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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披头的音乐(3)

论披头的音乐(3)

书名:一笑人间万事作者名:余光中本章字数:2186更新时间:2024-05-31 17:39:29

苏珊·宋泰格刚解释说:“新感性对于快感的看法有点模糊。”我们立刻就发现她的“新”感性正在霉腐之中。她说这话,是指一群振振有辞到了可疑程度的作曲家,可疑,是因为他们花在滔滔自辩上的时间,多于作曲的时间。这般作曲家贬低对于音乐的“喜爱”,对于音乐“全身感受”的喜爱。说真的,没有人是“喜爱”布雷士的,是不是?这般作曲家关心的不是有没有人喜爱,而是有没有人领会。实实在在,“有趣”是披头具有感染性的音乐表现之精髓:日本人和波兰人对于四披头的爱好,不下于英语世界的披头迷;实实在在,那样的表现,由于它发乎天然顺乎潮流的本质,应必为宋泰格所接受。披头正是针对新感性之毒的一帖解药,且容许知识分子毫不惭愧地承认,说他们喜爱这种音乐。

披头真是精采,尽管人人都知道他们真是精采,也就是说,尽管三十岁以下的一代强调披头能够适应诸如民权与SDa等社会的新需要。我们对披头的需要,既无社会意义,也不新颖,而是艺术上的古老的需要,尤其是需要一次“复苏”,快感的复苏。十年来其他一切艺术莫不或多或少地感受到这种复苏;唯独音乐不但是人类史上最后发展的一项“无用的”表现方式,而且是任何特定的世代中最后成长的表现方式——即使,像在今日,一个世代最多不过延续五年,那情形也是一样。

何以披头最为杰出呢?我们很容易指出,和他们竞争的大多数乐队,正如世界上多数的事物一样,皆不值一顾;更重要的是,披头的杰出是贯彻始终的:他们近日推出的三张唱片,每一首歌都令人过耳不忘。这些难忘的歌曲中,最好的一些,例如《这里,那里,随便是哪里》、《日安啊阳光》、《蜜修儿》和《挪威森林》已经成为经典名作,且可比拟蒙特维地、修曼、蒲朗克等歌曲全盛时代的大师们的作品。

美好的旋律,甚至完满无憾的旋律,是既可以界说也可以传授的;音乐的其他三度“空间”:节奏、和声、对位,也是如此,虽然其中只有节奏能够独立存在。我们不妨这样形容旋律:形成一种可以认识的音乐形式的那么一串高低各异长短不一的音符。如果旋律为配合文字而谱成,则音乐的进行必随诗句曲折起伏,诗句必将旋律推向“高亢的”一点,通常称为顶点,再从那一点进行到终点。这种“必然性”正是使旋律美好甚或无憾的要素。不过天衣无缝也会空洞无物的,只要看看昔日“锡锅巷”流行曲作者和今日,哪,“杰佛逊班机”敲打出来的千百首三十二乐节的模范曲,就知道了。如果和歌词拆开,我们真能记起那些调子吗?

高超的旋律也用同样的食谱烹成,不同的是,其中的某些作料要靠“天才之变形”来保佑。披头的歌词常是和音乐相背而驰的,例如《浮生一日》一曲中压人而来的起句诗,竟配以温柔之至的旋律;这情形很像马莎·格莱安的配乐常和她的舞蹈矛盾相对一样,因为她会在截然的静寂中剧烈地回旋,但乐池中众乐狂号时她却立地不动。披头的变调既是自然流露的,他们的歌曲恒是结构坚实,但效颦他们的人,变调变得很做作,因此学到的是兽形的檐漏,不是整座大教堂。

当然,出奇制胜这手法,本身并非什么美德,虽然一切伟大的作品都似乎有这成分。此地仅以上述四首歌为例;譬如《这里,那里,随便是哪里》吧,听到一半,不过像大学表演会上一首讨人欢喜的歌,可是刚一唱完,立刻就变得绕梁不绝了。何以如此?因为在“她一挥手”这句歌词上,和声精细转位,出人意外而又令人满足得“恰到好处”,正如《旋律的太阳》一类蒙特维地的六部合唱曲中所见的那样。《日安啊阳光》节奏极为充沛,但初听时,其乐谱变化多端令人懊恼的程度,一如艾夫斯的某些手法;后来我才恍然,悟出那是“跨越的三连音符”所造成。四披头在此的“出奇制胜”,是将这么单纯的一个过程安排得内行人听来这么繁复,而一转三折之下,又能让任何“有节拍感”的外行人立刻可以学唱。《蜜修儿》一曲在第二拍上竟就变了调。这手法本身是“可以允许的”——蒲朗克就时常这么做,而蒲朗克却是有史以来最善解人意最正确无讹的作曲家;要点在于他恰好决定在第二拍上这么做,而这决定生了效。天才不在于不师承他人,而在取舍之间取正舍误。至于《挪威森林》,则使那首歌独特难忘,而不仅止于创新的,却是它拱形的旋律,一种愈来愈多休止的律动,一个交错而成的倒金字塔形。

当然,分析到底,披头之优于其他乐队,其难于捉摸,正如莫扎特之优于克雷芒提:莫扎特和克雷芒提皆熟练地使用同一音调的语言,只有莫扎特使用时特别有一种天才的魔术。谁会为这种魔术去下界说呢?大众在觉察四披头的优于其他乐队时,着眼点是正确的,不像平时那样找错了原因——不像,譬如说,十年前之误解《罗丽塔》。当时大众之接受《罗丽塔》,颇以为它只是一本俏皮的小说,但是今日,年龄不同境界互异的大众,都能名正言顺地吸收披头的音乐:我们大可一面聆听这种音乐,一面跳舞或吸烟,或者甚至举行葬礼。同样的大众,在讨论披头时,并不将披头和他人相提并论,却将披头和他们自己的种种特点相提并论,好像披头是一整个运动的可以自圆其说的定义,又似乎在如此短暂的音乐生命之中,披头已经像毕卡索或史特拉文斯基那样,经历了也扬弃了好几个“时期”。例如《花椒军曹》那张唱片才一发行,立即引爆起一串争论,争论这张唱片比起披头前一张唱片《旋转人》或《橡皮灵魂》来,有无逊色。可以这么说,披头是自我滋生不息的。可是《哀莉娜·丽格碧》究竟是他们的母亲或是女儿?《蜜修儿》究竟是他们的祖母还是孙女?而《她正出走》中的那个“她”,由于最晚出生,可能是姐妹呢,还是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