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2章 孔子杀少正卯
书名:这群神仙不对劲!作者名:葬樱柔本章字数:2099更新时间:2024-01-30 20:29:48
“见过,确实是见过。”
一听要把珍珠奶茶都吐出来,三傻也不装傻充愣了,连连说道:“之前我在路上工作的时候,我就看到他和几个老爷们儿穿的人模狗样,而且里面有一个人我认识的,是这个本地比较出名的黑道的老大。”
“黑道老大?”
孔子一听,不以为然。
如果说世界上成型最早的黑帮,墨家能算一个,其他诸子百家有一个也能算一个。
毕竟当时那个年代,诸子百家并不是只有诸子百家。在诸子百家成型之前,大大小小的那么多的学说门派,你抢我的徒弟,我抢你的徒弟。
说说孔子,他也不是没做过这事儿。
说一个比较有争议的事情——孔子诛杀少正卯。
首先,少正卯并不是一个人的姓名。少正只是春秋时期的一个官阶,“卯”才是人家的名字。
卯跟孔子是老乡,而且也跟孔子一样是献身鲁国教育事业的,他们都自己收学生,私人办学。还跟孔子一样口才非常好,能说会道,口若悬河。
卯跟孔子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胸怀大志,志向高远。办学只是手段,不是以赚钱为目的,是为了传播自己的理念和主张,伺机实现自己的理想。
不过孔子在鲁国办教育比卯要早,名气也大。卯属于后来者,起步较晚。收学生要费力得多。
就像开饭店一样,别人先开,自己后来,经营同一道风味的菜;别人有了口碑,有了客源,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自己怎么办?只有竞争,说的更直接一点就是用价格抢客源、拉人气,再就是用风味、用特色来拉回头客。
孔子招生每个学生名义上不要学费,但每人要交十根腊肉。卯在收学生的时候,把学费一下子就降下一半,五根腊肉就OK。
卯不仅学费低,而且授课方法不拘一格,幽默风趣、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跟孔子的刻板、教条、枯燥无味形成鲜明对比。这样一来不仅新生招了不少,孔子身边的“老生”也常去卯那里免费体验,轰都轰不走。
孔子的学生除了颜回,剩下的都当过“叛徒”。
孔子认为春秋时期人心不古,礼崩乐坏,主张克己复礼,以道德治理天下,就是以品德教育、政治教育为主。
卯的主张恰恰相反,卯主张以法律为治国之道,教育人民学法、懂法、守法,让统治者多颁布法律,让国家步入法制轨道来富国强兵。
两个人后来都走运了,都从政了,但孔子运气似乎更好,在鲁定公14年,孔子一不小心当了鲁国大司寇。相当于鲁国的高院院长。那时候没有公检法,孔子等于是公检法一肩挑的大官。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孔子送上任的第一把火就烧向了卯,一上任积极搜集卯的材料,从抓捕、审判。
再到判决、行刑,只用了七个工作日。
还是孔司寇的办事效率,真是从重、从严、从快。当时孔子将少正卯处斩后,还觉得不解气,把将其暴尸三日,大街示众。
当时孔子门下弟子都迷惑不解,纷纷去询问孔子:“师傅。您不是说用仁义治国吗?怎么一当官就大开杀戒?”
孔司寇义愤填膺、余怒未消。他对学生们说:“你们太幼稚,不懂事。我跟卯的斗争不是人民内部矛盾,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对卯的心慈手软就是对鲁国犯罪,就是养虎遗患,对卯这样十恶不赦的人就要从重从快。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然后,孔司寇慢条斯理拿起了案头的竹简念起了判决书,判决书中细数了卯的五大罪状:
第一、这人什么道理都懂,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又不是法盲更不是文盲,却知法犯法。
第二,这人性格怪癖,有犯罪基因,做事偏执,容易走极端,是顽固分子,潜意识中有犯罪倾向,是治安隐患。
第三,此人巧言令色,蛊惑人心,善于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其理论具有很大欺骗性,善于洗脑,比传销分子还可恨。
第四,思想冥顽不化,陷入犯罪深渊执迷不悟。
第五,善于伪装,跟容易把青少年带入歧途,误人子弟、教人学坏,比恐怖分子还危险。
但学生们听到最后也只听到卯似是而非的罪状中,似乎并没有什么犯罪事实,更加疑惑。
孔司寇似乎看出学生的心思,继续真情告白:“作为鲁国的大司寇,肩膀上担子千钧重,我不能等他犯罪了,造成危害了再去处理,那就失职了,辜负了领导的殷切希望。我要防患于未然,把犯罪消灭于萌芽中。你们用心听好,这叫预防犯罪。别以为你们出师了,不懂的东西还有很多,学海无涯,以后就跟为师好好学吧。”
孔司寇说得义正辞严的也太高深,不过要是俗人们来看,少正卯该杀的理由其实就是两条,抢了生源和政见不同。
不过孔子这肌肉狂人的样子,当初的少正卯体格这方面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
都说古代史一个吃人的社会,在这吃人的社会里,人多力量大。用现在的眼光去看他们,这不就是妥妥的黑社会么?
不过,对这件事情也有人保持不同的看法。
朱熹首先对此事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他说:“若少正卯之事,则予尝窃疑之。盖《论语》所不载,子思、孟子所不言,虽以左氏《春秋内外传》之诬且驳,而犹不道也,乃独荀况言之。”
朱熹因为此事不见于《论语》、《左传》等儒家经典,子思、孟子也没有提及过,从而怀疑此事的真实性。朱熹之后,也有不少著名的学者都对此事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出于对孔子的崇拜与尊敬,他们认为孔子作为一代圣人,一向主张“为政以德”,反对“齐之以刑”,绝不可能出现乱杀人的情形,更何况是在他刚刚上任司寇的第七天。
因此,他们认为此事并不存在,甚至有学者认为,“诛少正卯故事系出于法家,乃成铁案。”
时至今日,“伪造说”依然是学界的主流,持此观点的学者仍然不在少数,并且有学者指出,“‘七日而诛少正卯’,非孔子所能为,非孔子时所需为。”