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项工程的行业结构与地区布局(5)
书名:奠基:苏联援华156项工程始末作者名:陈夕本章字数:2303更新时间:2024-05-27 17:25:33
从1951年到1957年的6年间,电力工业的25项陆续开始施工。1951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2项,它们是:阜新热电站、丰满水电站;1952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6项,它们是:重庆电站、西安热电站、郑州第二热电站、富拉尔基热电站、乌鲁木齐热电站、抚顺电站;1953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1项,即:太原第一热电站;1954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2项,它们是:个旧电站、大连热电站;1955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8项,它们是:太原第二热电站、石家庄热电站、兰州热电站、包头四道沙河热电站、佳木斯纸厂热电站、洛阳热电站、吉林热电站、青山热电厂;1956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5项,它们是:鄠县热电站、株洲热电站、成都热电站、三门峡水利枢纽、北京热电厂;1957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1项,即:包头宋家壕热电站。
历经6年时间,电力工业的25项全部建成。具体情况是:1953年竣工的项目有1项,即郑州第二热电站;1954年竣工的项目有1项,即重庆电站;1955年竣工的项目有2项,它们是:富拉尔基热电站、大连热电站;1957年竣工的项目有5项,它们是:西安热电站、抚顺电站、太原第一热电站、佳木斯纸厂热电站、株洲热电站;1958年竣工的项目有8项,它们是:阜新热电站、个旧电站、太原第二热电站、兰州热电站、包头四道沙河热电站、洛阳热电站、吉林热电站、成都热电站;1959年竣工的项目有5项,它们是:丰满水电站、乌鲁木齐热电站、石家庄热电站、青山热电厂、北京热电厂;1960年竣工的项目有2项,它们是:鄠县热电站、包头宋家壕热电站;1969年竣工的项目有1项,即三门峡水利枢纽,它是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项目中最后一个竣工的项目。
电力工业的25项最长的建设周期是13年,最短的是1年,平均建设周期是3.9年。具体情况是:三门峡水利枢纽建设周期为13年;丰满水电站建设周期为8年;阜新热电站和乌鲁木齐热电站建设周期都为7年;抚顺电站和西安热电站建设周期都为5年;太原第一热电站、石家庄热电站、鄠县热电站、青山热电厂和个旧电站建设周期都为4年;富拉尔基热电站、吉林热电站、太原第二热电站、兰州热电站、包头四道沙河热电站、包头宋家壕热电站、洛阳热电站和北京热电厂建设周期都为3年;重庆电站、佳木斯纸厂热电站和成都热电站建设周期都为2年;大连热电站、郑州第二热电站和株洲热电站建设周期都为1年。
电力工业计划安排投资316804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24496万元,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安排投资的70.9;其中,“一五”时期完成投资112833万元,“一五”时期完成投资占实际完成投资的50.3。
电力工业计划安排投资316804万元,具体分配情况是:三门峡水利枢纽167000万元,占52.7;兰州热电站11000万元,占3.5;青山热电厂10478万元,占3.3;吉林热电站9551万元,占3.0;丰满水电站9372万元,占3.0;抚顺电站9016万元,占2.8;鄠县热电站8510万元,占2.7;太原第一热电站8046万元,占2.5;北京热电厂7936万元,占2.5;石家庄热电站6800万元,占2.2;富拉尔基热电站6772万元,占2.1;洛阳热电站6700万元,占2.1;阜新热电站6550万元,占2.1;包头宋家壕热电站6504万元,占2.1;西安热电站6380万元,占2.0;包头四道沙河热电站5887万元,占1.9;太原第二热电站5401万元,占1.7;成都热电站5180万元,占1.6;个旧电站3800万元,占1.2;乌鲁木齐热电站3270万元,占1.0;重庆电站3064万元,占1.0;大连热电站2800万元,占0.9;佳木斯纸厂热电站2530万元,占0.8;株洲热电站2249万元,占0.7;郑州第二热电站2008万元,占0.6。
实际完成投资224496万元,具体分配情况是:三门峡水利枢纽69324万元,占30.9;吉林热电站11200万元,占5.0;兰州热电站10850万元,占4.8;丰满水电站9634万元,占4.3;北京热电厂9380万元,占4.2;鄠县热电站9188万元,占4.1;青山热电厂8987万元,占4.0;太原第一热电站8871万元,占3.9;抚顺电站8734万元,占3.9;阜新热电站7450万元,占3.3;石家庄热电站6872万元,占3.1;富拉尔基热电站6870万元,占3.1;洛阳热电站6797万元,占3.0;西安热电站6449万元,占2.9;太原第二热电站6180万元,占2.7;包头四道沙河热电站6120万元,占2.7;包头宋家壕热电站5538万元,占2.5;成都热电站5033万元,占2.2;个旧电站4534万元,占2.0;重庆电站3561万元,占1.6;乌鲁木齐热电站3275万元,占1.5;佳木斯纸厂热电站2975万元,占1.3;大连热电站2538万元,占1.1;株洲热电站2165万元,占1.0;郑州第二热电站1971万元,占0.9。
“一五”时期电力工业实际完成投资112833万元,具体情况是:太原第一热电站8871万元,占7.9;抚顺电站8734万元,占7.7;丰满水电站8439万元,占7.5;三门峡水利枢纽7909万元,占7.0;兰州热电站7190万元,占6.4;富拉尔基热电站6870万元,占6.1;吉林热电站6835万元,占6.1;西安热电站6449万元,占5.7;青山热电厂5313万元,占4.7;阜新热电站5274万元,占4.7;洛阳热电站5229万元,占4.6;鄠县热电站4896万元,占4.3;石家庄热电站4189万元,占3.7;包头四道沙河热电站4055万元,占3.6;重庆电站3561万元,占3.2;个旧电站3132万元,占2.8;佳木斯纸厂热电站2975万元,占2.6;大连热电站2538万元,占2.2;株洲热电站2165万元,占1.9;太原第二热电站2113万元,占1.9;乌鲁木齐热电站1981万元,占1.8;郑州第二热电站1971万元,占1.7;成都热电站925万元,占0.8;包头宋家壕热电站694万元,占0.6;北京热电厂525万元,占0.5。
电力工业的25项建设中,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完成投资的比重高于100.0的有16项,它们是:个旧电站为119.3,北京热电厂为118.2,佳木斯纸厂热电站为117.6,吉林热电站为117.3,重庆电站为116.2,太原第二热电站为114.4,阜新热电站为113.7,太原第一热电站为110.3,鄠县热电站为108.0,包头四道沙河热电站为104.0,丰满水电站为102.8,富拉尔基热电站为101.4,洛阳热电站为101.4,西安热电站为101.1,石家庄热电站为101.1,乌鲁木齐热电站为100.2。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完成投资的比重低于100.0的有9项,它们是:兰州热电站为98.6,郑州第二热电站为98.2,成都热电站为97.2,抚顺电站为96.9,株洲热电站为96.3,大连热电站为90.6,青山热电厂为85.8,包头宋家壕热电站为85.1,三门峡水利枢纽为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