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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法与权力

书名:现代的历程:机器改变世界(全四册)作者名:杜君立本章字数:3042更新时间:2024-05-29 15:00:24

中国古语说:“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作为农业文明的产物,自然时间是以天文规律、季节流转、植物生长等自然现象为参照标准的时间体系,构建了时间的初级文明。

随着农业文明的到来,人类已经具备足够的智力去思考时间这个复杂而抽象的东西。与奔波动荡的狩猎采集生活不同,农业时代提供了一种可以预期的稳定;人类开始定居,春耕、夏耘、秋收、冬藏,时间因此变得规律起来。

在甲骨文中,已有春、夏、秋、冬四字,并有月、日和时间的记录。因此有学者认为,中国“历法之发生,不始于畜牧时代之夏,而始于农业兴盛之殷” 。

甲骨文的“岁”字是一种有刃的农具,代表收割庄稼。农作物从春种到秋收,一般需要一年的周期,因此“岁”也就成为太阳年的时间单位。同样,甲骨文的“年”字是人顶着谷物,象征谷物成熟。《说文》云:“年,谷熟也。”《尔雅·释天》中说:“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岁”取星行一次,“祀”取四时一终,“年”取禾一熟,“载”取物终更始。

古人认为四时有序,万物有灵。农人靠天吃饭,最重农时,乃至生活作息也须与天时节令同步,不敢越雷池一步。一年遵循十二个月份、二十四节气,最早见于《周书》,有王政之“敬授民时”句。如果将《夏小正》视为中国最早的历书,那么中国历法应始于夏代,因而称“夏历”。

孔子在《论语》中说“行夏之时”,一般认为商、周两代沿用夏历,“殷人历法”也属于“夏历”。

“殷人历法是以太阴为准则,所以他的纪月的方法是以月的圆缺一次为纪月的方法。每月分三十天,但是月的圆缺一次有时又不足三十天,于是便分大建和小建;大建每月三十天,小建每月二十九天。以一年而论,普通是分作十二个月;不过为了要与太阳年合,又不得不设置闰月,不设置的话,一年的时间就不会准确,就会发生错乱。所以殷人有十三月,这十三月便是年终置闰。”

中国传统历法其实是太阴-太阳历,称作四分历。在中国农历中,月亮运行到地球与太阳之间成一直线的那天,为一个月的开始,即初一;白昼最长的一天为夏至,白昼最短的一天为冬至。以夏至和冬至为准,一年平分为二十四节气。

《周礼》说:“正岁年以序事。”汉代时,以近立春的朔日为每年之始,即正月初一。《史记·历书》说:“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可见三代时期,每年的起始时间并不相同。

公元前4世纪的战国时代,中国已经使用四分历,一年被定为365又14日。

元朝时期,郭守敬受命修建了27座观星台,最北的在贝加尔湖,最南的在南沙,以登封观星台为中心台。通过一系列精准的天文测量,至元十八年,郭守敬成功地制定了《授时历》,这部历法与300年后的格列高利历分毫不差。

在中国古代,每年重新确定历法是皇帝的特权,使用皇帝颁布的历法是承认皇帝主权和归顺臣服的表示,这就是“奉正朔”。

秦始皇灭六国,不仅统一了文字、车轨和度量衡,也统一了时间,以十月为岁首。秦的计时法通行全国,万里一朔,覆盖六国原有计时法,建立统一的“帝国时间”,最后形成规范化的“年、月、月朔、日、干、支”的计时格式,最终在汉代形成了年号纪年。

自古以来,乃至到了19世纪,历法都是中国文化与政治的表征。中国边疆藩属,只要遵奉中国历法,所谓奉正朔,就表示遵行中国文化。

在近代科学革命和民主革命之前,专制时代的皇权一般都以权力神授来宣示其“合法性”,这就要求皇帝必须准确地判断太阳和月亮的运行时间,日食、月食,甚至彗星的出现,都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对中国古人来说,彗星一直是带来灾运的扫帚星和丧门星。

“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这是《诗经》中唯一记载日食的诗篇。据天文学家推算,这次日食发生在西周末年周幽王六年周历十月一日,即公元前776年9月6日,这是世界上年、月、日皆可确考的最早一次日食记录。

今天我们知道,人类要弄清楚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首先必须搞明白地球、月球和太阳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此外还有许多不期而遇的星星。但这一切都需要复杂的天文学知识,仅靠人的经验是根本不够的。根据经验,人们曾认为日月星辰都在围着地球转,而地球也不是球体。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远古的人们对不期而遇的日食、月食、彗星和陨石等异常天象充满恐惧。

公元前800年,古巴比伦人就已经可以准确地预知月食的日期。受“天人合一”与“天人感应”说的影响,天象是中国历史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虽然《论语》中说“子不语怪力乱神”,但秦汉时期,谶纬之学相当风靡。包括《春秋左传》在内的中国古代史书中,对异常天象一直保留着完整而详细的记录。《资治通鉴》中,除了记载各种水旱地震等天灾,还有365 则日食记录、63则彗星记录、26 则流星陨石记录,以及17 则异常天象记载,如《资治通鉴》载乾祐二年“四月,壬午,太白昼见,民有仰视之者,为逻卒所执,史弘肇腰斩之”。

中国历代王朝都设有专职的天象官,历代编制的历法也有近百部之多。就天文历法而言,中国曾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其中三次重大历法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都与宗教学者有关。

在自然农耕时代,“敬天畏命”并不意味着“迷信”,反而是一种传统智慧。

著名政治史学家芬纳在《统治史》中这样写道:“中国的情况奇怪而有趣,中国人相信一种非常模糊的超自然实体,即‘天’。皇帝合法性的一个依据就是他拥有‘天命’。”

在中国,“天”是至高无上的,皇帝乃是上天之子,“奉天承运”。同时,任何天灾都是上天的谴责。汉代的董仲舒在向皇帝推荐儒学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的“灾异”学说:“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晋书·天文志》记载,太阳主宰万物,是君主的象征,月亮是皇后的象征;如果君主行为有过失,上天就会显露出某种征兆,以此来警告他,而日食就是一种严重警告。

汉哀帝元寿元年正月,长安发生日食,一群儒生因此集会,谴责皇帝放逐王莽而招致日食。于是,皇帝不得不召回权臣王莽;此外,皇帝还颁布“罪己诏”于天下——“乃正月朔,日有蚀之,厥咎不远,在余一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帅百寮,敦任仁人,黜远残贼,期于安民。陈朕之过失,无有所讳。”

朱文公曰:“唯天为大,唯君最尊,政教兆于人理,灾祥显于天文,行有玷缺,则日象显示。”按照传统,皇帝作为“天子”,自然应该知晓“天意”。如果不能提前预知日食和月食的发生,君主的权威往往会受到严重损害,并造成社会混乱。正是因为这种政治敏感因素,古代中国在天文技术上多少显得有些早熟。

中国古人很早就发现了日月之间的关系。《隋书·天文志》云:“月者,阴之精也。其形圆,其质清,日光照之,则见其明。日光所不照,则谓之魄。故月望之日,日月相望,人居其间,尽睹其明,故形圆也。二弦之日,日照其侧,人观其傍,故半明半魄也。”

在世界范围内,天文技术的出现标志着人类的时间观念已经初步成熟。各种计时工具和历法随之诞生,人们逐渐掌握了日食和月食的发生规律。即便如此,太阳和月亮的非常状态仍令人困惑。

一份关于乾隆年间发生日食的记录写道:

我们在通州的时候,正碰上一场预测了大致时间的月食,大街小巷都贴了布告,各色官员一律素服,所有店铺当天全都闭门歇业。荷兰使团在京期间,1795年1月21日也发生了日食,那天正好是他们的正月初一。……那可是一件最坏的事情,预示他们的国家会有一个凶年。于是,皇帝将会三天不上朝,百官皆素服。全国上下这天原本该有的一切宴饮娱乐都取消了。……日食开始时,他们个个跪倒在地,叩头九下,同时锣鼓喧天,号角齐鸣,意在吓跑吞食太阳的恶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