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项工程的行业结构与地区布局(6)
书名:奠基:苏联援华156项工程始末作者名:陈夕本章字数:2466更新时间:2024-12-27 18:39:56
“一五”时期完成投资占实际完成投资的比重有9项为100.0,它们是:佳木斯纸厂热电站、重庆电站、太原第一热电站、富拉尔基热电站、西安热电站、郑州第二热电站、抚顺电站、株洲热电站、大连热电站,表明它们都是“一五”时期全部建成的。其余依次为:丰满水电站为87.6、洛阳热电站为76.9、阜新热电站为70.8、个旧电站为69.1、包头四道沙河热电站为66.3、兰州热电站为66.3、吉林热电站为61.0、石家庄热电站为61.0、乌鲁木齐热电站为60.5、青山热电厂为59.1、鄠县热电站为53.3、太原第二热电站为34.2、成都热电站为18.4、包头宋家壕热电站为12.5、三门峡水利枢纽为11.4、北京热电厂为5.6。
电力工业的25项建设规模是:装机298.65万千瓦,实际形成装机213.65万千瓦的生产能力,其中,“一五”时期形成装机120.35万千瓦的生产能力。实际新增生产能力比设计建设规模少85万千瓦,是由于三门峡水利枢纽淤沙严重,建到25万千瓦后停建,没有达到设计110万千瓦的生产能力。
建设规模为总装机298.65万千瓦,具体情况是:三门峡水利枢纽110万千瓦,丰满水电站42.25万千瓦,阜新热电站15万千瓦,抚顺电站15万千瓦,青山热电厂11.2万千瓦,吉林热电站10万千瓦,鄠县热电站10万千瓦,兰州热电站10万千瓦,北京热电厂10万千瓦,洛阳热电站7.5万千瓦,太原第一热电站7.4万千瓦,包头宋家壕热电站6.2万千瓦,富拉尔基热电站5万千瓦,太原第二热电站5万千瓦,包头四道沙河热电站5万千瓦,成都热电站5万千瓦,石家庄热电站4.9万千瓦,西安热电站4.8万千瓦,个旧电站2.8万千瓦,大连热电站2.5万千瓦,重庆电站2.4万千瓦,佳木斯纸厂热电站2.4万千瓦,乌鲁木齐热电站1.9万千瓦,郑州第二热电站1.2万千瓦,株洲热电站1.2万千瓦。
实际形成装机213.65万千瓦的生产能力的具体情况是:除三门峡水利枢纽比设计建设规模少85万千瓦外,其余24项新增生产能力同设计建设规模。
“一五”时期形成装机120.35万千瓦生产能力的具体情况是:丰满水电站36.25万千瓦,抚顺电站15万千瓦,阜新热电站12.5万千瓦,太原第一热电站7.4万千瓦,青山热电厂5万千瓦,吉林热电站5万千瓦,鄠县热电站5万千瓦,兰州热电站5万千瓦,洛阳热电站5万千瓦,富拉尔基热电站5万千瓦,西安热电站4.8万千瓦,大连热电站2.5万千瓦,石家庄热电站2.4万千瓦,重庆电站2.4万千瓦,佳木斯纸厂热电站2.4万千瓦,个旧电站1.6万千瓦,郑州第二热电站1.2万千瓦,株洲热电站1.2万千瓦,乌鲁木齐热电站0.7万千瓦。
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后,电力工业和全国其他行业一样,建立了一定的物质、技术基础,培养出一大批有能力、懂技术、能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骨干力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958年发电量275.31亿千瓦时,比1957年增加近82亿千瓦时,增长42.39;1959年达到422.89亿千瓦时,又比1958年增加147.58亿千瓦时,增长53.61;1960年达到594.24亿千瓦时,比1959年增长40.52。三年平均增长率是46。1958年发电设备容量达到628.81万千瓦,比1957年增加165.31万千瓦,增长35.7;1959年达到953.67万千瓦,比1958年增长324.86万千瓦,增长51.66;1960年达到1191.83万千瓦,比1959年增加238.16万千瓦,增长24.97:三年平均增长率是37。在新增的设备容量中存在发电、送电、配电不成比例,而且很多工程的“尾巴”很大的问题,但经过以后几年的调整、填平补齐,都形成了生产能力。到1965年全国发电量达到676.04亿千瓦时,比1957年增加482.69亿千瓦时;装机容量达到1507.63万千瓦,比1957年增加1044.13万千瓦。
四、钢铁工业
钢铁工业的基本建设是钢铁工业实现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手段。旧中国基本上没有遗留下什么像样的建设钢铁工业的专业技术队伍。新中国从20世纪50年代初,就不得不集结与培养一支建设钢铁工业的,包括基本建设甲方、勘察设计、施工、科研等各方面的队伍,后来形成了完整的基本建设体系。钢铁工业的基本建设是从1950—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改建鞍钢开始的。当时,国家集中全国力量首先建设鞍钢,并于1950年3月同苏联签订了改建鞍钢的议定书,由苏联援建。1951年7月,鞍钢成立了设计处;1952年3月以后,鞍钢又陆续增设了12个基本建设方面的职能机构,并组建一批专业化施工单位。
1951年10月,苏联交付鞍钢初步设计。设计提出,建设铁矿山三座,采矿能力950万吨,精矿粉410.2万吨,烧结矿400万吨,富铁矿80万吨;炼焦炉14座,年产冶金焦280万吨;高炉九座,总容积7274立方米,年产生铁252.5万吨;平炉炼钢车间三个,24座大型平炉、1座小平炉,年产钢322.5万吨;初轧机二套,年开坯能力310万吨;大型钢材、钢轨50万吨,中小型材65万吨,线材、中厚板、带钢等133万吨;此外还有再加工品、可锻生铁异型管、铁管及异型材等。1952年2月,东北人民政府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了这项设计。接着,开展了由苏联引进技术装备的无缝钢管厂、大型轧钢厂和七号高炉“三大工程”的建设。鞍钢这“三大工程”在当时中国的条件下是宏伟复杂的。它通过苏联专家的帮助,全国57个大中城市、199个企业的大力支援,以及鞍钢建设者们的顽强奋斗,施工质量好,建设速度快,深受全国人民的赞扬,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表彰。
“一五”计划时期,鞍钢仍然是国家建设的重点,五年中建设的投资为15.45亿元,占同期钢铁工业总投资的40.73。完成主要项目39项,其中包括两座矿山、四个选矿厂、两个烧结车间、六座高炉,以及第一炼钢厂改造工程,还有第二炼钢厂的恢复与改建、第二初轧厂和第二薄板厂的建设等。
“一五”时期的新建钢铁项目还有武钢、包钢、吉林铁合金厂、热河钒钛厂、吉林电极厂,改建项目有本钢的工源厂区、太钢、西南101厂、马鞍山铁厂等。总共钢铁建设项目有245个,其中大型20个、中型34个、小型191个,基本建设投资共达37.93亿元。到1957年底,钢铁工业基本建设职工队伍有38.7万人。
在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项目中,钢铁工业7项,约占项目总数的二十分之一。钢铁工业实际实施的7项是:鞍山钢铁公司、本溪钢铁公司、富拉尔基特钢厂、吉林铁合金厂、武汉钢铁公司、包头钢铁公司、热河钒钛厂。除鞍山钢铁公司、本溪钢铁公司为改建项目,其余5项为新建项目。这些项目都是打基础的大项目。特别是鞍山、武汉、包头三大钢铁基地的兴建,对全国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标志着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的新纪元。富拉尔基特钢厂的兴建,对提供军事工业所需要的合金钢材料,也具有重要意义。铁合金厂和炭素厂的兴建,奠定了合金钢生产和炼铝工业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