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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1647—1702年:宗教(11)

第27章 1647—1702年:宗教(11)

书名:荷兰共和国:崛起、兴盛与衰落:1477—1806作者名:乔纳森·伊斯雷尔本章字数:1910更新时间:2024-06-05 16:17:30

“宽容”讨论的后期

由此,在告别17世纪、步入18世纪时,联省争取宗教宽容的斗争绝没获胜。相反,在17世纪八九十年代和18世纪的头十年里,共和国内有关宽容的讨论才逐渐发展到顶峰,英格兰、法兰西和德意志的情况也是如此。在荷兰及英格兰,原则上主张“宽容”变得越来越频繁,居住在共和国的荷兰和外国作家都为这场欧洲论辩贡献了许多笔墨。另一方面还有德拉库尔和法尔克尼尔一脉的世俗共和主义“宽容”传统,它由埃里克斯·瓦尔滕、格雷戈里奥·莱蒂和赫拉德·诺特承袭。莱蒂在《政治准则》中宣称,联省是欧洲的模范社会,是“宽容”的故乡,母亲的国度。诺特是共和国一流的法学教授之一,他于1706年2月在莱顿用拉丁语发表了著名演讲,坚决主张宽容。随后,该演讲的摘要在勒克莱尔的法语书籍《书目选编》和哈尔马的荷兰语书籍《书房》中刊登。此后的两年里,这篇演讲的法语和英语全文译本出版,德语译本也紧随其后出版。诺特用世俗和蕴含自然权利的话语,而非神学原则,为荷兰做了最好的辩护。他宣称,上帝是“我们良心的唯一主人”,而否认任何教会或宗教权威享有对个人的权威,它们只能“建议和劝告”。与此同时,在菲利普斯·范利姆博赫和勒克莱尔的作品中,源自埃皮斯科皮厄斯和阿明尼乌派的神学宽容传统也得到了进一步巩固。范利姆博赫是洛克在荷兰的重要友人。1712年,勒克莱尔在阿姆斯特丹范利姆博赫的葬礼上发表雄辩的演说,次年演讲稿的英文版发表。演讲中,勒克莱尔提醒世界,范利姆博赫如何承袭着埃皮斯科皮厄斯的事业:1661年,他发表了关于宽容的论文;1686年,他出版了埃皮斯科皮厄斯未刊的作品《基督教神学》,在18世纪早期,该书仍是讨论得最多的荷兰语神学作品之一;他与塞法迪犹太人、反基督教的论辩家伊萨克·奥罗维奥·德卡斯特罗对话,该对话于1687年在豪达出版;1692年,他还出版了《宗教裁判所史》,献给宗教见解开明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蒂洛森。

勒克莱尔遗漏的是,范利姆博赫同样能够让人们想起被忘却多年的塞法迪犹太知识分子乌列尔·达·科斯塔。1624年他的作品《审视法利赛传统》在阿姆斯特丹以葡萄牙语出版。该书否认灵魂不朽,因此遭到塞法迪犹太长老谴责,并被阿姆斯特丹治安法官当众焚毁。他由于遭受羞辱而陷入绝望,于1640年自尽。这本书遭到强力查禁,因此在事实上一直处于佚失状态,直到20世纪末,人们在哥本哈根找到了它迄今为止为人所知的唯一副本。1687年范利姆博赫出版达·科斯塔的自传,取名《人生楷模》。范利姆博赫的目的主要在于,通过展示阿姆斯特丹塞法迪犹太长老和拉比曾如何打压达·科斯塔的思想,让他遭受一切可能的羞辱,来证明无论在任何环境中,宗教“不宽容”都是罪恶的。但是,这样做的作用只是挽救了一个几乎被遗忘的人物。他虽然激起了一些同情,但如今也因为否认灵魂不朽而臭名昭著。他的名字不可避免地与斯宾诺莎联系在一起,他的文本则被列入越来越长的书目清单中——这类书在形形色色的正统派神职人员中不断散布着焦虑。

最后,除了本地传统主张的“宽容”,还有皮埃尔·培尔这位绝世天才,他在17世纪八九十年代作为出类拔萃的“宽容”辩护人声名鹊起。他主要以哲学为根基,主张个人信仰方面无限制的宽容,其中包括个人有权被误导以及有权秉持毫无正当理由的观点。

然而,共和国许多人,甚至是多数人的观点,包括胡格诺派主流知识分子的观点,都不认同德拉库尔、瓦尔滕和莱蒂的共和主义“宽容”,也不认可埃皮斯科皮厄斯和范利姆博赫的神学“宽容”,或培尔的哲学式、怀疑论式“宽容”。摄政官、大学校监、教授和讲道者大都比欧洲其他地方的同行“宽容”。但他们的原则至多是出于现实需要的“半宽容”,以缓和稍显“不宽容”的倾向和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人们获许讨论和宣传不同的宗教观点。以下情况或许是真实的:对于习惯了压制性更强的社会和统一性更强的宗教的外国人来说,共和国允许的宗教自由的程度似乎时常令人惊骇、荒诞不经,即便到了17世纪末也是如此。斯图佩有众多继续阐述这一主题的后继者。一个英格兰观察者将荷兰省描绘为“所有宗教的大学,一切教派的乐园,各色教派的贩子都被准许兜售他们的玩具、丝带和吵闹的拨浪鼓” 。然而,这样的回响一般反映的是阿姆斯特丹,而非荷兰社会其他地方的情况。即便是有关阿姆斯特丹和鹿特丹的内容也是过分简化了的,因为这些地方也严格限制了什么东西能出版、能公开宣扬,甚至什么内容能在交谈中讨论。人们必须小心谨慎,避免越界。按照培尔1701年的记录,甚至是在阿姆斯特丹,任何公开反对三位一体说的人,都极有可能被投入监狱。正是这种暧昧模糊的“半宽容”成了黄金时代晚期荷兰共和国的真正标志,这种充满神学和政治冲突的“部分宽容”,既有各主要教派阵营内部和相互之间的冲突,也有主要教派与其异议分支之间的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