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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脱毛的凤凰不如鸡

第七章脱毛的凤凰不如鸡

书名:最强道士在都市作者名:勤奋的冰朔本章字数:3073更新时间:2024-02-24 15:11:50

  陶夏拳头一握,扭头就走,走出这座庄园式别墅,顿时就撒开脚丫子一路狂奔。

  尽管身上有些伤口崩裂开了,疼得挺厉害的,但他像是没有感受到。

  路上不少行人都奇怪地看着他,觉得这小子应该是一个疯子。

  “麻蛋!以为大爷想做你男朋友,别往自己脸上贴金!别以为你是白富美,我就会贴着上去,我还嫌弃你比我老几岁呢……”

  陶夏一边跑,一边嘀嘀咕咕地骂着。

  但他也无法否认自己的内心,他对谭芳芸确实是有很大的好感,好像有这么一个女朋友也是一件不赖的事。更重要的,他现在刚受到来自女性的狠辣伤害,下意识地就很想要另外一个温柔而温暖的怀抱。而这时,谭大美女恰巧出现还对他无微不至,所以就……

  小伙子的情怀总是诗。

  他跑了好一会儿,跑不动了,才发现这里离学校还很远,起码得二十多公里吧。这样子跑回去是非常不切实际的。他打算伸手摸兜里,却感到左手还抓着什么东西。

  摊开一看,原来是那块什么五龙镇邪佩。

  当然都是碎片。

  从地上捡起来之后,不知不觉地,他还一直抓在手里呢。

  这大大小小的,一共是六块碎片。虽然碎了,但还是那么莹润有光泽。当然不值几百万了,但如果打磨一下,做小珠子小雕像什么的,没准能卖几万块吧?

  陶夏嘟嘟囔囔地,觉得要把这些碎玩意儿丢回去的。

  他扬手想随便丢掉,但还是没舍得,放进衣兜里。

  再摸摸兜,一分钱都没有。那旧衣服里头还有手机和几十块钱呢,也许被谭芳芸脱下来之后,就丢掉了。想想曾经有白富美脱过自己的衣服,他又一阵激动,然后叹气。

  虽然穿的是名牌衣服,踩的是名牌鞋子,但却如此落魄,想想真是辣眼睛。

  连回学校的车费都没有。

  不过陶夏很快就想到一个主意,现在的大都市,什么没有啊!他很快就找到一个典当行,除了裤衩,把衣服和鞋子都给抵押出去了。这些衣物都跟新的一样,又是名牌,竟然换了四百五十元。然后,拜托了保安大爷,让他去街对面的九元店买了一件T恤和一件运动短裤。

  每件九块九,对!每件就是九块九!

  陶夏是从乡下来的孩子,习惯了勤俭。

  开头的时候,家里头每个月都给五百块钱生活费。在大城市里读书,虽然是二流大学,但这点钱也过得紧巴巴的。他很快就开始勤工俭学,到了大二上学期,完全用不着家里寄钱;到了下学期,甚至还能寄点钱回去。虽然不多,每个月只有两三百,但已经很了不起。

  在老家,二十块钱就够他父母和爷爷奶奶一天的伙食了。

  对穿着什么的,他没讲究。

  他想了想,又把碎裂的玉佩递给典当行的一个工作人员看,问他这值多少钱。此人员也看出玉佩的珍贵,赶紧叫来经理进行评估。

  “可惜啊!这是古玉,而且有五条龙,是王侯佩戴之物啊。这要是完整,小兄弟你就发了,在帝都三三四环都能买套小二房了。不过,碎成这样……行吧,我做主,五千跟你收了!”

  陶夏心里头油然冒出一句:脱毛的凤凰不如鸡啊。

  不过看经理眼神里隐隐泛出的狡诈,他就明白,这就算是碎玉了,也远远不止五千这个价。

  虽然五千对他来说也是一笔巨款,但他还是舍不得这么当掉。

  “我说经理,你看这个玉佩,有没有什么办法黏回去?”

  “黏回去?”

  那个经理笑了:“小兄弟,你真是天真。没错,拿502胶水准能黏回去,但你觉得有用么?真想完全让它恢复原状啊,得有神通才行,行了,我加2000给你,7000吧!”

  神通?

  陶夏心中狂跳,说了不,就扭身大步走出去了。

  兜里现在还有四百三十块钱,咱多少也算是有钱人了。他先是去了邮局,一口气汇了四百块钱回家。虽然现在支付宝、微信转账什么的很方便,但对家里头的老人来说,自然都不懂。所以,还是很传统的邮局汇兑。他在留言里还清晰地写明了这笔钱的用途。

  “爷爷和奶奶的专属药费各一百;家里伙食一百五;小妹买文具五十块。”

  他还有一个十五岁的妹妹,在镇上读初中。

  汇了钱回去,他就搭上公交车回学校。

  在车上找了个位置坐下,陶夏稳了稳心神,就开启了鬼眼功能。他发现存在泥丸里的鬼力又少了许多,约莫只有之前的十分之一左右了。之前使了个增力术,消耗得很厉害。

  这会儿,陶夏对神奇的鬼力也有一了解了,作为物理系的一名大学生,他试着感受到了它的重量。现在的鬼力还有一百毫克左右。这就是说,之前抓取绿神通鬼的一点鬼力之后,约莫有一克。发出一个增力术,就消耗了九百毫克。这一百毫克有什么鬼作用呢?

  他试着催动任何一个法门,都没用。

  他干脆将这仅剩的一百毫克鬼力灌输到破裂的玉佩上边。

  刚才那个典当中心的经理,说什么除非用神通,才能让玉佩恢复原状。这让陶夏灵机一动,嘿嘿!大爷我的鬼眼神通就是神通啊。

  奇迹真的出现了!

  在陶夏摊开的巴掌里,那块碎成六块的玉佩,被他灌注鬼力的眼睛一看,竟然闪出一道光华。不过很微弱,就像萤火虫的火。紧接着,玉佩居然愈合在了一起,完好无损!

  陶夏忍不住发出一声欢呼。

  车上好多人看向他。

  “神经病!”

  陶夏嘿嘿傻笑,再看向巴掌,顿时失望了,又叹了一口气。

  妈蛋!咋回事呢!

  只见完好了最多两秒钟的玉佩,轻轻地啪了一声,又裂开了。

  还是六块,好像它们从来没有愈合回去一样。

  “天啦撸,一场欢喜一场空。对,一定是鬼力不够,才会发生这样子的事。那么,等我抓取了更多的鬼力,就能够把它给愈合回去。那行,就这么着。然后,把玉佩还给那个娘们,省得她跟死了爹娘似的。麻蛋!好歹我救了她的命,她竟然凶我和赶我!”

  想起来,陶夏就气不打一处来。

  他想到做到,继续开启天眼,不过这次没有发现什么残魂碎魄。大白天的,在紫外线的穿透下,这些残碎的鬼力都不敢出来,就像阴性植物不喜见阳。

  陶夏回到了学校宿舍,刚要进他的宿舍间大门,就听里头传来一阵阵鬼哭狼嚎的声音。

  他皱了皱眉头,脸上露出不愉快的神色。

  每个宿舍间六个人,这间宿舍除了陶夏,五个都是电游鬼,酷爱打电子游戏。现在的大学生差不多都这样,颓废了,不好好读书,宁肯窝在网吧和宿舍打游戏。

  这两三年来,陶夏和宿友的关系相处得不大好,就是因为他不爱打电游,融不进这个圈子。不过,他也一直忍气吞声,勉强维持表面的和谐,但还是经常被欺压。

  比如说,宿舍里的清洁,一向是他搞的。

  这一踏进去,就是各种各样的臭味涌了进来。

  脚臭、脏衣服臭、泡面臭、狗屎臭、香烟臭……

  陶夏被呛得差点晕死过去,还有那此起彼伏的鬼叫声,啪嗒啪嗒的打键盘的声音。

  靠!真是让人难以忍受。

  他们看到陶夏进来了,都纷纷一呆:

  “咦,陶夏你居然回来了?你不是被杜小伟打死了么?”

  “对啊,大家都说杜小伟抢了你的女朋友,你这胆子长了毛,敢找他去算账,结果被他打死了。啧啧,我们看到的这是人还是鬼啊?”

  “被打死当然是不可能的啦!不过这打得没准是满头包,瞅瞅这鼻青脸肿。我说陶夏,你也够猛,把杜小伟他们也打伤了,厉害啊!我劝你还是赶紧回老家躲几天吧。”

  “就是!万一杜小伟发现你回来了,肯定会带着人手,把你往死里打的。”

  大家一个个说得幸灾乐祸,没一个是同情的。

  陶夏默默走到自己的床位边,然后就怒了。

  他看到自己的床铺被卷到一边,上边放着一个大铁笼,里头还躺着一条杂交田园犬。

  最可怕的是,狗狗居然拉了屎,直接拉到床板上去了。

  这是一个叫唐三歌的宿友养的狗,平时是放在厕所门口的。拉了屎什么的,很臭,这家伙也从来不清理,都是陶夏在清理,也没说什么。对这条狗,他还是有点喜欢的。

  但是,居然把它放在他的床上来了!

  顿时,他就怒了,大声问道:“怎么把老壮放我床位上来了?”

  老壮就是田园犬的名字。

  “我以为你被杜小伟打得不敢回来了嘛!你的床空着也是空着,不如给我做狗窝。老壮这两天在你的狗窝里,噢不……在你的床上睡得蛮舒服的,嘿嘿!”

  说话的就是唐三歌。

  他是一个又粗又壮的汉子,整个宿舍就他最孔武有力了。一头短发,满是痘坑的脸上,总是带着一股煞气。听说这小子经常去夜总会做兼职打手,有那么一两下子的身手。

  所以,他算是这整间宿舍的牛头,平时把陶夏整得最厉害的,也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