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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后氏官百”

书名:中华文明的开端:夏作者名:李学勤 郭志坤 张德文 陈雪良本章字数:2345更新时间:2024-05-25 16:30:12

“官”这个概念在《尚书》中就有,《皋陶谟》一文中说到了“俊乂在官”。“俊”,是有才干;“乂”,是能治理。意思是有才且贤能的人,才能当“官”,参与社会管理。不过,那也有个发展过程。在原始公社制社会时期,包括尧、舜、禹时期,所谓的“官”,就是公仆,就是利用自己特有的才华能力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到了夏代,“官”成了强力机构,成了国家机器的主要部件。对于“官”字,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道:“官,吏事君也。”这个解释是极为精准的。原始社会的“官”是为民公仆,而自夏王朝始,“官”是助君统治者,两者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夏王朝要宣示自身的权威,就势必要组建自己的官僚系统。《礼记·明堂位》中说:“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该书的作者把“事君之官”的起点划在虞舜时,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因为舜的所作所为,已经颇有一点儿“君”的味道了。作为“五帝”中的最后一“帝”,距组建王国的“王”已经不远了。不过上述这段话的重心不在于“事君之官”起于何时,而是意在说明官僚体制是逐步完善的。而不管是虞时代,还是夏时代,各项制度都还是开创性的、不完善的,所以有学者称之为“早期国家形态”,也是有道理的。

可以说,夏代已经形成了粗线条的、职责分工较为清晰的中央官僚体系,即核心统治集团。

关于核心统治集团的形成,在《尚书·甘誓》中有所涉及。在对有扈氏的征讨战争开战前夕,夏启“乃召六卿”,在夏王的誓词里又称他们为“六事之人”。后来,司马迁写《史记》时,照引了《尚书》的说法。但是,应当说疑问还是有的:“六卿”是六个助王治理国家的“人”呢,还是六个“卿位”?“六事之人”明明是讲六个方面的国事,怎么就一定是六个人呢?直到后来,《墨子·明鬼下》中载录《甘誓》,才明确为“左右六人”。不过那不一定是《尚书》的原意,而更可能是墨子的观点。

这些文献资料只是告诉人们,在夏代已经形成了统领全局的、以国王为首的核心统治集团。每当有国之大事时,国王首先与他们商讨,意见一致后再推行全国。这个核心统治集团有几人呢?三人也好,六人也好,六人以上也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当官的要有“助君”之心。

核心统治集团下面是分掌各部门职能的官员。梳理一下,比较重要的官员大致有如下十种:

一是农官,即所谓的“稷”。“稷”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字眼。在中国人看来,民以食为天,作为主食的粟、谷、稻米,统称为“稷”。主管农务尤其是粮食作物的官员亦称“稷”,正式文书上称“稷正”。在冥冥中掌控作物生长的地神亦称“稷”,或称为谷神。稷是神、人、物三位一体的合称。夏与以后的商、周一样,是以农立国的国家,自然要将农官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上。据文献记载,夏时的农官为“稷”。早在虞舜时后稷就管理农业事务,还把南方的稻引进到北方来。后来,夏桀不重视农业,整个国家处于混乱之中,担任后稷之职的农官感到夏王朝已没了希望,就举家逃离了夏的王城。

二是掌四时之官。这个官位的职责直接与农业有关。根据相关史料记载,掌四时者为羲氏、和氏,早在尧帝时代就由羲仲、羲叔、和仲、和叔管理这方面的事务,看来,至少在夏兴盛之时,这方面的工作是非常得力的,不然不可能有传世的夏历。不过,《史记·夏本纪》说:“帝中康时,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若如《史记》所记录的那样,那是个不小的损失。

三是掌水利之官。在万国时代,鲧禹部族与共工部族是最重视水利的部族,这个传统也被夏朝继承了下来。在《国语》上记载有夏的一位叫冥的水官因兴水利而殉职的故事,此后,夏、商两代人都还时常祭祀他。

四是掌膳馐之官,名为“庖正”。这里的“正”也就是“政”的意思。庖正实际上是管理食品卫生和营养的官。“民以食为天”,因此人们特别重视食道。这也是始于夏的中华传统文化之一。

五是畜养之官,即所谓“牧正”。牧正是管理六畜的养殖、繁衍、优生的官员。少康的母亲逃到有仍氏,在那里生下了少康,少康长大后,就在那里当“牧正”。在中国文化中,管理百姓也曾称“牧”,有个词叫“牧民”。从管理和养殖牲畜中,也可以懂得不少治国安民的道理。

六是负责官员给养的官,名为“车正”。官员多了,就要考虑官员的给养管理问题。当时官员外出要派公车,除了少数官员外,大部分官员不可能一人享有一辆公车,那就要有人调度,掌管这方面事务的官员就是“车正”。夏桀的车正仲虺看到夏王朝灭亡在即,就逃到商部族,被商汤封为“相”,成为助商汤灭夏的重要谋士。

七是掌礼仪之官。中国是礼仪之邦,礼官应当是很重要的一个职官,但现在这方面的史料不多。礼官除了规定礼仪程式,也应规范不同场合吟咏不同的诗,演奏不同的乐,行不同的礼。另外,夏礼虽被商礼、周礼所继承,但又不同于商礼、周礼,这些都有待深入研究。

八是布告和宣示政令之官,称“遒人”。《左传·襄公十四年》引《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徇”相当于公示、公告。作为宣示官员的遒人,坐在公车里摇响木舌的铜铃,大声向世人宣布新闻和其他消息,相当于后世的新闻发言人。

九是卜筮之官。夏人信天、信神、信鬼,在决定国之大事时,总要由卜筮之官“问道于鬼神”,经过一番神秘的通神活动,最后决定相关事务。

十是刑狱之官,称“大理”。《礼记·月令》:“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郑玄注:“理,治狱官也。有虞氏曰士,夏曰大理,周曰大司寇。”当时将按照相关法律去定罪,称为“理正”。

夏代整部国家机器是运转起来了,但总的来说还处在初创阶段。名义上称“夏后氏官百”,实际上还有许多方面的工作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就是上面列举的十个方面的官吏,职责也还不是太明确。中央的官员是有了,他们与天下各地的管理人员和管理部门怎么衔接,也有待进一步研究。当时夏王作为天下共主,管理天下的方式有二,一是会议,二是巡视,此外当然还有更精细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