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外患与变法(2)
书名:西南联大国史课作者名:陈寅恪 等本章字数:2958更新时间:2024-05-30 14:11:36
范仲淹自从读书应举时,便“以天下为己任”。他常说:“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远在仁宗天圣三年,即元昊僭号之前十三年,当他任大理寺丞时,他已看见国家隐伏的危机,上书朝廷,倡言改革。书中最精警的一段道:
圣人之有天下也,文经之,武纬之,此二道者,天下之大柄也……相济而行,不可斯须而去焉。……《道经》曰:“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又曰:“防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乱。”圣人当福而知祸,在治而防乱。……我国家……自真宗皇帝之初,犹有旧将旧兵,多经战敌,四夷之患,足以御防。今天下休兵余二十载,昔之战者,今已老矣。今之少者,未知战事。人不知战,国不虑危,岂圣人之意哉?而况守在四夷,不可不虑。古来和好,鲜克始终。……今自京至边,并无关险。其或恩信不守,衅端忽作,戎马一纵,信宿千里。若边少名将,则惧而不守,或守而不战,或战而无功,再扣澶渊,岂必寻好?未知果有几将,可代长城?伏望圣慈……与大臣论武于朝,以保天下。先命大臣密举忠义有谋之人,授以方略,委以边任;次命武臣密举壮勇出群之士,任以武事,迁其等差……列于边塞,足备非常。……至于尘埃之间,岂无壮士?宜复唐之武举,则英雄之辈,愿在彀中。此圣人居安虑危之备,备而无用,国家之福也。
除了国防整顿外,仲淹于官吏的选任、人才的储养、直谏之奖励、文风浮薄之救正、君德之修省,皆有所规陈。但他这封富于预言性的奏书,竟未曾发生一点实际的影响。
庆历三年,当元昊使来,西事大定之后,仲淹被召入朝为枢密副使,旋任参知政事,一时朝野倾心属目。他于就职的次月,上了一封“万言书”,条陈兴革事宜十项。这十项中除关于民生的两项外,其余大旨不出天圣三年的建议的范围,不过比从前更为周详、更为具体罢了。现在把其中比较最重要的六项归入四纲领,节述如下:
(一)关于国防建设的。恢复唐朝的府兵制:“先于畿内并近辅州府召募强壮之人,充京畿卫士,得五万人,以助正兵,足为强盛,三时务农……一时教战。……候京畿近辅召募卫兵已成次第,然后诸道效此渐可施行。”
(二)关于民生的。厚农桑:“请每岁之秋,降敕下诸路转运司,令辖下州军吏民各言农桑之间可兴之利,可去之害,或合开河渠,或筑堤堰坡塘之类,并委本州运选官计定工料,每岁于二月间兴役半月而罢,仍具功绩闻奏。”减徭役:省并户口虚少的县份,使这些县民繁重的徭役可以减轻。
(三)关于科举制度的。“请诸路州郡有学校处奏举通经有道之士,专于教授,务在兴行。……重定外郡发解条约,须是履行无恶、艺业及等者方得解荐,更不弥封试卷。……其考较进士,以策论高、词赋次者为优等,策论平、词赋优者为次等。诸科,经旨通者为优等,墨义通者为次等。……进士、诸科,并以优等及第者放选注官,次等及第者守本科选限。”
(四)关于用人行政的。明黜陟:是时成例,“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谓之磨勘。……虽愚暗鄙猥,人莫齿之,而……坐至卿监丞郎者历历皆是”。仲淹请严定考绩之法,使无功不擢,有善必赏。抑侥幸:自真宗以后,恩荫愈滥,“两省至知杂御史以上,每遇〔三〕年南郊并〔每年〕圣节各奏子充京官,少卿监奏一子充试衔……其大两省等官……复更每岁奏荐。……假有任学士以上官,经二十年者,则一家兄弟子孙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仲淹请废圣节恩荫之例,其余恩荫的优待,亦大加减损。
仲淹任参知政事不满一年,便在怨谤丛集之下,不安于位而去。他所提出的改革方案中,复府兵一项,因其他大臣一致反对,谈不到实施;变科举一项,已完全实行,但他去职后不久,旧制又被恢复;其他各项,若不是未及着手,便是才开了一点端绪,便因他的去职而停息。他去职后,出巡西北边,其后历知州郡,八年而殁,谥文正。
仲淹字希文,二岁丧父,其母携他改嫁长山朱氏。初从朱姓,名说。至二十九岁,始复本姓,定今名。年二十一,中“学究”科。继后读书于长山的山寺中。这时他的生活很清苦,每日煮一锅粥,划为四块,早晚取两块,加上几茎荠菜和一些盐便算一餐。年二十三,得知自己的身世,立即带着琴剑,离开朱家。其母派人追及他,他说:“十年后,等我中了第,再来迎接母亲。”他投入南京的府立学舍,在学舍中更加贫乏,有时连粥也不饱,夜间被盖不够,就和衣而睡。真宗巡幸南京,学舍生徒皆往观看,他独不出。南京留守的儿子和他同学,见他的情形和留守谈及。留守命人送了他好些肴馔,他收下,却一直等到腐败也不一动。留守的儿子问故,他说:“并非不感谢厚意,可是食粥已久,安之若素,一旦享受了这嘉肴,以后吃粥还吃得下么?”年二十七,登进士第。初仕为广德军司理参军,常为断狱事和郡长官争是非。长官每盛怒临他,他一点也不摇动,归去便把和长官往来辩论的话记在屏风上,等到满任,整副屏风都写满了。后来知开封府时,有一宦官,倚势作威,中外畏惧,他独抗疏弹劾;自知此事危险,疏上之后,嘱咐诸儿子,他若不幸,以后他们不可做官,但在他墓旁设馆,教书度日。他虽显贵,常以节约表率家人。非宴客,食不重肉。每夜就寝前,自计一日间自奉的费用和所做的事,若觉得两者可以相当,便熟睡,否则终夜不安,次日必设法做一有益于人的事以为抵补。他为次子娶妇,听说妇家以纱罗给她做帷幔,便怒道:“罗绮岂是做帷幔之物?我家一向清俭,怎得乱我家法?若敢拿来我家,必把它当众烧掉。”他的起人景慕的遗闻轶事,可以写一本书,这里选择的只代表他的不移于贫贱,不淫于富贵,不屈于威武的性格,即孟子所谓“大丈夫”的性格。
仲淹死后八年,当仁宗嘉祐五年,王安石自江东提点刑狱,任满应召,赴阙也上了一封“万言书”,他也觉得国家的现状非变革不可,但他认为变法的先决问题是人才的问题。照他的人才的标准,这时无论在中央或在地方,在位或在野,都缺乏人才。“今以一路数千里之间,能推行朝廷之法令,知其所缓急,而一切能使民以修其职事者甚少,而不才苟简贪鄙下人至不可胜数。……朝廷每一令下,其意虽善,在位者尤不能推行,使膏泽加于民,而吏辄缘之为奸,以扰百姓。”为什么人才这样缺乏呢?他以为由于“教之、养之、取之、任之”不得其道。什么是“教之”之道呢?他以为国家应自都城以至乡镇,遍设学校,凡优秀的青年都取入学校,由国家供养,严选教师,教以“朝廷礼乐刑政之事”。所谓“刑政”之事,包括军事。“先王之时,士之所学者文武之道也。士之才有……大小。……至于武事则随其才之大小无有不学者也。故其大者居则为六官之卿,出则为六军之将也。其次则比、闾、族、党之师,亦皆卒两师旅之帅也。”什么是“养之”之道呢?他以为国家于取入学校和仕于政府的士人,应当“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什么是“取之”之道呢?他说“取人必于乡党,于庠序,使众人推其所谓贤能,书之以告于上而察之,〔试之以事〕诚贤能也,然后随其德之大小、才之高下而官使之”。至于“任之”之道,则任期要久,职责要专,并待以严格的考绩之法。简单地说:要变法,积极方面当从政治和军事教育的普及化做起;消极方面当首先废除以文辞和记诵取士的科举制度。他认为这是逼切的需要。他警告仁宗以下面一类故事:
昔晋武帝,趣过目前而不为子孙长远之谋。当时在位亦皆偷合苟容,而风俗荡然,弃礼义,捐法制。上下同失,莫以为非。有识者固知其将必乱矣。而其后果海内大扰,中国列于夷狄者二百余年。
但他这封书的效果和三十五年前范仲淹所上的那封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