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的救赎(12)
书名:进击的律师:幽暗线索作者名:法山叔本章字数:2439更新时间:2024-06-06 16:45:29
无论法律再怎么规定,作出判决的始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上次庭审的失败就是因为他对法官的背景调查还不够,这次李法山充分吸取了教训,在案子确定法官后便开始做各种准备了。
“李律师,真有你的!”杨顶天闻言大喜。
李法山微微摇了摇头:“你也别高兴太早,案子是输是赢,得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关键还得看正面战场,我们要小心应对,切勿掉以轻心。”
说到这里,李法山突然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以前和刘春联手的时候,自己只要负责这些“歪门邪道”就可以,踢正步的事交给刘春就行,现在独挑大梁,真是既当爹又当妈。
这是一场恶战啊……
“现在先由原告方宣读诉状。”苏杭之看向李法山。
“我方的诉讼请求是:一、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亿至集团、胡十黑停止对电影《把妹达人之和你在一起》的复制、发行和传播;二、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亿至集团、胡十黑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三、请求贵院依法判令亿至集团、胡十黑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万元;四、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亿至集团、胡十黑赔偿原告维权合理支出20万元;五、请求贵院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予以承担。
“事实和理由如下:
“原告杨天天,笔名杨顶天,是我国著名作家,创作了《把妹达人》系列作品。涉案小说以都市生活为题材,讲述了一名叫王昊的情场浪子通过情感技能寻欢作乐的故事。小说内容考究,运用了大量国外专业的情感促进技能及作者自身的个人经历和感悟,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并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情感培训’热和对‘情感培训’的大讨论。自200C年2月发表以来,《把妹达人》销量过千万册,网上点击量过亿,具备庞大的粉丝基础。
“基于《把妹达人》巨大的影响力,亿至集团和胡十黑将涉案小说改编并摄制为电影,并在201C年以《把妹达人之和你在一起》之名在全国各大影院上线放映,涉案电影的导演和编剧皆为被告胡十黑,对涉案小说歪曲、篡改极为严重。
“从人物设置来看,涉案小说中王昊是一名对爱情悲观绝望的小镇青年,相貌平平,出身平平,身无长物,因为习得情感秘术后人生得以改变,并和108位女性产生了情感纠葛。任君爽只是这108位女性中的一位,且是身家过亿的女富豪,王昊从来没有对任君爽产生过爱情,任君爽更不是王昊的初恋。两人在酒吧相识,并在后续发展为单纯的性伴侣关系。
“从情节设置和小说立意来看,小说中王昊从未和任何女性发生任何爱情桥段,他自始至终都坚定地认为爱情不过是一场互相欺骗的游戏,因此,《把妹达人》是一部对爱情有深刻哲学探讨和反思的作品。
“在此情形下,电影却对小说进行了严重歪曲。
“从人物设定来看,在涉案电影中,王昊是个富二代,身家过亿却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对爱情重视且有洁癖,而女主角任君爽却是一名误打误撞成为其助理的初入职场的女青年,尽管二人小时候是邻居,却一直不相识。剧中王昊对任君爽一见钟情,且两人最终在家长的见证下结婚。原告认为,涉案电影的故事情节、人物设置、故事背景均与涉案小说相差甚远,远远超出了法律允许的必要的改动范围,已经严重歪曲、篡改了原著,导致原告社会评价极低,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故原告特向法院提出如上诉讼请求,望判如所请。”
“嗯,被告有什么要答辩的吗?”苏杭之看向门泊舟和他的助理。
“有。”门泊舟的助理挪过扩音器。
“由于我与门老师为胡十黑和亿至集团的共同代理人,因此除非特别说明,我方庭审过程中的答辩意见即为二被告统一的答辩意见。
“第一,被告在进行涉案电影的创作时,已经获得了对涉案小说的影视改编权。原告在200A年便已将涉案小说的影视改编权转让给奔腾公司,被告亿至集团亦于200B年与奔腾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涉案小说进行影视改编。上述差别在被告合理改编范围内,不涉及侵权。
“第二,被告对涉案电影的改编并未对原告及涉案小说造成负面的社会评价,恰恰相反,被告的改编提升了公众对涉案小说的评价。在被告改编涉案小说以前,涉案小说的辣椒评分仅仅是2.1分,本身就是一部充满负面评价的作品,而在改编而成的电影上映后,电影广受好评,票房一举突破6亿,不仅带动了涉案小说销量的上涨,还直接拉动了《把妹达人》的IP口碑,将其辣椒评分从2.1提升到3.1。现在公众搜索‘把妹达人’,也几乎全是正面评价,因此,原告主张被告的合法改编使自己社会评价降低,并无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
“第三,原告主张的10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并无依据,加上被告也不构成侵权,故所谓的维权费用亦应由原告自行承担,故被告郑重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听完被告的答辩意见后,杨顶天悄悄对李法山说:“不简单啊。”
李法山冷笑了一声回道:“不,他全没答到点子上。”
“哦?”杨顶天已经忘了在第一次咨询时李法山说的知识点。
“杨老师,对方的攻击点全错了。你忘了吗?我们要打的,根本不是改编权,而是保护作品完整权。”
“下面进入法庭调查阶段,由原被告双方分别进行举证。首先由原告举证。”苏杭之继续推进程序。
“我们的证据主要分为以下四组:第一组,是证明原告是《把妹达人》的著作权人,依法对《把妹达人》享有著作权;第二组,是涉案小说和涉案电影在人物设置、情节安排方面的差异对比,证明被告对原告小说的严重歪曲与篡改;第三组,是经公证的因原告篡改导致的媒体及网友的负面评论,证明被告对原告作品的歪曲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第四组,是原告维权费用证明……”李法山将证据一份一份拿出。
门泊舟的助理也开始一份接着一份进行质证:“第一组证据中的第一份证据,对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认可,但不能证明原告证明目的……”
由于本案既定事实比较明确,不存在所谓的关键性证据,争议主要在法律适用,且双方在此前已经在法院的组织下做了一次庭前证据交换,因此双方都没有打证据突袭,而是在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便将证据全部提交。在此情形下,原被告双方早在开庭前便将事先写好的质证意见电子版发了一份给书记员便于其记录,不需要太多临时应变,所以这次质证的环节过得总体比较快。很快原告举证完,开始被告举证。
“我方证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部分。”门泊舟的助理润了润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