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的救赎(14)
书名:进击的律师:幽暗线索作者名:法山叔本章字数:2414更新时间:2024-06-06 16:45:31
苏杭之见两人在做无意义的缠斗,不耐烦地连敲法槌:“好了好了。就按被告代理人说的来。原告代理人先就第一个争议点发表你的辩论意见。”
李法山见门泊舟在对面投来的死亡凝视,心中微微一笑。
他就是想激怒门泊舟。
“审判长,涉案电影对涉案小说的所谓改编是明显超过了改编的必要限度的,这已经不算改编,就是歪曲。我们从常理来看,区分是改编还是歪曲其实非常简单,合议庭只需根据公允的原则认真比较两个作品,实事求是地看涉案电影和涉案小说讲的是不是同一个故事。如果是,那就是改编;如果不是,那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就是对原作品的歪曲,所以被告构成对原作品的侵权。在此前提下,书和电影风马牛不相及,明显就已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改编了。”李法山看着苏杭之,表情诚恳。
门泊舟的助理本来是要反驳的,但没想到门泊舟按住了他,亲自发言:“不对。改编作品就是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再创作的作品,其中必然要对原作的内容和观点进行改编,且关于影视改编,《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已经明确规定,‘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
“为什么要这么规定呢?因为影视作品和小说属于两种完全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有演员的创作、编剧的创作、导演的创作,甚至有灯光、剪辑的创作,其改编范围肯定要比一般作品的改编范围要大,原告在转让影视改编权时,就应视为同意这些改编范围。如果法律不保护这些改编范围,本质上就是限制了创作,就有违著作权法鼓励创造的立法精神!”
“被告代理人法条背得这么顺口,怎么就偏偏少背了半句呢。”李法山立即反唇相讥,“第十条最后半句话是‘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无论是演员、导演还是编剧,再怎么创作也不能脱离原著。如果标题是《西游记》,却拍成《水浒传》,就算有《西游记》的改编权也说不过去了吧?”
“原被告双方,发言慢一点,语速书记员记不过来。”苏杭之提醒二人。
门泊舟冷笑了一声,放慢了语速:“你们在说我们越过改编权的时候,先看看自己这本书吧。”他边说边翻着证据目录:“合议庭请看下我们提交证据的第七十八页到八十八页,里面都是些什么言论。
“‘爱情?不过是一个屁,放了它远比揣着它来着舒服’;‘在一场欺骗游戏里,被骗者的眼泪只意味着她的失败,她并没有什么值得可怜的’……这些言论,这些观点,能拍出来吗?包括王昊的人物设定,就其在书中的所言所行,放在严打期间早就因流氓罪被枪毙了,他的价值观,我们能拍出来?
“我国有着严格的电影审查制度。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电影剧本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电影片禁止载有宣扬淫秽、教唆犯罪的、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我们作为影视公司,要传播的内容是关于真善美的,是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至于刚才标注的涉案小说中的内容根本无法过审,我们进行删改,非常必要,是在改编的合理范围之内。”
“嗯……”苏杭之翻看着被告证据目录,似乎被说动了。
单看这些句子,如果照本宣科地拍确实过不了审。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此言差矣。”李法山迅速反驳,“首先,我们的小说是合法出版物,符合国家要求,被告代理人以点概面,把一些极端话语拿出来批评有失偏颇。审查时还反对暴力,但故事就不能死人了吗?过不过得了审,关键还是看大方向,看总体思想。涉案小说的根本目的是反思现代社会下的两性关系,不存在任何法律方面的问题。
“其次,书的内容、情节就是这样,如果被告方觉得拍出来过不了审,那就不要买来拍,如果要拍,就要尊重。就跟吃黄豆一样,如果你觉得自己吃黄豆过敏,那你就别买,你买了、吃了,回头来怪卖家让你过敏,简直强词夺理。拿过不过得了审这柄尚方宝剑来胡挥乱砍,是被告方根本的逻辑错误。
“归根结底,我们看改编有没有超过范围,还得回到内容本身,而不是找这些无法得以实证的政策因素。”
门泊舟本欲再次发言,却被苏杭之打断:“好了,你们双方的核心观点我已经了解,如果还有意见,下来在书面代理词里再补充。现在进入第二个问题,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原告你有什么想说的?”
“涉案电影构成对原告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严重侵犯。”李法山坚定地说,“具体原因我刚才发表意见过程中已经论述了。两部作品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故事,涉案电影对小说情节有严重歪曲。”
庭审打到现在,门泊舟突然意识到,眼前这个李法山,似乎和他想象中的那个李法山不太一样。这个人以前就爱走些歪门邪道,怎么突然对案子的法律研究这么扎实了?
难不成他会在这个臭小子面前阴沟里翻船?
一想到这里,他突然开始有一丝惊慌。这个结果是他断然不能接受的。
“被告代理人呢?”苏杭之问。
“不对。”门泊舟说。
来了来了。听门泊舟说到这里,李法山刺激到战栗。门泊舟总算要开始他最擅长的法理了。
“我国是《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也是在尊重《伯尔尼公约》的基础上进行的《著作权法》立法。其中对于保护作品完整权的约定,主要来源于《伯尔尼公约》第六条之二:‘不依赖于作者的经济权利,乃至在经济权利转让之后,作者均有权声称自己系作品的原作者,并有权反对任何有损作者声誉的歪曲、篡改或者其他改动或者贬抑其作品的行为’。
“根据公约条文原义,关于是否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必须满足两个基本要件:第一个要件,是涉案电影在客观上存在歪曲、篡改原作品的行为;第二个要件,是该歪曲和篡改必须在客观上降低了原作品和原作者的声誉。缺乏二者中任意一个要件,都不构成侵权。”门泊舟条理清晰地说。
“我们回到本案来看,我方提交的证据已经充分表明,《把妹达人之和你在一起》无论在制作、票房、口碑上都非常优秀,客观上提升了涉案小说的声誉,将一个被公众和舆论强烈批评的作品搬上了台面,拍成了佳作,根本没有导致原作评价的降低,因此也完全不存在侵权,更谈不上赔偿损失。”
“嗯……”苏杭之开始沉吟。
对于门泊舟的发言杨顶天也听不太懂。他悄悄问李法山:“李律师,他说的啥意思?”
因为辩论非常紧凑和激烈,李法山没有回答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