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古代法官嫖娼的事
书名:桃花扇底看前朝作者名:许石林本章字数:2272更新时间:2024-12-27 18:39:24
唐宋以来,均设有妓乐,分宫妓、官妓、营妓、家妓,分别服务于宫廷、官府、军队和私人家庭,明朝至宣德帝时,依然保留着。此处所谓妓,是指在乐籍的乐妓,不是卖淫的,主要是表演歌舞,演奏乐曲。但是乐妓地位非常卑贱,属于牛马一样的财产。既如此,作为妓,主人或官员老爷要让你侑酒陪睡,一般妓女很高兴顺从,因为这样有好处,甚至能改变地位。例如,宋孝宗的谢皇后就出身乐妓,她的母亲张氏就是宫妓,后来外出嫁人并生了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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