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初使西南
书名:司马相如传作者名:许结本章字数:3019更新时间:2024-05-25 17:42:40
相如初使西南,也是他因赋征诏入朝廷后有文字记载的再次回到蜀中家乡。前一次他因梁王死后失业,无奈回乡,乃至家徒四壁,无以为生计。相比之下,这次是奉朝廷命令执事而回乡,其境况就大有差异了。有关这次行事,史传记述很简单:
相如为郎数岁,会唐蒙使略通夜郎西僰中,发巴蜀吏卒千人,郡又多为发转漕万余人,用兴法诛其渠帅,巴蜀民大惊恐。上闻之,乃使相如责唐蒙,因喻告巴蜀民以非上意。
这段话中有几个字词值得注意:一是“使略”,指唐蒙是作为使者往巴蜀之地行朝廷政略的。二是“责”,这是武帝再派相如出使巴蜀的任务,就是责备或斥责唐蒙的行为过失。三是“非上意”,指在相如喻示巴蜀父老的“檄文”中的说法,明确地将唐蒙的作为与武帝分割开来,将全部“使略”造成负面影响的主要责任或后果全推卸给唐蒙个人。
对相如来讲,这次出使是他人生轨迹上的一段重要的历程。他在汉武帝建元三年,就是公元前138年,奏赋而为文学侍郎,七八年后,即汉武帝元光五年时,自己的老家蜀郡发生了震惊朝野的事件:汉武帝为强化中央集权,开拓边疆,委任当时的鄱阳令唐蒙为中郎将,设法谋取夜郎等地,以平定广大的西南区域。结果这个唐蒙为迎合武帝的野心,急功近利,在巴蜀地区一下征调了一千多名吏卒和两万多名民工,日夜修造由今四川宜宾经云南昭通、贵州咸宁,再到昆明的“石门道”,当地的一些少数民族的首领不听调遣,唐蒙就用“军兴法”,就是战时的军事法令,诛杀了多名首领,这下引起了巴蜀地区民众的恐慌,乃至谣言四起,情况紧急,随时有“民变”的危险。
汉武帝遣派相如往巴蜀安抚百姓,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其用意至少有三点:其一,相如为蜀郡人,根系深,人脉广,便于权宜行事;其二,相如是他身边的近臣,以“郎官”出使,他的行为仅为皇帝负责,其回护其短而彰扬其长,为职责所在;其三,相如确实也有行使政略的才能,这也与他早年的抱负相吻合。特别是这第三点,在相如以檄文告喻巴蜀父老的文字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示。这篇被后世编相如文集者命名为《喻巴蜀檄》的文字,共分三段,也是相如告喻巴蜀父老的三层意思。
相如在文章中首先告喻蜀地最高长官太守,以高屋建瓴之势彰明“蛮夷”之乱必治,以及武帝即位后平四方、一统中国的胆识、策略与作为,接着才批评唐蒙办事的误差。其中最精彩的是称赞武帝开边统一各民族的决心,文笔婉转,却气势雄健。我们看这段书写:
陛下即位,存抚天下,辑安中国,然后兴师出兵,北伐匈奴。单于怖骇,交臂受事,诎膝请和。康居西域,重译请朝,稽首来享。移师东指,闽越相诛;右吊番禺,太子入朝。南夷之君,西僰之长,常效贡职,不敢怠堕,延颈举踵,喁喁然皆争归义,欲为臣妾,道里辽远,山川阻深,不能自致。
这是对“圣作”的赞美,铺写了伐匈奴、平西域、征闽越、吊番禺等,既有历史的事实,也有为文而张势的夸饰的地方。比如匈奴单于请和亲是建元六年的事,而兴师北伐宜指《史记·匈奴传》《汉书·武帝纪》及《资治通鉴》卷十八所记载:元光二年武帝从大行王恢议,以韩安国、李广、王恢等率车骑材官三十余万人匿雁门的马邑谷中,阴使人引诱匈奴骑兵进入埋伏圈。匈奴果然有十数万骑入雁门郡,离马邑尚有百余里,觉察有情况引兵退走,汉兵大队人马追击,结果无功而返。至于卫青等挫败匈奴是元光六年以后的事,相如此文作于元光五年,所谓匈奴“怖骇”“诎膝请和”,是具有想象成分的。但相如作为武帝“一统中国”并绥远四方的坚定支持者,这种开边思想早在他以夸饰为主的“天子游猎”赋中就有了具体的呈现,而在这篇檄文中,相如张大汉势,前提是告喻巴蜀太守的话,“蛮夷自擅,不讨之日久矣,时侵犯边境,劳士大夫”,这就确立了他告喻的基调,朝廷“使略”西南地区的方针是正确的;于是再由对汉略四方的夸张之词,引出这段文字的最后一层意思:朝廷派遣中郎将唐蒙以及“发巴、蜀之士”兴修道路都没有错误,错就错在唐蒙“发军兴制,惊惧子弟,忧患长老”,也就是失于“时”而谬于“法”。结论是这些做法“非陛下之意”,并指出“非人臣之节”,这既指出唐蒙的错误,同样也暗指巴蜀父老的一些“民变”行为,更是极度错误的。
由此相如进入他檄文的第二层意思,紧接前述“非人臣之节”,大谈“人臣之道”就在于“急国家之难”。于是相如先树立起为国奋不顾身的榜样:
夫边郡之士,闻烽举燧燔,皆摄弓而驰,荷兵而走,流汗相属,唯恐居后;触白刃,冒流矢,义不反顾,计不旋踵;人怀怒心,如报私仇。
很显然,开发与平定“西南夷”是国策,这与抗击匈奴、用兵闽越是一样的,别人都树立了义无反顾的标杆,又怎么可能“与巴蜀异主哉”?换言之,人家能如此奋不顾身,你巴蜀人同样在朝廷统率的一片天空,难道就不行吗?这是“乐尽人臣之道”吗?你看,文势一转,相如已由责备唐蒙而变为责备巴蜀父老了。这样把错误推给了巴蜀父老,就有了下面行之文字的“恩”“威”兼施的政略。先看“恩”,相如用铺陈之法历叙“剖符之封,析圭而爵,位为通侯,居列东第”,甚至“遗显号于后世,传土地于子孙”“名声施于无穷,功烈著而不灭”,如此富贵显赫,在于他们是“贤人君子”,能牺牲自己,做到“肝脑涂中原,膏液润野草”,至上的国家意志与至高的道德绑架,真使受“喻”者无地自容。这又逗引出“威”字,与前述从反面对应的是“即自贼杀,或亡逃抵诛,身死无名”“耻及父母,为天下笑”,而且这些可耻行为绝非“独行者之罪”,而与“父兄之教不先,子弟之率不谨”相关,致使“寡廉鲜耻,而俗不长厚”,如此一来,所谓“其被刑戮,不亦宜乎”!这又把过错由个别行为转嫁给整个巴蜀的父老,使唐蒙“诛其渠帅”行为也变得堂而皇之,理所当然了。这种极尽利诱威逼之能事,行之于相如之文字,已将朝廷“使略”造成的难堪,解脱得干干净净,“喻”词完全转变成了“训”词。
言发至此,意犹未尽,相如在“喻”文的第三段继首段所说的“非陛下之意”,再次强调什么是“陛下之意”。一则是将唐蒙“方今田时,重烦百姓”之过错昭示地方,以彰显皇帝的恩德;一则是派“信使”以晓喻百姓,解决“发卒之事”,既是责斥唐蒙,更在于教喻巴蜀父老,即“让三老孝弟以不教诲之过”。
回应文章的题目,相如巴蜀之行,解决“发卒之事”是实,而喻示教训为虚,然观其檄文,则斥责唐蒙是虚,告喻巴蜀之民为实。这其中显示出相如不辱使命且善于文辞的高超技艺。也就是说,他先阐明唐蒙之行与造成的结果,是“擅为”“非人臣之节”;继谓“急国家之难,而乐尽人臣之道”的礼义又兼论前番使者之失;复彰天子之恩德,微讽“溪谷山泽之民不遍闻”,即德音之失,词曲而意达。对此,宋人楼昉《崇古文诀·评文》评读此文时说:“一篇之文全是为武帝文过饰非,最害人主心术。然文字委曲回护,出脱得不觉又不怯,全然道使者、有司不是,也要教百姓当一半不是。最善为辞,深得告谕之体。”所言文法得“体”是一方面,而“文字委曲”与“善为辞”则是另一方面,其中因“术”而彰“用”,也是相如常用的手法。当然,我们还应该关注相如出使西南的双重身份,一是天子使臣,一是巴蜀乡亲,二者的结合使他的话语显得更有分量和作用。
正是因为相如一心维护朝廷,为汉武帝操之过急的行为文过饰非,使武帝非常满意,加上他在巴蜀之地的人脉和擅长言辞的本领,不仅平息了由发军兴制可能带来的“民变”,而且进一步推行了武帝的西南政略,于是就有了他第二次的出使西南之行。
与第一次出使西南的情形相比,这次再使西南相如更是风光无限,在他一生中也算是当年不乘“高车驷马”不返乡誓言的一次成功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