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强兵:熙宁变法的开端和主要内容(一)
书名:问宋作者名:问宋本章字数:3532更新时间:2024-05-23 23:00:49
熙宁变法究竟如何改变了宋代历史的进程,又给宋代以降的中国历史发展带来了哪些影响,直到今天仍然是值得深思的问题,通过追溯变法总设计师王安石的一生,我们尝试走进那个风起云涌的时代。
宋代理学家程颐曾总结出“本朝有超越古今者五事”,其中之一是“四圣百年”,也就是宋朝开国以后,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四位皇帝在位的时间加起来,就超过了一百年,以此说明宋初统治的安定。然而仁宗在位期间,安定的表象背后已经累积了比较大的危机,宋初确立起来的各项政策和制度不再适应时代的发展,显露出很多弊端,给宋代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愈加严重。因此,士大夫中滋生出了要求变革的思潮,范仲淹主持下的“庆历新政”应时而起。然而,事与愿违,“庆历新政”草草收场,而北宋的社会危机却依然存在并持续发酵,于是在二十多年后的神宗时期,又有声势更大的“熙宁变法”继之而起。在宋代乃至整个中国古代历史上,“熙宁变法”都是一个重大的政治事件。严复先生曾在20世纪初说:“以余观之,吾国史书之中,其最宜为学者所深思审问,必得其实而求其所以然者,殆无如熙宁变法之一事。商君、王莽之所当,其致力之难,得效之不期,不如是之甚矣。”熙宁变法究竟如何改变了宋代历史的进程,又给宋代以降的中国历史发展带来了哪些影响,直到今天仍然是值得深思的问题,通过追溯变法总设计师王安石的一生,我们尝试走进那个风起云涌的时代。
“相业之权舆”:鄞县施政与《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提起王安石,几乎无人不知。九百余年来,就中国传统士大夫所应具备的个人才华和文学造诣等诸多方面的成就而言,王安石一直为世人所推重和认可。然而,他的政治地位却是跌宕起伏,自“靖康之难”发生后,很多人便将北宋亡国与王安石变法联系起来,以为王安石变乱宋朝的“祖宗法度”,乃是“靖康之耻”的始作俑者,甚至是罪魁祸首。时至今日,这种见解仍有相当强的影响力。
王安石生活简朴,不修边幅,从政务实,淡泊名利。步入官场之初,他就展现出其特立独行的一面。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王安石进京参加科举考试。考官原本评定王安石的成绩为第一名,也就是状元。但王安石的文章中有一处用到《尚书》中的典故“孺子其朋”,宋仁宗认为王安石是借用周公告诫周成王的口吻,居高临下地批评自己,于是下令将王安石与第四名杨寘互换。应该说,王安石对自己的期许并不是谋求一个待遇优厚的职位,而是“因吏事之力,少施其所学”,利泽一方。因此及第之后,他没有遵循惯例,参加馆职考试进入中央机关工作,而是长期担任地方亲民官,此后数年,他还多次放弃了在中央政府任官的机会。
从庆历七年(1047)到皇祐二年(1050),王安石任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知县,他把自己有关治国安民的想法尽数付诸实践,摸索和形成了一套自成体系的施政理念。他在鄞县兴修水利,浚治境内的河渠;在灾荒时节将官府仓库中的粮食借贷给百姓,待收成时归还;兴修学校,造就人才;推行“保伍”之制,搞兵农结合。王安石对鄞县的治理非常成功,给当地百姓带来极大便利,民间长期传颂着他的事迹。鄞县施政是王安石日后推行变法的先声,“熙宁初为执政,所行之法皆本于此”,举凡青苗法、保甲法、农田水利法等新法措施,均可从鄞县施政中找到其雏形。
嘉祐四年(1059),王安石被召还朝廷担任三司度支判官。从庆历二年(1042)登第至此,他已有十余年的地方官仕宦经历,对于民间疾苦乃至国家的种种问题,都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治国理念。回朝以后,他写了一篇洋洋洒洒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明确提出了改革的主张。他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这时的法度多不符合“先王之政”,这个“先王”指的是尧、舜、禹等上古时期的先王圣贤。由此他主张改弦更张,效先王之法,行先王之政。
王安石提出,增加财政收入不应该仅仅将重点放在节流上,更重要的是开源,“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然后“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他把社会财富视为一个变量,通过扩大生产和经济流通,就可以增加社会财富总量,因为财富的基础厚实了,政府不用扩大税率,总的收入还是会有所提高,这就是“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足”。王安石的经济思想是超前于时代的,在同时代的大多数人看来,社会财富是一个恒量,国家收入大幅度增加,就一定意味着百姓的收入减少。就像司马光说的:“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因此,20世纪末,美籍华裔学者黄仁宇在他的《中国大历史》中评价,王安石在思想上与现代人更为接近,远远超越了与他同时代的政治人物。
《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的内容表明,经过长期的基层历练和思考,王安石的政治思想已经成熟,清代袁枚评价说,“荆公《上仁宗书》,通识治体,几乎王佐之才”。文中表达的改革思想,是熙宁变法的思想先导。然而,此时宋仁宗已步入晚年,宰相富弼和韩琦也不赞同激进的改革主张,因此王安石的奏疏如石沉大海,并未引起高层统治者的重视。王安石想要致君行道,还要再耐心等待数年。
“以择术为先”:熙宁初变法“国是”的议定
治平四年(1067)正月,在位仅四年的宋英宗去世,由其长子赵顼继位,即宋神宗。宋神宗继位时刚刚二十岁,年轻而富有理想。他跟前面几位皇帝有一个显著的不同,就是不像真宗、仁宗那样把“守成”作为执政的标准,而是希望奋发有为,他不仅想要改革宋朝开国以来的各种积弊,更有着重整河山、恢复汉唐帝国风采的宏伟抱负。
神宗刚登上皇位,右正言孙觉便建议及早确定“国是”。所谓“国是”,就是指国家的“最高国策”“核心路线”。熙宁元年(1068)四月,宋神宗召见元老派大臣富弼,询问其富国强兵之道。结果,这位三朝元老做了这样的回答:陛下继位之始,应当广布恩德,与民休息,希望您能二十年口不言兵!这样劝导似的话语让宋神宗结结实实地碰了一个软钉子,使他大失所望。这时,在官僚集团中卓尔不群的王安石逐渐进入了宋神宗的视野。
在神宗还是太子时,王安石的好友韩维长期担任其记室,经常向宋神宗称道王安石的学问和为人,这使得少年时期的宋神宗对王安石有了深刻的印象。宋神宗继位之后,立刻起用王安石任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知府,同年九月又任命他为翰林学士,把他从地方调回了京城开封,使之成为神宗皇帝的核心幕僚之一。
神宗在富弼处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三天后召王安石入对。宋神宗问王安石,今日治国之道,当以何事为先?王安石回答“以择术为始”,即以选择治国理念为第一要务,并进而提出陛下应当事事“以尧、舜为法”。宋人常以超越汉唐、比肩三代为追求,王安石也正是此意,但他还有另一层含意,就是对所谓“祖宗之法”的不满。“祖宗之法”是宋太祖、太宗建国以后,因应唐末五代以来的弊端而创设的法制,后人把“祖宗之法”抬到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反对任何形式的变革,它实际上已经成为因循守成的挡箭牌。王安石并不赞成一切都遵循“祖宗之法”,他在给宋仁宗的上书中就提出效法“先王之政”的口号。所谓的“先王之政”“尧舜之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和“祖宗之法”相矛盾的,本质上是一种托古改制的方略。
宋神宗对王安石“以尧舜为法”的真实意图了然于胸,他对王安石说,“卿可悉意辅朕,庶几同济此道”,清楚地表明了依靠王安石共同实行变革的想法。尽管如此,宋神宗仍对更改“祖宗法制”心存疑虑,他接着问:“祖宗守天下,能百年无大变,粗致太平,以何道也?”这个问题是很尖锐的,祖宗法制已经施行百年,而且似乎卓然有效,为什么要改变它?王安石于是撰写了著名的《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全面而深入地剖析宋朝开国以来各方面政策的利弊。王安石在奏章中指出,百年无事不是“祖宗之法”的功劳,太平的景象下已经萌生出了种种乱象,进行必要的改革势在必行。宋神宗看到奏章后大受触动,第二天又召王安石入见,他说:“昨阅卿所奏书至数遍,可谓精画,计治道无以出此。所条众失,卿必已一一经画,试为朕详见设施之方。”王安石于是详细为宋神宗讲解改革之法。宋神宗听后大喜:“此皆朕所未尝闻,他人所学,固不及此。”实际上是充分肯定了王安石的政治见解比同时代的其他人要高明得多。
南宋大儒朱熹评价说,神宗聪明绝顶,大臣往往不能领会他的意图,一经与王安石交谈,便有“于吾言无所不说”之意,所以君臣相得甚欢。宋神宗下定决心,将王安石的变法纲领确立为“国是”。熙宁二年(1069)二月,宋神宗擢升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即副宰相,开始推行变法。然而变法“国是”并没有成为统治集团内部的共识,反而引起大批官员的强烈反对。熙宁三年(1070)四月,宋神宗与司马光对话,神宗曰:“今天下汹汹者,孙叔敖所谓‘国之有是,众之所恶’也。”司马光答道:“然。陛下当察其是非,然后守之。今条例司所为,独安石、韩绛、吕惠卿以为是,天下皆以为非也。陛下岂能独与三人共为天下耶?”对“国是”的争议,造成了统治集团内部的分裂,为日后的党争纷扰埋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