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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非可共理之物”:太上皇—今上结构的悲剧结局(一)

皇权“非可共理之物”:太上皇—今上结构的悲剧结局(一)

书名:问宋作者名:问宋本章字数:3097更新时间:2024-05-23 23:01:04

越次建储

宋孝宗有三个儿子,长子邓王赵愭,次子魏王赵恺和三子恭王赵惇。三子之中,赵愭排行最长,又深得宋高宗和孝宗欢心;赵恺性格宽慈;而赵惇的功利心最重。乾道元年(1165)六月,赵愭夫人钱氏生子,太上皇赵构大喜。而两个月之前,赵惇夫人亦生子,于是恭王府直讲王淮携白札子(已拟定内容而未用玉玺的诏令)拜见宰执,言恭王夫人李氏四月十五日生皇嫡长孙。参知政事钱端礼是邓王钱夫人的父亲,代行宰相之职,对宋孝宗上奏:“嫡庶具载《礼经》,所以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接着言及初二日朝拜德寿宫,太上皇帝亲口宣谕“皇嫡孙生,与其他事体不同”,自己已依太上皇旨意于初五日上表称贺。而王淮携白札子来见,辩称“年钧以长,义钧择贤”。孝宗回答:“此是何语,皆非所宜言。”于是下诏称王淮“倾邪不正,有违《礼经》”,将之放罢至京外为官。

王淮此举背后,显然有恭王的指使,意在凭借嫡长孙的名分争夺太子之位。所谓“年钧以长”,意思是两位皇孙年龄相当,应该根据出生先后确定嫡庶;而“义钧择贤”则指太子之位应择贤而立,不论长幼。王淮以恭王府直讲的身份,不避嫌疑,公然为赵惇发声,妄议储位,这才招致钱端礼的愤怒和宋孝宗的斥责,认为非其所宜言。

乾道元年(1165)八月,赵愭被立为皇太子,但不幸于两年后病逝,谥号“庄文”。乾道六年(1170),庄文太子丧礼毕,陆续有朝臣提出应再立太子。八月,宰相虞允文与宋孝宗谈及希望尽快册立太子。孝宗坦承:“丞相言极是,但此事却有些迁次。”所谓“有些迁次”,也就是有些变数,显然孝宗承受着来自外界的压力。《宋史·魏王恺传》载:“庄文太子薨,恺次当立,帝意未决。既而以恭王英武类己,竟立之。”庄文太子死后,按照长幼之序,应该由赵恺接替,但孝宗因故迟迟未能下定决心,并最终因为恭王“英武类己”立其为太子。然而,种种迹象表明,所谓“英武类己”只是一种掩饰,孝宗决定越次建储另有原因。

在赵恺与赵惇之间,宋高宗和孝宗似乎都更偏向于赵恺,《宋史·魏王恺传》称“王性宽慈,上皇雅爱之”。孝宗也曾为立赵恺做太子而打压赵惇,绍熙二年(1191),黄裳在一篇给光宗(赵惇)的奏折中提道:“陛下之于寿皇,未尽孝敬之道,意者必有所疑也。臣窃推致疑之因,陛下毋乃以焚廪浚井之事为忧乎?夫焚廪浚井,在当时或有之。”所谓“焚廪浚井”,是舜的父亲瞽叟和兄弟象合谋害舜的典故,黄裳敢于在奏疏中明白写出“在当时或有之”,则此事必然不会是空穴来风,或许当时已是人尽皆知的不宣之秘。不过,尽管宋高宗和孝宗都有意于赵恺,宪圣太后却偏爱赵惇,正是顾虑到她的态度,孝宗才迟迟不能确定储位。

乾道六年(1170)八月二十五日,虞允文再次提醒孝宗早定储位,并引用唐太宗的故事劝诫孝宗。唐太宗以长子李承乾为太子,却偏爱四子魏王李泰,不肯早定名分。魏王李泰觊觎王位,时时想将李承乾拉下马。褚遂良因此提出“太子诸王,须有定分”的建议。褚遂良的担心终究变成了现实,唐太宗依旧偏爱李泰,太子因为担心被废而谋反。虞允文引用这则故事来警告孝宗,是否也暗示孝宗在立太子的问题上,面临着与唐太宗相似的处境?他在引用这则故事后,旋即又说“今日之事,臣之所忧有甚于遂良,但不敢尽言尔”,似乎说明两位皇子之间争夺皇储的角力,比唐太宗时尚有过之。

孝宗向虞允文征询意见。虞允文表示“陛下家事,臣不当与”,随即引用寇准当年回答宋太宗的故事,提醒孝宗“此事问内人亦不可,问大臣亦不可,问中贵人亦不可,惟陛下独断乃可尔”。他一再强调册立太子应当出于孝宗本人的独断,并以宋太宗为榜样,说:“太宗英断一发,千百世无有议之者。此臣卷卷之忠,独有望于陛下也。”这也恰恰说明,有其他的意见在左右着孝宗的判断。

乾道七年(1171)正月初五,宰执奏事完毕,宋孝宗向虞允文提及,想要在立太子后,将另一子出镇外藩,不知本朝有何先例。虞允文答以本朝无此先例。宋孝宗道:“朕之虑甚远,卿可于唐以前子细密加讨论。”孝宗之所以提出这种考虑,显然是因为二王之争非常激烈,孝宗不得不预先防范手足相残的非常之变发生。二月七日,宋孝宗以御札宣示大臣,当天傍晚锁学士院,草拟册封太子的制书。八日,正式册立赵惇为皇太子,同时宣布授赵恺为雄武、保宁军节度使,判宁国府,出镇外藩。

为防范发生意外,宋高宗在锁院当晚召赵恺留宿于德寿宫,次日赵恺返回府邸,而储册已经颁行。赵恺回到德寿宫,埋怨高宗道:“翁翁留恺,却使三哥越次做太子。”宋高宗一时语塞,安抚道:“儿谓官家好做,做时烦恼去。”三月四日,宰执设宴为赵恺饯行,赵恺对虞允文意味深长地说:“更望相公保全。”或许是对赵恺心存愧疚,宋孝宗在赵恺出镇外藩后,仍然对他时时挂念,赐赉不绝。淳熙七年(1180),赵恺薨于明州,年三十五岁。

“放下与儿曹”

淳熙十四年(1187)十月,宋高宗去世,孝宗“号恸擗踊,二日不进膳”。哀毁之余,宋孝宗做出为高宗守孝三年的决定。自汉代以来,皇帝守孝便形成以日易月的惯例,孝宗的决定引起朝臣的反对。大臣们除了担心孝宗“圣孝过哀”以外,还有出于实际的考虑,守孝三年必然会妨碍朝廷日常政务的运行。然而孝宗却已有了妥善的安排,十一月初二,孝宗下诏皇太子赵惇参决政务。

“太子参决”完全是孝宗个人的决定,以内降手诏的方式颁出,它所带来的震动,甚至远远超过“三年之丧”。手诏中提到唐太宗贞观九年(635)

承乾太子参决庶政和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太子(即宋仁宗)参议政事的先例,但李承乾最后以罪被废,天禧之事也几乎酿成大变,因此礼部官员回奏:“昨日降诏,用贞观、天禧事,皆非所宜,外议甚汹汹。”杨万里分别给太子和孝宗上疏,指出“天无二日,民无二王。惟其无二王,故合万姓百官而宗一人”。圣上在位而又有太子监国,近于二王并存,“自古及今,未有天下之心,宗父子二人而不危者。盖天下之心宗乎二人,则向背之心生;向背生,则彼此之党立;党立,则谗间之言必起,父子之隙必开。开者不可复合,隙者不可复全,此古今之大忧也”。他要求太子坚决请辞,并请求孝宗收回成命。

杨万里无疑是富有先见之明的,日后形势的发展,完全印证了他的判断。但在当时,他的上书并没有改变孝宗的想法,孝宗甚至已经准备将皇位禅让给赵惇。淳熙十五年(1188)十一月,丞相周必大请求辞职,孝宗谕曰:“朕比年病倦,欲传位太子,卿须少留。”他命陈康伯后人将家藏的高宗内禅御札献上,令周必大据此讨论典礼。淳熙十六年(1189)正月,宰执奏事,孝宗告知诸人欲传位给太子,退位休养,为高宗持服尽孝。知枢密院事黄洽提醒孝宗道:“皇太子能担当大任,但李氏不足以母仪天下,陛下应深思熟虑。”

宋孝宗之所以急于传位给太子,除了自己倦勤的原因外,也受到来自宪圣太后的压力。赵惇自进位东宫后,日夜盼望早日即位。他曾请人扶乩,占卜继位日期,急迫之情溢于言表。他还大胆地直接向孝宗暗示自己年龄已长,试探内禅的可能性,奏禀:“有赠臣以乌髭药者,臣未敢用。”孝宗道:“正欲示老成于天下,何以此为?”在参决庶政的一年中,赵惇更是迫不及待,他想要孝宗尽早禅位,却不便直接提及,于是频繁在宫中宴请太后。太后问左右近侍:“大哥屡排当,何故?”旁边有人回答:“意望娘娘为趣上耳。”宪圣太后遂趁孝宗拜见时劝道:“官家也好早取乐,放下与儿曹。”宋孝宗回答:“臣久欲尔,但孩儿尚小,未经历,故不能与之。不尔,则自快活多时矣。”太后转告赵惇,赵惇不悦地说道:“臣发已白,尚以为童,则罪过翁翁。”意指宋高宗在盛年时就传位给宋孝宗。《四朝闻见录》载:“及内禅光皇,实宪圣所命。”据此,在孝宗传位给光宗(赵惇)的过程中,宪圣太后最终还是发挥了关键作用。淳熙十六年(1189)二月二日,宋孝宗举行内禅,传位于赵惇,是为宋光宗。孝宗退居重华宫,号太上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