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祐更化:“以母改子”之政(一)
书名:问宋作者名:问宋本章字数:2296更新时间:2024-05-23 23:00:54
元丰八年(1085)三月,三十八岁的宋神宗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根据遗诏,十岁的皇子赵煦(原名赵佣)即位,这就是宋哲宗。由于皇帝年幼,宋英宗的皇后高氏在宫中辈分、地位最高,被尊为太皇太后。高太后名义上是权且处理军国大事,实际上却掌握着最高权力。
宋神宗的去世和统治集团的重大变动,将宋朝推向另一个历史转折的关口。神宗所确立的“国是”还能否进行下去,国家接下来将向哪个方向前行,都需要新的领导集体加以确认。在当时的情况下,新党和旧党存在彼此合作的可能性。主持朝政的新党领袖蔡确和章惇愿意与各方政治势力相互协调,促使新法更加完善;原本坚决反对新法的一些官员也意识到新法确有便民益国之处。苏轼就在写给滕甫的一封信中反思:“盖谓吾侪新法之初,辄守偏见,至有异同之论。虽此心耿耿,归于忧国,而所言差谬,少有中理者。今圣德日新,众化大成,回视向之所执,益觉疏矣。若变志易守,以求进取,固所不敢;若哓哓不已,则忧患愈深。”可惜的是,在此关键时期,代行皇权的高太后对变法人士素怀不满,她所委任的又是治国乏术、刚愎自用却又深孚众望的司马光,由此,北宋政治发生了悲剧性的变化。
“积年之志,一朝获伸”:以恢复“祖宗旧制”为国是
高太后出身尊贵,其曾祖父是宋初名将高琼,母亲为北宋开国元勋曹彬的孙女,姨母是宋仁宗的曹皇后。幼年时,高太后与宋英宗都住在宫中,曹皇后将她视为亲生女儿。后来,宋仁宗和曹皇后亲自为两人主持婚礼,当时有“天子娶媳,皇后嫁女”的佳话,这种世家与皇室之间的联姻无疑有助于巩固高氏在宫中的地位。高太后历经了仁宗、英宗、神宗三朝,政治经验非常丰富。哲宗能够顺利继承大统,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她的定策之功。
神宗病重,他年龄最大的儿子延安郡王赵佣才十岁,而他的两个同母弟弟却年富力强,雍王赵颢三十六岁,曹王赵頵三十岁,论声望、地位和出身,两人中的任何一个都有资格做皇帝,而宋朝初年也有赵光义继承其兄赵匡胤皇位这种兄终弟及的先例。所以赵颢和赵頵也极为关注选立皇储一事,时常去皇宫探视神宗病情。看过神宗后,赵颢还径直去高太后处,试图探听或是谈论些什么。宋神宗似乎也察觉到了弟弟们的意图,但并未做更进一步的安排。到了神宗弥留之际,赵颢甚至还请求留在神宗身边侍候。高太后见两位亲王居心叵测,为防万一,便命人关闭宫门,禁止二王出入宋神宗寝宫。其实这是要他们断了念头,不要心存非分之想。同时高太后加快了立赵佣为储的步伐,还暗中吩咐人秘密赶制了一件十岁孩童穿的黄袍,以备不时之需。
元丰八年(1085)三月,在大臣们前来觐见时,高太后当着众人的面夸赞皇子赵佣性格稳重,聪明伶俐。自神宗病后便一直抄写佛经,为神宗祈福,颇为孝顺,还将赵佣所抄佛经传给大臣们看。大臣们齐声称贺,高太后立即命人抱出赵佣,宣读神宗诏书,立赵佣为皇太子,改名赵煦,皇储之争总算平静下来。数日后,宋神宗去世,皇太子赵煦继位。可见,高太后在哲宗继位前就基本上掌握了实际权力,正是由于她的坚定支持,才避免了一场可能出现的皇位争夺,实现了北宋王朝最高权力的平稳过渡。然而,其在哲宗继位问题上的所作所为并不能说明高太后是一位很有远见的政治家。高太后被后人誉为“女中尧舜”,但实际上,在很多方面,她往往表现得极为盲目和固执。宋神宗在位时期,高太后就是变法的主要反对者之一,她曾与曹皇后一起在神宗面前哭诉王安石新法败坏“祖宗家法”,害苦了天下百姓。
宋哲宗继位后的第一个年号是“元祐”,共计九年(1086—1094),这一时期的政治有两大相辅相成的主题:一是废除新法,二是打击新党。高氏垂帘后的首要举措就是召回司马光,委以重任。随后,大批反变法派相继还朝,拉开了元祐之政的序幕。司马光自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就退居洛阳修撰《资治通鉴》,他对新法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不了解,但废除新法的念头却一直顽固地萦绕在他脑海之中,当机会真的降临时,他自言“积年之志,一朝获伸,感激悲涕,不知所从”。因此元祐之政中,掺杂着以司马光为首的旧党臣僚因熙丰年间郁郁不得志而报复新党的个人情感。
对于旧党集团废除新法的做法,有人提出质疑,孔子说“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这是儒家传统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要理念之一。宋神宗刚刚去世,就要废除他的法令,是否有不孝的嫌疑?司马光则首倡“以母改子”的说法,太皇太后听政,是“母改子之政,非子改父之道也”,为废除新法消除了舆论上的障碍。废除新法的过程,充分展现出司马光的狭隘与偏激。在他主持下的中央政府行事草率而武断。以募役法为例,司马光主张由朝廷直接下令予以废除,甚至要求各地在敕书到达的五日之内恢复差役法。募役法在各地实施已有十余年,百姓多已熟习,即便是没有任何政治经验的人也不难明白,这种不顾后果的做法是不可行的。在旧党内部,范纯仁和苏轼都建议不应操之过急,但司马光固执己见,苏轼气愤地称他为“司马牛”。
在高太后支持、司马光主导之下,短短一年左右时间,宋神宗苦心经营十七年的新法就废之殆尽,历史上称为“元祐更化”。元祐之政得到传统史家的高度评价,明人张溥甚至说“宋代称治,莫盛于元祐”。可事实上,旧党废除了新法,恢复了心心念念的“祖宗旧制”,同时也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混乱。差役法复行以后,“行之十年,州县绎骚,民受其患”,“天下皆思雇役而厌差役”。青苗法被废,“民间每遇丰稔,不免为豪宗大姓乘时射利,贱价收蓄。一有水旱,则物价腾踊,流亡饿殍不可胜计。……比岁以来,物力凋敝,甚于熙宁、元丰之间,至人心复思青苗之法行而不可得”。元祐年间,旧党专注于“与王安石已死之灰争是非,寥寥焉无一实政之见于设施”,冗官、冗费等社会问题不断加重,对外关系更加被动,宋王朝更深地陷入内外危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