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狱
书名:现代的历程:机器改变世界(全四册)作者名:杜君立本章字数:1292更新时间:2024-05-29 15:01:02
几乎就在弥尔顿发表《论出版自由》的同一时期,刚刚入主中原的清王朝在全国各地方府学县学前都置一通石碑,因该碑不是竖栽而是横躺,故称“卧碑”。
卧碑镌刻三条禁令:第一,生员不得言事;第二,不得立盟结社;第三,不得刊刻文字。
中国的印刷历史非常悠久,文字和书籍所经受的灾祸罄竹难书。早在纸出现之前,文字审查就已经成为传统,“笔则笔,削则削”“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开中国思想钳制之先河,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非秦记皆烧之。这场暴政彻底终结了春秋战国以来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
进入印刷时代后,图书遭遇的管制一代比一代严酷。
如今不少喜欢历史的人都常常夸赞,宋朝时文化多么繁荣,政治多么开明,事实上,宋朝几乎每个皇帝都颁布过“禁止擅镌”的诏令,并设有专门的图书审查和禁书机构。
绍兴十五年诏令称:“自今民间书坊刊行文籍,先经所属看详,又委教官讨论,择其可者,许之镂板。”书籍出版必须由“选官详定,有益于学者方许镂版,候印讫送秘书省,如详定不当,取勘施行。诸戏亵之文,不得雕印”。
清朝建立后,为了排除异己、“一统思想”,其对书籍的焦虑和毁灭达到极致,因为著书印刷而被凌迟杖毙、诛灭三族、剖棺戮尸、锉骨扬灰者,不胜枚举。
康熙初年,在极为惨烈的“庄氏《明史》案”中,包括编撰、写字、刻版、校对、印刷、装订者,以及卖书、购书、藏书、读书之人,几乎所有与该书有关的人都遭到屠杀和残害。
乾隆时期,乾隆皇帝常常标榜自己“不以语言文字罪人”,却每以“大逆”罪滥造文字狱。仅在乾隆四十年,焚书事件就出现了24次,13800部书被毁。因此,民间常有“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的感叹。
作为乾隆的文治武功之一,《四库全书》收录图书3460种、79300余卷。与此同时,根据陈乃乾《禁书总录》统计,全毁书2452种,抽毁书402种,销毁书版50种,销毁石刻24种。
鲁迅先生曾谴责道:“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
正如王朝的命运就是皇帝的命运,书的命运其实也是作者的命运。
中国自古有“立言”之说,对一个写作者来说,他是因为其著作而存在的。从《尚书》《孙子兵法》《东坡文集》《水浒传》《金瓶梅》,到《武备志》《天工开物》乃至《红楼梦》,这些代表中国文明的经典图书,都曾被禁和销毁。
禁书与焚书固然可以扼杀思想文明,但却常常激发起更可怕的暴力革命,正所谓“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文字狱作为古代文化专制的一种极端形式,固然反映了当权者的苛酷,却也表明了当权者的虚弱。从长远看,人心不可欺,真理难磨灭。历史如大浪淘沙,那些不可一世的王朝都已雨打风吹去,只有这些“禁书”流传了下来。“雪夜闭门读禁书”甚至成为中国古代读书人的一种特殊雅好。
“谤声易弭怨难除,秦法虽严亦甚疏。夜半桥边呼孺子,人间犹有未烧书。”最为讽刺的是,“清代文字狱中禁止的大多数作品一直被保存下来,而大多数遗失的作品不在被禁之列” 。
书籍作为人的产物,不仅可以独立于人而存在,而且具有超越于人的神奇力量;甚至说,每一个人最后都将终结于一本书中。人没有了,书永远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