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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的封建社会(3)

周代的封建社会(3)

书名:西南联大国史课作者名:陈寅恪 等本章字数:2817更新时间:2024-05-30 14:11:24

都邑与商业

人民聚居的地方通称曰邑。邑可分为两大类,有城垣的和没有城垣的。有城垣的邑又可分为三类,一是王都和国都;二是畿内和列国的小封君的首邑;三是平常的城邑。周室的西都镐京自东迁后已成为禾黍油油的废墟,其规模不见于记载。东都洛邑的城据传说是九里见方,其面积为八十一方里,约当现在北平城之21.7。城的外郭据传说是二十七里见方,其所包的面积差不多是现在北平城的两倍。列国的都城,连外郭计,以九百丈见方的为平常,其面积约为今北平城的十五分之一。一直到前3世纪初,一千丈见方的城还算是不小的。但春秋末年勃兴的吴国,其所造的都城却特别大。据后汉人的记载,那箕形的大城,周围约为今度三十四里,其外郭周围约为今度五十里。卿大夫首邑的城照例比国都小,有小至五百丈至一百丈左右见方的,那简直和堡寨差不多了。这些小城的基址似乎到唐、宋时还有存在。唐人封演记当时“汤阴县北有古城,周围可三百步,其中平实。此东,顿丘、临黄诸县多有古小城,周一里或一二百步,其中皆实”。又宋人陈师道记:“齐之龙山镇有平陆故城高五丈,四方五里,附城有走马台而高半之,阔五之一,上下如之。”此二人所记很像是周人的遗迹。

王城和列国都城的人口不详。但我们知道春秋时大夫的封邑在一千户上下的已算很大的了。平常国都的人口就算比这多十倍也不过一万户。我们从前686年内蛇与外蛇斗于郑都南门中的故事,可知当时的国都决不是人烟稠密的地方。前660年比较细小的卫国都城被狄人攻破后,它的遗民只有男女七百三十人,加上共、滕两邑的人口,通共也只有五千人。

我们试看列国都城在地图上的分布很容易发现它们的一个共同点:它们都邻近河流;以现在所知,几无例外。一部分固然因为交通的便利,一部分也因为河谷的土壤比较肥沃,粮食供给比较可靠。城的作用在保卫,贵人的生命和财富和祖先神主的保卫。国都的主要居住者为国君的家族和他的卫士、“百工”;在朝中做官的卿大夫和他们的卫士。大多数国家的朝廷,像王室的一般,内中主要的官吏有掌军政的司马,掌司法和警察的司寇,掌赋税和徭役的司徒和掌工务的司空。国都里的重要建筑,有国君的宫殿、台榭、苑囿、仓廪、府库、诸祖庙、祀土神的社、祀谷神的稷,卿大夫的邸第和给外国的使臣居住的客馆。这些建筑在城的中央,外面环着民家和墟市。墟市多半在近郭门的大道旁。郭门外有护城的小池或小河,上面的桥大约是随时可以移动的。城郭的入口有可以升降的悬门。城门时常有人把守,夜间关闭,守门的“击柝”通宵。货物通过城门要纳税,这是国君的一笔大收入。

都邑也是商业的中心。至迟在春秋下半期,一些通都里已可以看见“金玉其车,文错其服”的富商。他们得到阔大夫所不能得到的珍宝,他们输纳小诸侯所不能输纳的贿赂。他们有时居然闯入贵族所包办的政治舞台。旧史保存着两个这样的例子:(1)前597年晋军大将知䓨在战场被楚人俘了。一位郑国的商人,在楚国做买卖的,要把他藏在丝绵中间,偷偷地运走。这计策已定好,还没实行,楚国已把知䓨放还。后来那位商人去到晋国,知䓨待他只当是他救了自己一般。那商人谦逊不遑,往齐国去了。(2)前627年,秦人潜师袭郑,行到王城和郑商人弦高相遇。弦高探得他们的来意,便一方面假托郑君的名义,拿四张熟牛皮和十二只牛去犒师,一方面派人向郑国告警,秦人以为郑国已经知道防备,只好把袭郑的计划取消了。这两个故事中的商人都是郑人。如故事所示,郑商人的贸易范围至少西北到了王城和晋国,东到了齐国,南到了楚国,郑国最早的商人本是镐京的商遗民,当郑桓公始受封的时候,跟他们一同来到封地,帮他们斩芟蓬蒿藜藿,开辟土地的。郑君和他们立过这样盟誓:“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郑当交通的中心,自东迁时便有了一群富于经验的商人,他们又有了特定的保障,故此郑国的商业特别发达。但这时期商人所贩卖的大部分只是丝麻布帛和五谷等农产品,加上些家庭的工艺品。以佣力或奴隶支持的工业还没有出现。

周人的货币,除贝以外还有铜。西周彝器铭文中每有“作宝尊彝,用贝十朋又四朋”一类的记录。也有罚罪取“金”若干寽的记录。传说周景王已开始铸大钱。但贝和“金”似乎到春秋时还不曾大宗地、普遍地作货币用,一直到春秋下半期,国际间所输大宗或小宗的贿赂还是用田土、车马、币帛、彝器或玉器,而不闻用贝或用“金”,钱更不用说了。

家庭

庶人的家庭状况自然不会被贵人身边的史官注意到,因此现在也无可讲述。只是这时代的民歌泄露一些婚姻制度的消息:

艺麻如之何?横纵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少年男女直接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的自由在这时代已经被剥夺了。在樊笼中的少女只得央告她的情人: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

甚至在悲愤中嚷着:

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这种婚姻制度的背景应当是男女在社交上的隔离。诗人只管歌咏着城隅桑间的密会幽期,野外水边的软语雅谑,男女间的堤防至少在贵族社会当中已高高地筑起了。说一件故事为例:前506年,吴人攻入楚国都城的时候,楚王带着两个妹妹出走,半路遇盗,险些送了性命。幸运落在他的一个从臣钟建身上,他把王妹季芈救出,背起来跟着楚王一路跑。后来楚王复国,要替季芈找丈夫,她谢绝,说道:处女是亲近男子不得的,钟建已背过我了。楚王会意,便把她嫁给钟建;并且授钟建以“乐尹”的官,大约因为他是一个音乐家。

周初始有同姓不婚的礼制,但东周的贵族还没有普遍遵行,庶民遵行的程度,今不可知。

贵族家庭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是多妻。至少在周王和诸侯的婚姻里有这样的一种奇异制度:一个未来的王后或国君夫人出嫁的时候,她的姊妹甚至侄女都要有些跟了去给新郎做姬妾,同时跟去的婢女还不少,这些迟早也是有机会去沾新主人的雨露的。陪嫁的妾婢都叫作媵。更可异的,一个国君嫁女,同姓或友好的国君依礼,要送些本宗的女子去做媵。在前550年,齐国就利用这种机会把晋国的一位叛臣当作媵女的仆隶送到晋国去,兴起内乱,上文提及的斐豹的解放就是这次变乱中的事。

媵女而外,王侯还随时可以把别的心爱的女子收在宫中。他们的姬妾之多也就可想。多妻家庭里最容易发生骨肉相残的事件,在春秋时代真是史不绝书。举一例如下:卫宣公和他的庶母夷姜私通,生了急子。后来急子长大,宣公给他向齐国娶了一个媳妇来,看见是很美,便收为己用,叫作宣姜。子通庶母,父夺子妻,在春秋时代并不是稀奇的事。这时代男女礼防之严和男女风纪之乱,恰成对照。宣公收了宣姜后,夷姜气愤不过,上吊死了。宣姜生了两个儿子,寿和朔。宣姜和朔在宣公面前倾陷急子,这自然是很容易成功的。宣公于是派急子出使到齐国去,同时买通一些强盗要在半路暗杀他。寿子知道这秘密,跑去告诉急子,劝他逃走。他要全孝道,执意不肯。当他起程的时候,寿子给他饯行,把他灌醉了;便取了他的旗,插在船上先行,半路被强盗杀了。急子醒来,赶上前去,对强盗说:卫君要杀的是我,干寿子甚事?他们不客气地又把他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