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春:关于二百名设计专家分配问题给中央的报告
书名:奠基:苏联援华156项工程始末作者名:陈夕本章字数:1105更新时间:2024-05-27 17:27:16
五月廿一日电悉。
(一)关于二百名设计专家分配问题,经我们研究后有以下意见:
根据协定,此二百名设计专家的任务限于工业设计,不包括产品设计,其在华工作期限为两年。又据我们所知的苏方设计机关的情况,各个设计机关之间在工作上有密切的配合,既有分工又有密切的联系,如我们长春汽车厂的厂房建筑设计是由莫斯科建筑设计院承包的,而非汽车拖拉机设计院自己做的。又如太原电站的上下水道设计是由一个建筑设计部门承包的,其通信设计是由通信设计部门承包的,均非由电站设计院自己做的,因此我们认为此二百名专家的分配必须:
根据我五年计划主要设计工作计划分别轻重缓急,分别先后聘请,以免早去了无事可做、需要时专家又走了之弊,而且要学习也不能在二年之内都学好。如各部所提的合成氨厂设计,偶氮染料厂设计,各种磷肥厂设计,火电站设计;天然油加工厂设计,透平机厂,内燃机厂、电机厂、电炉厂、开关厂设计,纺织厂设计等或因新厂由苏方担任设计,或因我方已有一定经验,聘请这些专家恐非今、明年的急务,与明、后年设计任务似不配合。
根据设计工作计划须制定一个设计机关,建设计划明确职责与联系,根据此计划分期聘请苏联专家,以保证专家用之得当。各部所提的名单如在建筑上定装上下水道,弱电热力运输方面有很多重复,这些恐怕是由于对各个设计机关的分工联系的综合研究不够所致。
产品设计专家,应另案办理,苏方担负设计的企业由我方担负,供应的设备部分及新建、改建企业将来制造的新产品品类多由苏方供应,制造图纸及制造特许品并派专家帮助,因此五年之内我方拟进行的新产品设计及现有产品的标准化,须由专管部门分类,分种作具体研究拟定计划,再据以提出聘请专家计划。
据上述分析我们建议:
来电所示二百名专家分配名单不向苏方提出。
请苏方先派一帮助研究我国工业交通企业设计工作计划,及其机构建设计划的综合组去中国,以便确定上述计划,并拟定二百名专家分期派遣计划。
计委指定一定机构了解现有设计机构情况,并草拟工业交通企业设计工作计划,以使与苏综合组商量。
(二)五○名地质专家的名单即提交苏方考虑,苏方讲过此五○名专家今年内可全部派出,但八名地质教授现在不宜提出,请在今年下半年拟向苏方提出的聘请顾问教授的名单中一并考虑。
(三)为鉴定长江大桥设计来华的人员,日期须取得苏方同意并签合同,请将人员数量职别电告,日期最早只能在六月份了。
(四)今年第三、四季确定设计任务书的各企业派专家问题,及提出搜集资料清单问题,苏贸易部称正研究中,随后即陆续提出。
(五)关于经济参赞处的名称问题,苏方尚未答复,当再商谈。来电(四)(五)(八)三项可即与苏方商办,请国内加紧准备工作。上述各点请中央考虑速电示,以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