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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箭社

书名:弓箭、强弩与战争作者名:杜君立本章字数:2507更新时间:2024-05-27 17:35:32

北宋中后期,西夏多次进犯陕西,几次战争都以宋军失败而告终。韩琦、范仲淹经略陕西时,大力发展民兵武装,通过招募民间弓箭手,屯田养兵,且耕且战,既增强了军队的战斗力,又部分解决了陕西驻军的兵饷粮运问题。

《宋史·地理志》中谈到陕西的民风时说:“其民慕农桑,好稼穑。鄠杜、南山,土地膏沃,二渠灌溉,兼有其利。大抵夸尚气势,多游侠轻薄之风,甚者好斗轻死。蒲、解本隶河东,故其俗颇纯厚。被边之地,以鞍马、射猎为事,其人劲悍而质木。”

当时西北地区很多堡寨都建有训练射箭的教场,不少教场都由官府拨款建造。

苏轼在给皇帝的奏章中,专门记录了陕西和河北的弓箭社—

宝元、庆历中,赵元昊反,屯兵四十余万,招刺宣毅、保捷二十五万人,皆不得其用,卒无成功。范仲淹、刘沪、种世衡等专务整辑番汉熟户弓箭手,所以封殖其家、砥砺其人者非一道。藩篱既成,贼来无所得,故元昊复臣。

因为宋朝缺少军马,故弓弩都是步下兵器,主要用来对付速度极快的骑兵。宋人射箭与胡人并不相同,前者以步射为主,后者以马射为主。“步射”讲究“以静制动”,人站在地面更有利于提高射箭的准确性,而且力道也更大。《射经》说:“胡法力少,利马上;汉法力多,利步用。”

当时,宋人善射者很多,比如一位名叫王舜臣的偏将,就是一个堪比薛仁贵的神射手。

《宋史》中记载,有一次,西夏有上万人的骑兵队来袭,前面七骑有马铠,王舜臣认为这七人必是统帅和主将,便宣称:我让中间三人眉间插花。三箭射出,果然射中三个敌人的面部。其余四人转身就跑,王舜臣不慌不忙地又射出四箭,正中四人背部。转眼七人殒命,西夏兵大惊。

后来敌人卷土重来,从下午到傍晚,王舜臣射出上千支箭,箭无虚发,最后他的手指都断裂了,手臂全是血。

自古燕赵多悲歌之士。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始,河北就是中国最尚武的地区。这里地处平原,随时都会遭遇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在战争的铁砧上,入则能耕,出则能战,民风极其彪悍。

宋朝对河北的军事投入也非常大。欧阳修为河北都转运使时,上宰相书云:“自河北州府军县一百八十有七,主客之民七十万五千七百户,官吏在职者一千二百余员,厢禁军马义勇民兵共四十七万七千人骑,岁支粮钱帛二千四百四十五万,而非常之用不与焉。”

宋朝时,虽然全国都创建有弓箭社,但河北的弓箭社最多。据《宋史·河北等路弓箭社》记载:“弓箭社,河北旧有之。熙宁三年十二月,知定州滕甫言:河北州县近山谷处,民间各有弓箭社及猎射人,习惯便利,与夷人无异。欲乞下本道逐州县,并令募诸色公人及城郭乡村百姓有武勇愿习弓箭者,自为之社。每岁之春,长吏就阅试之。北人劲悍,缓急可用。”

苏轼曾任河北定州知事,对当时民间的弓箭社发展颇为了解。他说:“北边久和,河朔无事,沿边诸郡,军政少弛,将骄卒惰,缓急恐不可用。”因而“今河朔西路被边州军,自澶渊讲和以来,百姓自相团结为弓箭社,不论家业高下,户出一人。又自相推择家资武艺众所服者,为社头、社副、录事,谓之头目。带弓而锄,佩剑而樵,出入山坂,饮食长技与敌国同。私立赏罚,严于官府,分番巡逻,铺屋相望。若透漏北贼,及本土强盗不获,其当番人皆有重罚。遇其警急,击鼓,顷刻可致千人。器甲鞍马,常若寇至。盖亲戚坟墓所在,人自为战,敌深畏之。先朝名臣帅定州者韩琦、庞籍,皆加意拊循其人,以为爪牙耳目之用,而籍又增损其约束赏罚”。

《宋史·职官志》设有“提举弓箭手”一职,专门“掌沿边郡县射地弓箭手之籍,及团结、训练、赏罚之事”。据苏轼的调查,当时仅河北一带的民间弓箭社已达600个左右,社员3万多人。每个社员均自备弓1张,箭30支。

靖康元年,有人建议禁止民间弓箭社:“今弓箭社一切兵器,民皆自藏于家,不几于借寇乎?伏望断自圣心,罢京东弓箭社之名,所藏兵器,悉送之官。”不久,便遭遇金兵围城,宋钦宗号召全民练武,以保家卫国,“神臂弓、马黄弩乃中国长技,宜多行教习,以扞边骑”。没想到第二年便亡国了。

南宋是在战火之中勉强建立起来的。赵构半生颠沛流离,对北宋军备松弛有着切肤之痛,他深知,想要维持这摇摇欲坠的半壁江山,就必须有得力的军队。连年战争,河北、河东和东京周围的正规军大都溃散,赵构于是在建炎元年下令,在这些地区招募弓弩手,并制订了详细的管理计划:

河北、河东、京东西、京畿要害控扼及附近去处,每县各添差武臣县尉、本县指使各一员。招置土著有家产户籍人充弓手,以五百人为额。县大民众调度有余者,更许增置,不得过一千人,并知县兼领。内沿边知县,仍差武臣。诏:弓手五百人,神臂弓一百人,上等二十人,各两石八斗;中等二十人,各两石六斗;下等六十人,各两石四斗。短桩神臂弓一百人,上等二十人,各三石四斗以上;中等二十人,各三石二斗以上;下等六十人,各三石以上。弓箭手三百人,上等六十人,各一石一斗以上或马射九斗;中等六十人,各一石以斗或马射八斗;下等一百八十人,各九斗以上或马射七斗以上,并兼习长枪、袖棍,于内随官差兼牌手,以充蔽捍。每州四县以上,置准备将领一员、部将一员,总领每旬遍诸县教习,遇统弓手人马出入,依将法。

南宋时期,江南也有类似的弓箭社,称为“锦标社”或“射弓踏弩社”,或称“射水弩社”。但这种南方射箭组织与河北弓箭社已大不相同,后者射箭是为御敌保家,而前者只是娱乐表演。

不仅如此,河北弓箭社属于民间武装组织,而“锦标社”则属于专业行会,与战争没有多大关系。

“古者以民为兵,不以兵为民。”在中国军事史上,弓箭社是较为古老的民兵组织。在弓箭社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团练,这种半官方的准军事化组织后来一直延续到晚清。曾国藩的湘军、左宗棠的楚军、李鸿章的淮军,乃至北方的义和团,其实也都属于团练组织。

对南宋来说,唯一可以利用的是淮西民兵,这里自古都是尚武之地,民风颇为强悍。但金兵入侵之后,淮西地区的民众四散奔逃,朝不保夕。危难关头,叶适挺身而出,组织民兵筑堡抗金。

《宋史·叶适传》记载:“适遂于墟落数十里内,依山水险要为堡坞,使复业以守,春夏散耕,秋冬入堡,凡四十七处。又度沿江地创三大堡……每堡以二千家为率,教之习射。无事则戍,以五百人一将;有警则增募新兵及抽摘诸州禁军二千人,并堡坞内居民,通为四千五百人,共相守戍。……三堡就,流民渐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