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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及前期墨家(2)

墨子及前期墨家(2)

书名:西南联大哲学课作者名:冯友兰 等本章字数:2816更新时间:2024-12-27 18:39:37

墨者为一有组织的团体

《墨子·公输篇》云:

公输般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子墨子闻之……见公输般。……子墨子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般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般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余。……子墨子曰:“……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楚王曰:“善哉,吾请无攻宋矣。”

于此故事中,可见二事,一者墨子非攻,固反对一切攻势的战争,主张兼爱,固应各国皆爱。但当时强侵弱,众暴寡之事甚多,而墨子实际救护被攻之国,则只闻有此一事,此亦或可见墨子与宋有特别关系也。二者墨者为一有组织的团体,故救宋之举,能为有组织的行动,墨子往楚见公输般,其弟子三百人即在宋守城也。《耕柱篇》云:

子墨子使管黔游高石子于卫,卫君致禄甚厚,设之于卿。高石子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者。去而之齐,见子墨子曰:“卫君以夫子之故,致禄甚厚,设我于卿,石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是以去之也,卫君无乃以石为狂乎?”子墨子曰:“去之苟道,受狂何伤。……”高石子曰:“石去之,焉敢不道也。……”子墨子说。

又曰:

子墨子游荆耕柱子于楚。二三子过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二三子复于子墨子曰:“耕柱子处楚无益矣。二三子过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子墨子曰:“未可知也。”毋几何而遗十金于子墨子曰:“后生不敢死,有十金于此,愿夫子之用也。”子墨子曰:“果未可知也。”

《鲁问篇》云:

子墨子使胜绰事项子牛,项子牛三侵鲁地,而胜绰三从。子墨子闻之,使高孙子请而退之。

据此则墨子弟子之出处行动,皆须受墨子之指挥。弟子出仕后如所事之主,不能行墨家之言,则须自行辞职,如高石子之例是也。如弟子出仕之后,曲学阿世,则墨子可“请”于其所事之主“而退之”,如胜绰之例是也。弟子出仕后之收入,须分以供墨者之用,如荆耕柱子之例是也。《淮南子》谓:“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可见墨子弟子对于其师之绝对服从矣。

墨者之首领,名曰“钜子”。《庄子·天下篇》谓墨者“以钜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墨者之第一任“钜子”当为墨子。此外见于《吕氏春秋》者,有孟胜、田襄子、腹三人。《吕氏春秋》云:

墨者钜子孟胜,善荆之阳城君。阳城君令守于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荆王薨,群臣攻吴起,兵于丧所,阳城君与焉。荆罪之,阳城君走;荆收其国。孟胜曰:“受人之国,与之有符;今不见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其弟子徐弱谏孟胜曰:“死而有益阳城君,死之可矣。无益也,而绝墨者于世,不可。”孟胜曰:“不然,吾于阳城君,非师则友也,非友则臣也。不死,自今以来,求严师必不于墨者矣,求贤友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于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而继其业者也。我将属钜子于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贤者也,何患墨者之绝于世也。”徐弱曰:“若夫子之言,弱请先死以除路。”还殁头前于孟胜。因使二人传钜子于田襄子。孟胜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三人。二人已致命于田襄子,欲反死孟胜于荆。田襄子止之曰:“孟子已传钜子于我矣,当听。”不听,遂反死之。

据此则墨者之行为,与所谓侠者相同,《史记·游侠列传》所谓“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者也。《吕氏春秋》又云:

墨者有钜子,腹,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对曰:“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

据此可知墨者之团体内,纪律极严。钜子对于犯墨者之法者,且有生杀之权矣。

墨子哲学为功利主义

尚俭节用,及兼爱非攻,虽为其时人原有之主张,但墨子则不但实行之,且予之以理论的根据,使成为一贯的系统。此墨子对于哲学之贡献也。

墨子书中反对儒家之处甚多,盖墨家哲学与儒家哲学之根本观念不同。儒家“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而墨家则专注重“利”,专注重“功”。试就孔子个人及墨子个人之行为考之,“孔席不暇暖,墨突不暇黔”,二人皆栖栖皇皇以救世之弊。然二人对于其自己行为之解释,则绝不相同。子路为孔子解释云:

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此谓孔子之所以欲干预政治,乃以“应该”如此。至于如此之必无结果,“道之不行”,则“已知之矣”。但墨子对于其自己之行为之意见则不然。《墨子·贵义篇》云:

子墨子自鲁即齐,遇故人谓子墨子曰:“今天下莫为义,子独自苦而为义,子不若已。”子墨子曰:“今有人于此,有子十人,一人耕而九人处,则耕者不可以不益急矣。何故?食者众而耕者寡也。今天下莫为义,则子如劝我者也。何故止我?”

《公孟篇》云:

公孟子谓子墨子曰:“……今子遍从人而说之,何其劳也?”子墨子曰:“……且有二生于此,善筮。一行为人筮者,一处而不出者。行为人筮者,与处而不出者,其糈孰多?”公孟子曰:“行为人筮者其糈多。”子墨子曰:“仁义均,行说人者其功善亦多,何故不行说人也?”

此谓为义者虽少,然有一二人为之,其“功”犹胜于无人为之。“遍从人而说仁义”,虽不能使尽听,然其结果终胜于“不行说人”。其结果终是天下之利也。孔子乃无所为而为;墨子则有所为而为。

“功”“利”乃墨家哲学之根本意思。《墨子·非命上》云:

子墨子言曰:“必立仪。言而毋仪,譬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

此三表中,最重要者乃其第三。“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乃墨子估定一切价值之标准。凡事物必有所用,言论必可以行,然后为有价值。

《公孟篇》云:

子墨子问于儒者曰:“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子墨子曰:“子未我应也。今我问曰:‘何故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为男女之别也。’则子告我为室之故矣。今我问曰:‘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是犹曰:‘何故为室?’曰:‘室以为室也。’”

《耕柱篇》云:

叶公子高问政于仲尼,曰:“善为政者若之何?”仲尼对曰:“善为政者,远者近之,而旧者新之。”子墨子闻之曰:“叶公子高未得其问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对也。叶公子高岂不知善为政者之远者近之而旧者新之哉?问所以为之若之何也。不以人之所不知告人,以所知告之。故叶公子高未得其问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对也。”

又云:

子墨子曰:“言足以复行者常之;不足以举行者勿常。不足以举行而常之,是荡口也。”

“何为乐?”及“何所为而需乐?”此二问题,自墨子视之,直即是一。儒家说乐以为乐;墨子不承认为乐可为一种用处;盖为乐乃求目前快乐,不能有将来有利的结果也。不可行及不告人以行之之道之言论,不过为一种“理智的操练”,虽可与吾人以目前的快乐,而对于将来,亦为无用,所以亦无有价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