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1)
书名:奠基:苏联援华156项工程始末作者名:陈夕本章字数:1514更新时间:2024-05-27 17:26:18
1949年
6月中旬 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在香山接见苏联驻北平总领事齐赫文斯基和苏联政府铁道部副部长柯瓦廖夫。
6月21日 刘少奇率中共中央代表团离开北平赴苏联访问。26日,代表团抵达莫斯科。
6月 刘少奇为准备访问苏联,与苏共中央领导人会谈,就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问题撰写报告提纲。
7月3日 本钢恢复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二号高炉流出第一炉铁水。
7月29日 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发布《关于加强经济核算制开展反对浪费斗争的决定》,指出,加强经济核算制与开展反浪费斗争,是我们目前工业部门经营管理上的中心一环。
7月30日 刘少奇和马林科夫分别代表中国和苏联签订贷款协定。
8月14日 刘少奇离开莫斯科回国。随同他一起的还有来华的柯瓦廖夫和苏联专家220人,于25日抵达沈阳。
9月13日 陈云在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所属部委联合办公会上讲话,指出,必须认识到苏联的帮助对我国革命的重要性,以老老实实的态度向苏联学习,搞好与苏联专家的合作。
9月29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35条规定:关于工业:应以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和发展重工业为重点,例如矿业、钢铁业、动力工业、机械制造业、电器工业和主要化学工业等,以创立国家工业化的基础。同时,应恢复和增加纺织业及其他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轻工业的生产,以供应人民日常消费的需要。
同日 陈云主持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研究苏联专家工作问题的会议。会议认为,由于缺乏全国性的系统资料,致使苏联专家不能开展工作。根本解决办法是迅速建立全国性的部门,系统收集资料。目前只有通过各级财委收集几种重要资料,争取于10月份内初步理出头绪;并请苏联专家参加各种会议,以了解情况。
10月1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中财委是政务院统一领导全国财政经济的机构。主任陈云,副主任薄一波、马寅初,秘书长薛暮桥。中财委是原党中央财经部和华北财经办事处合并组成的。1949年5月陈云调到中央主持财经工作,筹组中财委机构,即着手研究解决全国面临的严重经济困难问题。8月在上海召开了五个大区财政、金融、贸易部门领导干部参加的财经会议。这次会议研究确定了财经工作方针,即全力支持解放战争彻底胜利和维持新解放区首先是大城市人民生活。根据这一方针,统筹安排了1949年下半年和1950年全国财政收支概算,并初步研究和部署了统一全国财政经济,控制市场物价的措施和步骤。此外,还决定由各部门以召开专业会议的方式,具体研究本行业的计划,以便指导和统一安排生产建设。
同日 本钢一号炉修复投入生产。
同日 中央财经计划局成立。这个机构曾被确定为政务院的直属单位,但因计划局的许多工作离开中财委很难独立进行,因而实际上是作为中财委的下属机构。这个机构成立初期,主要负责综合处理财经日常工作。计划局局长为宋劭文,副局长为曹菊如等。
10月6日 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发布《关于继续贯彻经济核算制的指示》。指出,经过初步的经济核算制,将工业建设从根本上提高和推进一步,给明年的更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工业的恢复和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和可靠的基础。
10月21日 中财委召开成立会议。
11月17日—30日 燃料工业部召开全国首届煤矿会议,研究国营煤矿生产方针,确定煤矿生产和建设计划。到1950年5月止,燃料工业部、重工业部又先后召开专业会议,研究确定了1950年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石油、电力、机器制造等生产资料的生产与建设计划。
12月16日—25日 重工业部召开全国钢铁会议。陈云在会上讲话。他说,现在国家财政困难,下决心在东北建设钢铁工业,这是国家大事。各地区要克服本位打算,动员专家去东北。东北方面对各地送去的人要妥善安排。技术人员是实现国家工业化不可缺少的力量,是我们的“国宝”,对他们要采取信任态度,在物质上也应有必要的保证。
12月16日 毛泽东抵达莫斯科,访问苏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