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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权

书名:现代的历程:机器改变世界(全四册)作者名:杜君立本章字数:2258更新时间:2024-05-29 15:02:13

从现代文明的发展史来说,思想对一个社会的发展具有能动作用。但中国从秦始皇建立专制统治,或者说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思想基本失去了它的能动作用。

这方面,或许从一些思想史论著可知一二。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中将董仲舒以后的2000多年称为“经学时代”,与之前百家争鸣的“子学时代”相对应。杨荣国《中国古代思想史》一书中的所有内容,都未能超出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期。

众所周知的是,有清一代,读书人只能皓首穷经“代圣人立言”,如穷于故纸考证的乾嘉学派。“小人食于力,君子食于道”。正当西方启蒙运动风起云涌之时,清朝却万马齐喑。

正如黄仁宇所说,作为一个在文字、纸和印刷术等方面有着卓越成就的国家,中国却未出现可以与西方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科学革命和启蒙运动等相提并论的社会变革,而正是这些历史事件塑造了文明的现代人。

经济学家兰德斯通过对比历史后指出:中国缺少发现和学习的机制,比如学校、学会、学术团体、挑战和竞争,此外公平交换、积极借鉴以及追求进步这些思想都很淡漠,甚至根本不存在。中国素有记录历史的传统,但很少有关于技术发明者的记载。相形之下,在西方史书中,记录了许多有关科技创新者的文字和故事。

科学用常识解释秩序,用理性叩问现实;在科学和理性面前,皇权体制的神秘性和合法性就必然被解构。皇权本身就是反科学、反理性,借助鬼神蒙蔽大众的结果。百代都行秦政制,什么样的制度决定了什么样的文化状态,而文化可能推动或阻碍社会进步,什么样的文化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

历史会指向制度本身,“李约瑟难题”也不例外。

韦伯认为,自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家产支配制度后,中国基本上就是个“家产官僚制国家”,人与人之间互不信任。在传统中国,政治体制拥有唯一合法对包括经济在内的“稀缺资源”配置与支配的权力,权力决定财富,以权力谋取财富,权力与财富密不可分。

城市蕴生了西方的资本主义,但在中国却不具相同的功能,其因是中国的城市缺乏政治上及军事上的自主性,而且也缺乏作为共同体组织上的统一性,而西方的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经营之理性发展所依恃的财政与法律背景,即是靠着此种自主性与统一性才得以坚实稳固的。

一些历史学家认为,权力是中国历史最主流的法则。在中国权力社会中,基本不存在法律上的产权制度;“不患寡而患不均”,人们更关注财富的分配,而不是财富的创造。

与18世纪的清王朝相比,同时期的英国工业革命将人导向财富的创造,刺激每个人去创造属于自己的财富,形成一种正向激励。

乾隆时代,首次访问中国的英国使团便发现了这种差异:“人生来就是贪婪的动物,其积累财产的努力取决于法律所赋予他们的、拥有和享受财产之权利的稳固和持久程度。在中国,有关财产的法律不足以提供这种稳固感,于是创造的才能在那里,除了在绝对必需和紧迫无奈的情况之下,很少得到发挥。事实上,那里的人生怕被认为是富裕的,因为他们深知,一些贪得无厌的朝廷官员总能找到法律根据来侵占他们的财产。”

与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相比,明清时期的中国缺乏精确的财政制度和严密的法律体系。

按理说,明朝的政府收入与皇帝个人的收入是分开的,但问题是明朝的行政管理完全依赖官员的个人能力,而不是制度。因此说,中国古代不是以法治国,准确一点说是“以权治国”。

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

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

古代所谓法律,属于伦理道德的产物,主要是用来惩罚平民的刑法,而不是保护平民的民法。明朝中后期,虽然出现了活跃的城市经济等现象,但并没有引起具有法权形态的变革,也就无法出现西方那样的资本主义。

用黄仁宇的话来说,与中国传统的官僚主义社会相比,资本主义社会是一种现代化社会,它能够将整个社会以数目字管理,每个社会成员可以分工合作。同时,法律以私人财产权之不可侵犯作宗旨,划分了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的边界。

经过2000年的发展,中国农耕文化在明清时期达到了巅峰,同时,适应这种文化的官僚皇权制度也极尽周密和成熟。在这种背景下,任何试图颠覆这种文化和体制的变革都是不可能出现的。这正像费孝通说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一个西方人对于全部中国历史所要问的最迫切的问题之一是,中国商人阶级为什么不能摆脱对官场的依赖,而建立一支工业的或经营企业的独立力量?” 费正清以他自己对中国多年的观察和体验,认为一切皆因文化不同。中国与西方的差异几乎如同男女差异一样有趣;中国有极其悠久而独特的传统:“中国商人具有一种与西方企业家完全不同的想法:中国的传统不是制造一个更好的捕鼠机,而是从官方取得捕鼠的特权。”

对历代统治者来说,他们并没有使民众富裕的义务,他们实行清明政策,与民休养生息,也是为了维护自身统治,权力本身就是完全“反市场”的,这使得中国从来没有形成一个强大独立的市民社会。

利玛窦对明朝社会的印象是这样的:“官吏们作威作福到这种地步,以至简直没有一个人可以说自己的财产是安全的,人们整天都提心吊胆,唯恐受到诬告而被剥夺自己所有的一切。正如这里的人民十分迷信,所以不大关心什么真理,行事总是十分谨慎,难得信任任何人。”

简单地说,就是脆弱的私有产权造成人口失控,人口过剩又使提高效率的机器失去“需要”,没有“需要”也就没有发明。用黄仁宇的话说:“在中国人的生活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上的反商业主义;然而,一个社会如果产生不了富格尔或格雷欣这样的金融家,那么它也就产生不了伽利略或哈维这样的科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