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4)
书名:奠基:苏联援华156项工程始末作者名:陈夕本章字数:1799更新时间:2024-05-27 17:26:20
6月28日 中财委为求及时检查基本建设计划执行情况,避免严重的损失和浪费现象,发出《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定期统计报告工作的指示》,颁发了统一的基本建设定期统计报告表式、说明及实施办法。表式较过去简化。实施范围除原定工业系统建筑单位须实行外,并扩大于中央的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水利部、农业部所属建设单位。
6月29日 国营112厂正式命名。其前身是“满洲航空株式会社”。1952年7月,国家决定将112厂扩建成为新中国第一个歼击机制造厂,并将其列为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计划在1957年前建成。1956年7月13日完成了第一架歼5飞机的总装。9月8日,国家验收委员会验收签字。9月9日,《人民日报》以《我国试制成功新型的喷气式飞机》为题,在头版头条作了报道。
7月7日 中财委发出《关于编制1952年国民经济计划程序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7月30日前,中央财经各部及大区财委提出对1952年控制数字意见。9月15日由政务院批准中财委编制的控制数字草案。11月15日前,中央财经各部及大区财委根据控制数字编制计划草案。经中财委综合平衡后,12月30日政务院批准颁发1952年国民经济计划。《通知》还规定了1952年控制数字的内容及中央财经各部与各大区之间的关系。
7月15日 重工业部发出《关于直属厂矿基本建设的检查报告》。《报告》提出,1950年及1951年上半年,我们在基本建设中主要发生以下缺点或错误:在旧企业的恢复发展中,不经批准预算即行施工;不切实际的“好大”倾向;调查研究不确,仓促施工,事后改变计划;计划不周全,数次追加预算。在新建企业中,产品品种中途改变,设计方针中途改变,以致前功半弃,重新开始;工作步骤不够适当,有某些前后倒置现象;指导思想中有“一面设计一面施工”的倾向。
7月 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第二次编制完成。1952年,由于国民经济的恢复比预想的顺利得多,朝鲜战争大局已定,中央决定加快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并决定计划编制好后,8月份拿到苏联,征求意见,争取他们的帮助。
在陈云领导下,中财委开始第二次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7月,该计划草案第二次编制完成。尽管时间仓促,经验和数据不足,但这个计划还是较为详细。计划印出来以后,共有25本小册子,主要包括《关于五年计划轮廓的方针》《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以及钢铁、有色金属、机器、汽车、船舶、电器、化学、建筑材料、电力、煤矿、石油、纺织、轻工业、交通、邮电等发展计划。5年基本建设计划投资505亿元,拟请苏联援助我国工业建设项目91个。
7月1日,计划草案印出来后,陈云致信毛泽东,对这个五年计划的编制情况进行了说明。他说:“这次写的五年计划的主要点是在今后五年中要办些什么新的工厂。因此在这一方面花的工夫较多。原有工厂的生产方面,也写进去了。但估计这一方面的生产数字一般是低的,可能超过。将来需要好好再讨论的。所以首先集中力量研究今后五年中新办工厂,是为了七八月间可以向苏联提出一个五年中供我装备的要求。”这个计划提到中央后,中央政治局进行了讨论,认为可以将这个计划带到苏联征求意见,并作为向苏联提出援助的基本根据。
8月9日—22日 轻工业部召开首届轻工会议,确定了目前轻工业生产的任务和方针,拟定了1952年各种主要轻工业生产控制数字的草案。轻工业的任务第一是保证军需;第二是适当满足民用,特别是农民的需要;第三是降低成本和价格,加速资金积累。
8月10日 中财委发布《关于改进与加强基本建设计划工作的指示》。
8月15日 周恩来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前往苏联访问。周恩来为团长,陈云、李富春为副团长,带领30多名专家访问苏联。
8月17日—30日 第一次全国国营企业清理资产核定资金会议在京召开,讨论了该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条例和办法,组织了报表、估价、会计三个小组。会议决定,从9月至12月,中心任务是编制1952年计划与清产核资工作。如能做好这两件事,全国国营企业即有可能于明年实行计划管理和经济核算制。
9月26日—10月5日 燃料工业部召开全国煤矿基本建设会议,决定今后数年内以恢复改建为主,发挥现有设备的潜在能力,有步骤地选择重点进行新井建设的准备工作。
9月28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管理国营工厂的决定》。
11月 中财委召开全国计划工作会议。12月19日将会议研究确定的1952年工业生产和基建控制数字向中央作了报告。
12月24日—31日 中财委召开全国财经会议,主要讨论了1952年财经工作方针、财政概算和物资调拨计划。
12月 中苏双方批准铝厂初步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由全苏铝镁设计院列宁格勒分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