国信守仁义的举动,更是赢得了各国的一致归心。
楚国终于登上了霸业的顶峰,楚庄王这个霸主,让天下人心服口服。
孔子两次称赞楚庄王说:“贤哉楚庄王”(《史记·陈杞世家》)、“楚庄王霸其有方矣”(《新序·杂事四》)。因为楚庄王是春秋时代罕见的各方面都符合儒家理想的“完美”君主:灭掉陈国又重新恢复其国,在郑国穷途末路之际放了它一条生路;尊重生命,不建京观。这些行为达到了孔子坚持的儒家道德的最高境界:义行诸侯,适可而止,重德重民,恩威并施。
《吕氏春秋》曾把楚庄王列入“十圣、六贤”之内。所谓“十圣”,是指神农、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汤、文王、武王;所谓“六贤”,是指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吴王阖闾、越王勾践和楚庄王。
韩非说:“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韩非子·有度》)刘向也说:“楚庄王用孙叔敖、司马子反、将军子重,征陈从郑,败强晋,无敌于天下。”(《说苑·尊贤》)
司马迁对楚庄王的评价特别高,他说:“庄王之贤,乃复国陈,既赦郑伯,班师华元。……嘉庄王之义,作《楚世家》第十。”(《史记·太史公自序》)
确实,在春秋五霸之中,蛮夷出身的楚庄王留在历史上的形象最为完美。和他比起来,晋文公过于苛刻,齐桓公过于精明,秦穆公过于阴险,而阖闾野心勃勃,勾践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楚庄王则心怀宽容,能征能讨,有威有恩,知止不辱,知足不殆,成了春秋时代贤明君王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