偌大的欧式别墅里,凌瑶在女人的哭声与咒骂声中醒来,不知自己睡了多久,嗓子干得像是要冒烟一样。
衣着华贵的中年女人坐在沙发上,边哭边骂,“……我上辈子究竟是造了什么孽,怎么两个儿子都被她这个狐狸精给迷走了呀!”
她身旁的富太太急忙说:“当初她进家门的时候找人算过八字没?搞不好就是个狐狸精转世,专门迷惑男人的!”
第三个富太太开口了,阴阳怪气地指着床说:“要我看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你傻傻地养了这小白眼狼十年,到头来她连你儿子都给勾搭走了!”
女人们叽叽喳喳地讨论着,整个卧室都乌烟瘴气的,凌瑶只觉得耳边嗡嗡直响,她实在忍不住了,看到梳妆台上有瓶矿泉水,于是掀开被子跑了过去。
她白皙纤瘦的手握住矿泉水的那一刻,屋内顿时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她身上。
凌瑶看着镜中的自己,一下子也傻了。
那人肤白俊秀,眉目如画,浅褐色的杏眼好似漾着水波,一头长发漆黑如瀑布垂落下来,柔柔软软卷在棉质睡衣上。
这是她的脸,却不是她生活的世界!
先前那些痛骂凌瑶的富太太们此刻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谁也不敢当着凌瑶的面骂她狐狸精,凌瑶就在这样一片寂静中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最后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凌瑶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用旁观者的视角目睹了一个小女孩的成长过程,父母去世后她被送进了孤儿院,之后又被当地的富商程军收养。她和程军的两个儿子一起长大,直到后来,两个儿子先后向她求了婚。
耳畔回荡着一个冰冰冷冷的女人声音,有点像Siri,耐心地将小女孩介绍给凌瑶。
而小女孩便是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叶芊芊。
凌瑶记得自己刚刚和暗恋了十年的宗辉举办了婚礼,然后不幸遭遇了绑架,被绑匪迷昏之后,醒来就变成了叶芊芊。
可她为什么要变成叶芊芊?
凌瑶揣着满肚子疑问想问SIRI,却没想到这个梦提前结束了。
“叶小姐,叶小姐……”
第二天一大早凌瑶又是在吵闹声中醒来,还未搞清楚状况,佣人便催促她换衣梳洗,说大少爷和二少爷已经在楼下等着了。
凌瑶又问了几句才明白,原来今天是叶芊芊答复程家两兄弟婚约的日子。
等了又等,才听见楼上传来脚步声,紧接着凌瑶在众目睽睽之下蹙着眉头走了下来。
宽敞的大厅里除去佣人之外仅有程军夫妻和他们的儿子。
站在左边那男人是程辉,大约三十多岁,身材高大伟岸,一身黑衣透着沉稳与内敛,只可惜样貌平平,两道浓黑的剑眉下是双没什么特点的眼睛,与程军几乎如出一辙。
站在右边那男人是程延,程延要年轻不少,纯白色的衬衫衬得整个人英姿飒爽,容貌硬朗器宇轩昂,剑眉斜飞,星目锐利,不知要比他哥哥帅气多少倍。
不过自始至终凌瑶的目光都不曾停留在他身上,见到程延那张脸时,凌瑶紧张得呼吸一滞,很快眼眶就红了。
她知道那是因为激动。
她万万没想到,原来程辉就是宗辉!
程军阴沉着脸,直到叶芊芊踩下最后一级台阶,他才开口说:“既然你们三人已经挑明了关系,我也无话可说,是去是留就让叶芊芊自己决定吧。”
一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凌瑶脸上。
亲生儿子娶了养女,这种事发生在程家是并不光彩的,传扬出去就像是“乱伦”一样可笑,程军夫妻恨不得当年没有将叶芊芊领进家门,也就不会闹出今天这种荒唐事了。
凌瑶在众目睽睽之下牵起了程辉的手,与他十指相扣,满足地笑了,答案不言而喻。
程军将杯中的茶一饮而尽,之后杯子砸在地上摔了个粉碎,他咬着后槽牙一字一句道,“尽快完婚!”
于是程母带着凌瑶去选婚纱写请柬准备婚宴,一切从简,短短三天就把婚礼的雏形搞了出来,日子选得也很仓促,周三就是个黄道吉日,于是婚礼定在了周三。
在凌瑶还未熟悉这具身体,甚至这个世界的时候,她就要结婚了。
虽然听上去有些荒谬,但只要凌瑶想到结婚的对象是宗辉,她心里便有种莫名的安全感,仿佛陌生的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只要相伴余生的还是他,便足够了。
程军夫妻拉不下面子,所以婚礼当天并没请来太多的亲戚,程辉担心场子太冷,便叫来了一大帮朋友,没想到最后被拉着轮番灌酒,抽身乏力。
凌瑶站了一天腰酸背痛的,她看宾客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就想先回房歇着,出电梯时一个走神和人撞了满怀,幸亏那人眼疾手快捞了她一把,才不至于摔倒。
凌瑶站稳后一抬头愣了,是程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