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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书名:荷兰共和国:崛起、兴盛与衰落:1477—1806作者名:乔纳森·伊斯雷尔本章字数:2017更新时间:2024-06-05 16:16:17

在这样一个大部头著作的开端,用简短的文字说明本书采用的研究方法并解释其框架似乎是合宜的。

我的研究目的是将荷兰大起义与黄金时代置于更宽广的背景中,也就是整个近代早期之中。在耕耘这部作品时,我越发确信,只有将荷兰大起义和黄金时代置于宽广的背景中,才能领会它们的意义。这意味着,我们一方面要重返勃艮第时期,另一方面要推进到拿破仑时代。1579—1795年间,荷兰共和国的官方名称是“联省共和国”,1579年建立的乌得勒支同盟则是其奠基性联盟。同盟常被视为与过往的决裂,然而如果在14—15世纪的背景下考察,它将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意义。

要完成像本书这样的任务,研究者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论述尼德兰北部与南部之间的关系——前者的大致所在地后来发展成现代的荷兰王国,后者则发展成现代的比利时和卢森堡。回到我刚开始写作的1982年,那时我跟所有同事一样确信,大起义之前低地国家南北之间的分隔没什么重大意义,当时只存在哈布斯堡治下的尼德兰。其下辖的17个省之间尽管存在巨大差异,但或多或少地统一于布鲁塞尔的哈布斯堡宫廷的统治下。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在南部,北部在许多方面只是南部的附庸,这似乎显而易见。从这个角度看,这场1572年大起义导致的,因1579—1585年间的一系列事件被巩固的南北分裂,似乎是人为的、非自然的,且并不能在此前的历史中找到根据。历史学家彼得·盖尔第一个清楚地意识到,大起义之前并不存在与南部相分离的“独特的北部意识”或荷兰民族意识这类东西。在这一点上他无疑是对的。他得出的进一步结论似乎也是正确的,即起义是个意外事件,它没有历史根据,并且毁灭了一个更大的统一体诞生。我认为可以公正地说,一个庞大的尼德兰共同体在16世纪70年代被人为地摧毁,这样的信念随后发展成了稳固的共识。然而,随着研究的推进,我开始相信盖尔的修正派观点只有第一点是正确的:1572年之前的确不存在“荷兰”或特定的北尼德兰身份认同,也没有明确的南尼德兰意识。事实上,我们有理由认为在18世纪末之前,这些东西并未在任何意义上存在。尽管如此,在1572年大起义之前很久,政治、经济和地理的因素就已经让北部和南部成了各自独立的实体。尼德兰的南北二元性事实上已经存在了数个世纪。放在中世纪晚期和16世纪早期的背景下看,1572年事件和南北的最终分裂只是对此的确认,并且也是这种二元性的逻辑结果。

在联省共和国历史的绝大多数时间里,人们的忠诚和身份认同都是以各省、各城镇,有时候甚至是以当地村庄为基础的,而非与共和国整体相联系。从这一方面来说,逐渐形成的松散的联邦结构与民众的性情、态度十分相适。特别的是,占主导地位的荷兰省与其他省份之间的紧张关系时常是政治事件的中心问题,各省一直竭力保护自己的地方利益,避免被荷兰省统治。这种紧张关系在大起义之前存在了数个世纪,然而在我看来,正是这种紧张让斯海尔德河口和马斯河以北的政治体系得以形成。

然而,如果说南北两地在1572年之前就已是政治和经济上基本独立的地区,且此后也依然如此,那么它们倒也确实发展出了统一的文化。这体现在宗教、思想和艺术方面,很大程度上也体现在语言和文学方面——对说荷兰语的南部省份佛兰德、布拉班特和林堡来说就是这样。在这一方面,大起义确实造成了前所未有且决定性的分裂。北部实行加尔文主义的宗教改革时,天主教的反宗教改革运动在南部取得胜利,大起义由此分裂了曾经一致的文化,以两种相互冲突、敌对的文化取而代之。就这点而言,我们可以说大起义扩大并加深了早已存在于政治和经济生活之中的二元对立。

我的研究主题是荷兰共和国,但我并不希望在时间范围和地理范围上过于局限。我认为,要理解共和国,充分领会它在艺术、科学和精神生活方面,以及商业、航海、社会福利和技术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及其重要意义,我们既需要把故事的起源追溯至1572年之前很久,也需要了解取代了荷兰共和国的巴达维亚共和国,还需要研究比单纯的北尼德兰更广泛的体系。在主要关注北部的同时,我将尝试阐述南北之间的关系,比较双方的异同,于是即便南部受到的关注较少,它也仍是这幅画卷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除此之外,我也主张,在18世纪以前,尼德兰和德意志之间不存在固定不变的边界;尼德兰和相邻的德意志诸国辖区重叠,边境地区纷争不断,最重要的是,二者在宗教和文化上相互影响,这一切都是本书故事中不可或缺、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它们却常常被人忽略。因此,我不仅频繁提及东弗里斯兰、本特海姆、林根、明斯特兰、盖尔登、马克和于利希—克莱沃,而且力图在一定程度上将这些地区纳入本书的整体视野。

最后,也许应该说明一下,在讨论18世纪的最后几章时,我有意尽量言简意赅。让故事在1780年戛然而止当然不合适——这个时间点正是E.H.科斯曼《低地国家》一书的起始。如果我这样做,就相当于无论故事如何完结,都把读者弃在半路上。但是,像我处理本书其他部分的内容那样详细讨论共和国的最后那些年,似乎既无必要又不可取,因此在本书最后两章,我唯一的目标就是为主体部分展开的主题提供简明扼要的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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